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漏水可以要求赔偿吗1、根据《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是提供虚假的情况给对方,而造成损失的,则应当承担损害的赔偿责任,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已经明确地告知了买方的,那么卖方就不承担责任。2、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并非卖方在装潢或者使用中所产生的,而是房屋本身的,若是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则卖方也不用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买方可以房屋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来向开发商主张保修的责任、或者是赔偿责任。3、买房人在入住之后发现房屋存在被隐瞒的质量瑕疵,可以请求法院来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并要求卖房人退还全部的房款。但是如果没有达到法定解除条件,或是房屋的质量不足以威胁到居住安全的,法院通常会判卖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不是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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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019 | 2018-06-28 14:49:55-
135****2016 房子漏水是一件令人苦恼的事,轻则引起霉变,重则墙纸脱落、漆面变色。要堵住漏水(俗称捉漏)可不是件轻松的事,那么,新房漏水怎么赔偿呢?针对这个问题,华律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如果确实存在漏水的事实,不论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事实上的妨碍,就应该采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继续发生。
2、具体该由谁来负责实施停止侵害的行为?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应以双方协商为主,尊重历史与习惯,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一般理念,楼上住户均有提供维修协助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造成损失扩大的,就构成侵权,应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谁承担维修费用?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后,再进行责任划分,事故原因并不能直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 2018-06-28 14:50:52 -
132****2950 在你交楼时没有做验收?
签了交房协议没有,没有的话你可以拒绝收房,等做好防水之后再签。
根据相关规定:
如果是房屋质量所致
根据《房屋建筑质量保修办法》等有关规定,开发商(包括建设单位)对屋面、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渗漏,有一定的保修期限,其保修期应为5年。在这期间开发商(建设单位)是责任的主体。房屋主体出现漏水,可以要求开发商对漏水进行修缮。
如果在保修期外的任何质量问题,业主可以请专业房屋质量检验机构对房屋结构及质量做出鉴定,如果是房屋结构问题导致漏水的,开发商则要永远承担责任。如果非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可以找物管公司或业主委员会,申请动用维修基金作维修。
装潢不当所致
擅自移动水管埋入墙体、凿地铺地板或地砖,钻洞敲墙等不当装潢行为,往往也是造成房屋漏水的“罪魁祸首”。如果楼上业主装潢不当造成地板渗水,给楼下业主造成损失的,楼上业主便是侵害者,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追问
单位的房子,新房,不存在维修,我目前想通过媒体曝光,质检部门来做 2018-06-28 14:50:46 -
137****2086 房屋漏水,对楼下的损失赔偿可以通过以下方式:
1、是漏水损害轻重,或维修或赔偿,由双方协商解决。
2、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寻求社区委员会协助解决。
3、分歧较为严重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方式解决,这时要注意收集并保存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并咨询专业律师。
提示:如果是新购房屋或者购房期限还在保修期内的,并且是因房屋质量引起的,可以要求房屋所在地产商予以解决并赔偿。 2018-06-28 14:50:38 -
137****1219 1、如果确实存在漏水的事实,不论漏水是何原因造成的,只要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事实上的妨碍,就应该采取措施停止侵害的继续发生。
2、具体该由谁来负责实施停止侵害的行为?处理原则是: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应以双方协商为主,尊重历史与习惯,依照法律规定。按照一般理念,楼上住户均有提供维修协助的义务,如果不履行该义务造成损失扩大的,就构成侵权,应就扩大的损失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谁承担维修费用?在查明漏水原因之后,再进行责任划分,事故原因并不能直接确定责任承担主体。
(1)首先应查明此管道的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防水层如果作为共有设施,因为属于隐蔽工程,一般认为楼上住户作为实际使用人应承担合理使用的行为义务,楼下作为受益人也有相应的义务,这种义务主要是体现在费用承担上。(因楼面共有,不能以受益原则处理)
(2)其次应查明漏水的原因,区分当事人的过错,从而确定责任主体。
---如果是人为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或扩大有故意或过错的,构成侵权,应承担侵权责任。
---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一条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第一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参照《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之第九条规定处理
4、赔偿损失问题。赔偿已经发生的损失的前提是符合侵权的构成要件,包括过错,它是由相邻关系引发的侵权,按一般的侵权之诉处理,尚未发生的维修费用不属于赔偿损失。 2018-06-28 14: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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凶宅啊?快退!别住了,晦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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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拆除按照以下标准赔偿小产权房拆除后能否获得赔偿的两种情况,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过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赔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归于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赔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赔偿”的规定。小产权房拆除后如何赔偿小产权房是没有合法的不动产登记证书的,若涉及拆迁,各地做法也不一,建议积极与拆迁人协调处理。若涉及赔偿,由于社区给了门牌、可以把户口迁过去,足以证明对房屋的合法使用,有权要求安置赔偿,但具体赔偿是否包括重新安置一套房子,则看所买的小产权房的项目土地性质等等。但不管怎样,依然是拆迁安置对象:即合法的房屋居住权人,有权要求安置居住房,同时有关搬迁补助、装修赔偿等等,亦可一并主张。具体怎么赔法应参照当地拆迁赔偿标准,以所签署的拆迁安置协议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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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衡量商品房预售行为是否合法的**直接、**关键的书面证明文件。买受人,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订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在法律上无效。但如果开发商在买受人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合同可被认定为有效。另外,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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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产权房在拆迁守程中能否获得拆迁安置补偿,分为两种不同情况。第一,小产权房的性质是属于履行了审批手续的房屋,但是集体经济组织在安置本集体民过程中擅自扩大了销售对象。由于根据现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不得购买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房屋,因此买卖合同无效。在此情况下,应首先认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或者属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迁安置补偿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权人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享有。第二,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对于这种情况,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22条第2款“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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