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有些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给你的优惠,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
全部3个回答 >买房子赠送面积合法吗?我看现在很多都是这样,有没有个人知道的?
146****7330 | 2019-07-30 15: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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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138 是不算钱的!是开发商为了帮他们客户避税弄得擦边球,也是为了吸引客户!一般来说就一个顶带阁楼,或者是空中花园! 2019-07-30 15: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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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832 其实就是一个说法而已,有些面积是可以使用,但是不计入容积率的,比方说一些设备飘板、露台、未够计算建筑面积的飘窗台等等,本身就是不计面积的,但可以使用,赠送了给你,就是只有你可以使用(其实别人想用也用不了),增加了房子的附加价值。
但其实也不是完全免费的,开发商会在计容面积(购房合同面积)里的单价上相应提高一点(一般比同条件的其它没赠送的户型的单价要高一些,但总体来说的性价比高,买卖双方都挂着个算盘的)。 2019-07-30 15:18:13 -
157****8417 赠送面积是一种销售说辞,与纳税是不相关的概念。
你所购买的房产,会按照实际测量面积缴纳购房款,根据面积计算购置税,并交纳。
换句话说,你买了1平方米花园,赠送了3平方米卧室,花园的价格其实已经包含了卧室,一并计算并纳税。 2019-07-30 15: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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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赠送的越大,其它方面跟同房型相比肯定会有差异,或者房子质量有水分,现在的社会房价一天一个价,多送相当于贬值难不成开发商是傻子吗?亏本的生意他们不会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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层高低于2.2米的部分不计入面积的,阳台及入户花园按一半计入建筑面积。很多开发商利用这一点,把飘窗设计成低于2.2米的落地窗,以及设计较大面积阳台,将差额部分宣传为“赠送面积”。但是,露台是不计面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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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根据的规定,属于无效行为,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对于已购买首层房屋的业主,因为开发商赠送行为的无效,其对花园的独占行为构成对其他业主权利的侵害,其他业主可以行使物上请求权,要求首层业主停止侵害,排除防碍、恢复原状,甚至赔偿损失。开发商向首层业主赠送若干平方米的花园,实际上是赠送了若干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规划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于多层建筑物而言,建筑物可以区分为不同的专有部分由住户单独所有,但整幢建筑物都是在地基之上建筑起来的,建筑物的各个楼层都离不开地面的支持,建筑物所占有的土地本身不可能像房屋那样实际分割为某户单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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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的“赠送面积”有没写进房产合同里面,合同是否承认赠送面积和购买面积具有法律效力,房馆所也承认吗。都承认也写上去,那就有效。。嘴上说后面反悔你咬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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