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以要求看拆迁许可证,也可以到当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那里查阅拆迁人(开发商)资金筹备情况。在拆迁办都有3方存款协议的(银行。拆迁办。开发商)
全部3个回答 >开发商怎么给政府交动迁保证金?有没有什么风险呢?
144****7686 | 2019-07-04 10:29:19-
142****4932 合同无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四十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合同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2019-07-04 10:31:00 -
136****6041 你的情况,住房属于福利性质安置房。不对外销售,是有资质规定的。
所以,这类住房不允私自买卖。
只能办理他人名义购房手续,住房产权和你是无关的。
你有实际出资凭据,可以凭出资凭据和买卖合同,主张对房主的债权,可以要求还钱,这个法律支持。
2019-07-04 10:30:43 -
136****4719 《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没有提及是否应该向公民个人提供查询。理论上,这不属于机密,应该属于可公开信息。但是,现实是:很少有地方能够严格执行这项规定。
2019-07-04 10:30:22 -
131****3020 《办法》规定,发包方和承包方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将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5%左右的比例预留保证金。缺陷责任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或24个月,具体可由发、承包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在缺陷责任期内,如果由承包人原因造成的缺陷,承包人应负责维修,并承担鉴定及维修费用。如承包人不维修也不承担费用,发包人可按合同约定扣除保证金,并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办法》还规定,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应于14日内会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核实。如无异议,发包人应当在核实后14日内将保证金返还给承包人,逾期支付的,从逾期之日起,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返还保证金申请后14日内不予答复,经催告后14日内仍不予答复,视同认可承包人的返还保证金申请。
2019-07-04 10:30:09 -
137****1366 一 不是政府出面做拆迁,而是有专门的拆迁公司做这事,只是政府出钱而已
二 政府和拆迁公司有合同,一切按合同办事
三 请问你是什么身份呢?如此关心这个问题 2019-07-04 10:29: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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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中介只要你有能力,肯吃苦就能做的好赚到钱,业绩为王。但是案场销售的话很多会有一些靠关系进去的,尤其是一些豪宅盘,就算是你有能力也不一定进的去的,而且如果是新人直接做这种案场销售的话,很多都是前期要守尾盘或者守项目前期的没有实战经验去快速成长,也没什么收入,很多新人在这个阶段就会被淘汰了,觉得自己做不了这个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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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没有按期还款,扣了开发商保证金,开发商可以对于贷款人进行追责。贷款时,开发商和银行会签订高额保证合同为贷款人进行还款担保,如果长期逾期不还贷款的状况下,才会扣除开发商保证金,此时应当及时归还开发商相应的费用,否则开发商有权起诉贷款人。 在进行贷款购房时,需要注意以下4点:1、申请贷款的额度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确定,不要超过自身的承受能力,以免出现贷款归还不上的情况。2、办理按揭的过程中,可以多选择几家银行来进行对比,可以选择其中利率较低的银行。3、选择适合自身的还款方式,如果经济能力强大,可以选择等额本金还款,如果较为拮据,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4、向银行提供相关资料时一定要真实可信,以免对于自身的征信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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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般都是开发商拟好,业主看了没问题就签字,如果有问题双方可以通过附加条款约定,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防止上当受骗: 1、签约前要审查开发商资质 签约前购房者要认真审核开发商的开发资质以及相关的销售许可文件。如果购房者没有购房经验可以提前查阅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保险起见可以提前咨询一下律师。具体需要审查的内容有: (1)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还应审查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证明。 (2)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相符。 2、签约时要审查合同内容 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购房人拥有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告知义务。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图等。 (1)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具体明确。一般购房合同都是采用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文本,这里提醒购房者一定要采用正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如果不放心可以请律师一起自行拟定购房合同。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注意约定面积条款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按建筑面积计价的,购房者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及相关争议的处理,如果收房时发现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或者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发生误差要按合同约定处理。 4、规划、设计变更的处理要明确 开发商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要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不答复视为同意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如果开发商没有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退房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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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切实维护购买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的,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可比照房屋价格上涨或实际损失计算)的权利。对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照已付房款额比照银行逾期还款罚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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