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保修期内, 房屋维修事项由开发公司负责, 由开发公司通知施工单位实施维修。 业主因房屋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就要向开发建设单位主张赔偿事宜, 索赔的过程可以先同开发建设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或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注意:房屋的保修期与一般商品的保修期不同, 不可以简单地定为购买後的1年、2年或5年, 且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与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有时间差, 购房者往往对此一知半解。 房地产商(即开发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 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却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 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相关法律条文:国务院的《建筑工程品质管制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档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5年;(三)供热与供冷系统, 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为2年。其他专案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全部5个回答 >新房屋漏水怎么办?有没有人知道?
138****0262 | 2019-07-18 08:51:50-
153****0448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为:
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保修5年;
3、门、窗安装密闭,不出现翘裂,保修2年;
4、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保修2年;
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
由此可见,地基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终身的保修责任。除此之外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期限内对建筑物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同时,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的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公司。
当找不到施工单位或者开发商的时候,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利?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条例》56条规定,在找不到施工单位或开发商的情况下,作为物业公司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因此,物业公司虽然对建筑物的质量没有保修义务,但在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当承担维修义务。 2019-07-18 08:52:39 -
158****1850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保修期内, 房屋维修事项由开发公司负责, 由开发公司通知施工单位实施维修。 业主因房屋漏水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就要向开发建设单位主张赔偿事宜, 索赔的过程可以先同开发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或向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
房屋的保修期与一般商品的保修期不同, 不可以简单地定为购买後的1年、2年或5年, 且期房交付时的保修期与现房的保修期很可能会有时间差, 购房者往往对此一知半解。 房地产商(即开发商)虽然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 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却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 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
相关法律条文:
国务院的《建筑工程品质管制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 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 为设计档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期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 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为2年。
其他专案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19-07-18 08:52:30 -
134****5094 房屋本身的质量问题,或是楼上或者隔壁使用不当等原因,导致自己的房屋出现漏水,可根据法院审理的此类纠纷,概括而言,维权途径区分以下三种情况而定:
一、新购商品房出现漏水,若是房子本身质量问题,又在《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同时,维修漏水可能需要进入上一层住房维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对相邻关系确定的基本原则,楼上业主应当为楼下业主维修漏水提供必要、适当的便利。
二、漏水是因相邻房屋的原因所致,则可要求对应的楼上或者隔壁屋业主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一般而言,既可以选择主张要求相关责任人员直接对漏水部位进行修复,也可以选择自行修复漏水而主张要求责任人赔偿损失。应注意的是,由于民事诉讼中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漏水纠纷的原告负有证明存在漏水情况、因漏水遭受的实际损失、漏水的具体原因等事实的举证义务,所以需收集和保留好相关证据,否则可能会因证据不足而承担败诉风险。漏水原因,必要时可以通过申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来确定。
三、大楼顶层的住户,可能会出现屋顶漏水的问题。由于整栋大楼的屋顶,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的部分,不属于部分业主专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因此,屋顶漏水可根据规定使用物业的维修基金进行维修;如果大楼没有缴存维修基金,则应当由全体业主共同出资进行维修。
总之,一旦发现房屋“漏水”,可依法依规维权;但从降低成本和邻里和睦等角度考虑,各方**好能积极协商、友好解决,尽量避免争讼。 2019-07-18 08:52:24 -
147****8492 通常楼房顶层出现漏水问题主要可分为外部和内部两种原因。有的是因为外部原因,也就是因为屋顶结构不合理造成,在过去的一些老式楼房的外墙因为其混凝土板导致雨后的渗水或墙体发霉。相对而言,楼房顶层出现漏水的内部原因大多来自防水层或各种管线出现的问题。因为漏水点一般集中在厨卫,我们可以在排查漏水点时可首先做闭水试验,如果在期间发现问题,那么便要重做防水,若发现没有漏水,则问题可能出在管线上。
1、房屋年代久远,居住房屋久了加上没有做好保养和维护的措施,而房屋屋面层防水材料老化损坏,那么房屋漏水也属于正常原因。
2、有的房屋顶楼里种了许多的植物,其实这对房屋的防水材料也是有一定影响的。
3、建筑商偷工减料,使用劣质防水材料,这样房屋不漏水都不正常了,不过随着现在国家建筑质量监督部门的严格,这种情况的发生也越来越少了。
解决方法:
1、对该区域重新设置适宜于外露使用的防水层。防水材料如果是选用的防水卷材,建议采用国标3mm聚酯胎铝膜SBS,并对卷材搭接处进行密封处理,实现无缝防水。
2、对热水器根部、出屋面管道、阴阳角等部位进行附加增强处理。
3、不管是何种原因顶楼漏水我们都的要修复,首先就得要找到漏水的位置,如果是有裂缝,那么就把水泥沙凿开,成v形,后用防水材料刷,刷完再过一层水泥沙不过面积要大,厚度要高。还有在水泥沙的边缘用界机界一条槽,这样会粘得牢固。
4、如果是从水管处漏水下来,那么可能在安装过程中出现问题,也可能是水管材质问题,这个就要详细地检查了。
5、不能找到漏水点的屋顶,建议重做防水选用防水浆料。可进行多次涂刷,多道设防。完整的防水层涂刷次数为两次,总厚度不能超过2mm,然后涂刷水泥砂浆做保护层。保护层干固后,再进行一次完整的防水层涂刷,再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然后再涂刷柔韧型防水浆料。如此可反复3-4次,已保障防水效果。但是,基面一定要处理好,且**外面一定要用水泥砂浆做保护层。 2019-07-18 08:52:18 -
152****0245 新买的房子漏水,一般先找物业部门。因为物业部门一般都受开发商委托联系维修事务,物业部门(应经开发商委托)联系施工单位前来保修。开发商与施工单位有合同,且开发商扣有施工单位的保修款,所以“房子漏水”只要不是非正常使用原因,施工单位必须保修。
因业主只与开发商有合同及保修关系,所以可以直接找开发商(或找经开发商委托的物业部门或施工单位代表)。
业主受“合同条款、及消费者权益法”保护。物业部门和开发商不管时,可以投诉,投诉应找:当地“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或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
保修期结束,可找物业部门维修,如不是使用原因,业主就不用出钱(从房屋维修金内支出,此款已由购房者和开发商交过了)。
修理方法:将外墙漏水处从墙外凿开,用1:2水泥砂浆加水泥含量的15%的明矾石膨胀剂补上即可。 2019-07-18 08: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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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为: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保修5年;3、门、窗安装密闭,不出现翘裂,保修2年;4、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保修2年;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由此可见,地基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终身的保修责任。除此之外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期限内对建筑物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同时,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的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公司。当找不到施工单位或者开发商的时候,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条例》56条规定,在找不到施工单位或开发商的情况下,作为物业公司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因此,物业公司虽然对建筑物的质量没有保修义务,但在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当承担维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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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新建商品住宅自签约交付使用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其保修期限为:1、住宅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和外墙防渗漏,保修5年;3、门、窗安装密闭,不出现翘裂,保修2年;4、墙面、顶棚抹灰层不脱落,保修2年;5、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保修2年。 由此可见,地基等基础工程、主体结构问题,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终身的保修责任。除此之外的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当在保修期限内对建筑物的质量承担保修责任。 同时,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因此,房屋存在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的主体是开发商,而不是物业公司。 当找不到施工单位或者开发商的时候,该怎么维护我们的权利?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管理条例》56条规定,在找不到施工单位或开发商的情况下,作为物业公司有义务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责任。因此,物业公司虽然对建筑物的质量没有保修义务,但在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应当承担维修义务。 比如物业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向业主履行维修、养护责任,因此给业主造成了损失,物业公司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优嘉优筑提醒您的是新房漏水是在保修期内,可以要求免费维修的,如果对您提出的要求不采纳的话可以到消费者协会投诉或者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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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交房时审查开发商是否办理了综合验收备案证明等资料。二:看是不是非开发商原因造成的延期交房。根据“合同”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 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否则,开发商不能轻易免除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三: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四:注意诉讼时效。违约金支付问题:根据“合同法”规定:1、购房人如欲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2、催告后3个月,开发商仍然没有交房,购房者获得合同解除权。3、购房者合同解除权的有效期是从催告日起三个月后开始,一年后结束,即解除权的有效期为一年。再此一年之内都可以随时通知开发商解除合同,超过一年期限,则永久性的丧失了解除权。违约金计算:1:延期交房的时间计算。2:延期交房违约金金额计算。例如:业主的房子10年购买,当时的房价是**万元,合同标明12年12月15日交房,实际到了 13年3月20日交房,延期95天,合同写的是延期半年之内按当期的利率的2倍支付违约 金,半年之外按银行当期利率的4倍支付违约金,那么**后开发商支付业主多少违约 金?回答:按日计算:房价**万元×该利率÷360×天数÷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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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新房漏水可以要求赔偿吗1、根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是提供虚假的情况给对方,而造成损失的,则应当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已经明确地告知了买方的,那么卖方就不承担责任。2、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并非卖方在装潢或者使用中所产生的,而是房屋本身的,若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则卖方也不用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买方可以房屋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来向开发商主张保修的责任、或者是赔偿责任。3、买房人在入住之后发现房屋存在被隐瞒的质量瑕疵,可以请求法院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房人退还全部的房款。但是如果没有达到法定解除条件,或是房屋的质量不足以威胁到居住安全的,法院通常会判卖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不是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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