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漏水是一件令人苦恼的事,轻则引起霉变,重则墙纸脱落、漆面变色。要堵住漏水(俗称捉漏)可不是件轻松的事,那么,新房漏水怎么赔偿呢?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1、如果确实存在漏水的事实,不论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事实上的妨碍,就应该采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继续发生。2、具体该由谁来负责实施停止侵害的行为?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应以双方协商为主,尊重历史与习惯,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一般理念,楼上住户均有提供维修协助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造成损失扩大的,就构成侵权,应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3、谁承担维修费用?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后,再进行责任划分,事故原因并不能直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
全部4个回答 >有没有人知道新房漏水怎么赔偿损失?
131****9961 | 2019-07-25 16:02:22-
155****1458 新房漏水可以要求赔偿吗
1、根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是提供虚假的情况给对方,而造成损失的,则应当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已经明确地告知了买方的,那么卖方就不承担责任。
2、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并非卖方在装潢或者使用中所产生的,而是房屋本身的,若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则卖方也不用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买方可以房屋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来向开发商主张保修的责任、或者是赔偿责任。
3、买房人在入住之后发现房屋存在被隐瞒的质量瑕疵,可以请求法院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房人退还全部的房款。但是如果没有达到法定解除条件,或是房屋的质量不足以威胁到居住安全的,法院通常会判卖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不是退房。 2019-07-25 16:03:34 -
155****2498 房子漏水是一件令人苦恼的事,轻则引起霉变,重则墙纸脱落、漆面变色。要堵住漏水(俗称捉漏)可不是件轻松的事,那么,新房漏水怎么赔偿呢?针对这个问题,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如果确实存在漏水的事实,不论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事实上的妨碍,就应该采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继续发生。
2、具体该由谁来负责实施停止侵害的行为?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应以双方协商为主,尊重历史与习惯,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一般理念,楼上住户均有提供维修协助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造成损失扩大的,就构成侵权,应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谁承担维修费用?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后,再进行责任划分,事故原因并不能直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 2019-07-25 16:03:07 -
148****9054 1、如果确实存在漏水的事实,不论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事实上的妨碍,就应该采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继续发生。
2、具体该由谁来负责实施停止侵害的行为?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应以双方协商为主,尊重历史与习惯,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一般理念,楼上住户均有提供维修协助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造成损失扩大的,就构成侵权,应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谁承担维修费用?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后,再进行责任划分,事故原因并不能直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
(1)首先应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因楼面共有,不能以受益原则处理)
(2)其次应查明漏水的原因,区分当事人的过错,从而确定责任主体。
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或过错的,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开发商的责任:
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物业的责任:
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2019-07-25 16:02:48
-
答
-
答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为: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保修5年;3、门、窗安装密闭,不出现翘裂,保修2年;4、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保修2年;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由此可见,地基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终身的保修责任。除此之外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期限内对建筑物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同时,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的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公司。当找不到施工单位或者开发商的时候,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条例》56条规定,在找不到施工单位或开发商的情况下,作为物业公司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因此,物业公司虽然对建筑物的质量没有保修义务,但在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当承担维修义务。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保修期内, 房屋维修事项由开发公司负责, 由开发公司通知施工单位实施维修。 业主因房屋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就要向开发建设单位主张赔偿事宜, 索赔的过程可以先同开发建设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或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房屋的保修期与一般商品的保修期不同, 不可以简单地定为购买後的1年、2年或5年, 且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与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有时间差, 购房者往往对此一知半解。 房地产商(即开发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 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却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 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相关法律条文:国务院的《建筑工程品质管制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档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 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为2年。其他专案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开发商要在楼上瓷砖上刷胶防水,是堵不了漏的,**好的做法是要楼上的把卫生间挖了重做防水。这个问题可以找物业和开发商督促楼上的业主重新做防水,他们有责任和义务去管这个事情。另外,你也可以向当地的物业管理协会寻求帮助!要是物业和开发商说他们不管或管不了这事,你可以对故意他们说,要是你们这样,我也只有在楼板上钻个孔,往下一层排水了,看他们什么反应,只是吓吓他们,可不能真做呀!
全部4个回答 > -
问 有没有人知道?答
目前国家的规定是连续租赁不少于5年且符合配售条件的。也就是说你想买下公租房需要有租了五年的前提才能进行买卖。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