转不了国有土地。一般只有同村才好过户,另村法律上也是可以的,不要得到村里的同意才能过户。
全部5个回答 >关于集体土地过户要注意什么问题?
142****5096 | 2019-09-14 16:04:22-
151****9316 既然已经被国家征用后作为移民安置区的,那么这块土地要么属于国家所有;要么经过变更土地所有权,再建设安置房,而在这情况下,你就无法单独购买了土地使用权;因此,根据你之前所说的,该土地还是属于集体土地的可能性更大,而土地使用证如果在早期没有办理的,现在已经无法办理;
而你父亲虽然是农村户口,但他并不是土地所在地集体成员,故通过迁户再过户的可能性不大,因为该地的集体成员也必然不同意。 2019-09-14 16:05:05 -
148****784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因此,属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归集体所有,集体内成员可以根据需求申请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而你母亲是城镇户口,并非集体成员,因此无法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2019-09-14 16:04:59 -
145****0308 城镇居民不能到农村购买房产,因此,不能给你母亲过户。你想的另一个办法到是可行,就是把你父亲的户口落在当地,就可以办理更名过户手续了。 2019-09-14 16:0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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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1734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才旦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
”根据这一规定,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原则上不允许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只有一种情形可以例外,就是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原因使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情形。
这种情形是指乡镇企业破产、兼并,企业的资产(包括厂房等)发生转移而导致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如果土地上没有建筑物等设施,集体土地的使用权将不允许转让,也不得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2019-09-14 16:04:43 -
145****0313 是的,集体土地是归集体所有,简单说并不是某个村民自己的,而是全体村民的;虽然国有土地一样是只要使用权,但是这个是全国人民的,所以流转的范围就比较广,等于可以自由买卖;集体土地仅限小集体内,所以买卖就有了限制。集体转国有的程序行政一般只有省一级政府才有审批权,个人房产一般是做不到那么大的流程的。你的集体土地买卖合同是无效合同,虽然别人不反悔的时候没事,但是对方可以随时反悔,只要一起诉,你肯定就得归还。 2019-09-14 16: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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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注意以下几点:1、合同的定立需要注意;合法的承租土地的使用权;2、房屋的土地权归谁所有,需要在合同订立时注意的;3、需要到房产公证处做公证;4、合法有据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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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长放土地证和房地产证。由此可见,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地产不得进入交易市场。农村房屋的买卖,只能在本农村集体内部进行,否则买卖行为违法,合约无效。虽然法律规定小产权的买卖不合法,不受法律保护,但是不少基层的乡政府、村政府基于利益需要默许推动之下,很多小产权项目打着新农村建设的名义进行发展。村干部手里掌握着村集体用地的公章,私自卖地很容易,在不用交纳土地出让金和各种税费情况下,小产权房的主导者——村一级或镇一级政府可获超额利益。再加上低售价、低租金,成为低收入人群抢购小产权房的主要推动力。相较于价格高昂的商品房,购房者购买到了便宜的房子,实现了住房梦。但是小产权房不受法律保护,存在很多的风险:(一)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但也区分不同情况:对于发生在本乡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该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的,如果取得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的,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对于将房屋出售给本乡以外的人员,未经有关组织和部门批准,如果合同尚未实际履行或者购房人尚未实际居住使用该房屋的,该合同应作无效处理。(二)房产转让“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也有一定影响。(三)政策风险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四)监管缺位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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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前我国的法律规定来说,农村的集体土地上建房是不能对外出售,买了农村的房屋就美誉办法得到法律保护,一旦产生纠纷,买卖行为就会判定无效,购房者就只能要求退款,无法得到房屋,甚至可能连要求赔偿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论双方怎么写买卖协议都没办法回避,购房者始终会有很大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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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可以凭土地证办理房产证,费用不大,只有测绘费和办理手续费。要先办理房产证,然后你去购买。2.只有土地证而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没有办法过户,以后会有麻烦。3.双方签订合同是购房合同,但没有房产证的风险很大。因为房产证时房屋产权的法定凭证,舍此无法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现在农村正在规范房产交易,应按程序办理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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