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住房公积金具体贷款流程如下:借款人提出书面贷款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可以向贷款银行提出,由贷款银行受理后交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也可以直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申请、等待审批;经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审批通过的借款人,与贷款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办理抵押登记、保险、公证等相关手续;贷款银行按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一次或分次划入开发商在贷款银行设立的售房款专用帐户,或直接转入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的存款帐户;借款人在贷款银行开立还款帐户,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还款计划,如期归还贷款本息;贷款结清后,借款人从贷款银行领取“贷款结清证明”,取回抵押登记证明文件及保险单正本,到原抵押登记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注销手续。
全部4个回答 >开发商停工了怎么办?有没有什么风险呢?
156****9883 | 2019-07-04 16:33:21-
153****6093 从切实维护购买方的合法利益角度出发,开发商在催告后三个月内履行的,同时要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预售方在经催告后三个月内仍不能履行的,购房方有选择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损失可比照房屋价格上涨或实际损失计算)的权利。
对于延期履行合同,如果未约定违约金数额,可按照已付房款额比照银行逾期还款罚息计算。
2019-07-04 16:34:03 -
154****2762 你可以看看购买时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上面关于交房时间的约定,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期交房你可以推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如果未到期,你是无法干涉开发商的施工的。其实停工的风险在于开发商身上,他如果无法按期交房,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 2019-07-04 16:33:53 -
137****4256 1、向开发商书面说明现场情况,包括目前施工进度、人员、机械、物资等进场情况,保留以后索赔权利;
2、判断停工状态能持续多久,如不能确定,跟甲方沟通是否撤走施工人员;
3、尽量友好协商处理;
2019-07-04 16: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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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开发商破产后对已经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有影响吗?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是伴随着**款的缴纳进行的。如果此时开发商破产,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话,那么商品房买卖合同依然有效。根据合同要求,该做法属于开发商违约,开发商必须退还购房者的**款,并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处理方法,给予购房者一定的赔偿或者是具体的解决方案。2、开发商能否将业主已购房源进行抵押?只要开发商与业主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便无权对已经出售的房屋进行抵押,无权随意处置房屋,尤其是在业主已经对房屋合同进行备案,房屋已经过户的情况下,如果开发商再次抵押房屋,便是一房二卖,情节相当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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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期交房的处理方式 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首先开发商延迟交房承担的违约责任应该在合同中有约定,如果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处理方式,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租金标准承担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购房者也可以以自己的实际损失额为准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金。延期交房不仅仅指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开发商仍然没有交付房屋,还包括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没有经过验收合格的情况。 2、交付房款后,发现开发商并无预售证 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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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购房合同处理,中国目前的物权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年限是70年,很多购房者以为这70年就是从自己签合同的那一天开始算,其实这个70年是从开发商从政府手中签下土地使用合同的时候开始算,而土地使用年限开发商都会刻意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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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一般都是开发商拟好,业主看了没问题就签字,如果有问题双方可以通过附加条款约定,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防止上当受骗: 1、签约前要审查开发商资质 签约前购房者要认真审核开发商的开发资质以及相关的销售许可文件。如果购房者没有购房经验可以提前查阅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者保险起见可以提前咨询一下律师。具体需要审查的内容有: (1)审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委托销售的还应审查代理销售企业的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资格证书和代理销售合同或委托销售证明。 (2)审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以及出售许可证明中关于该房地产的内容和范围,包括宗地号、项目名称、栋号、层数、用途、套数、面积等信息与所购买的房地产的栋号、楼层、名称等是否相符。 2、签约时要审查合同内容 对商品房面积和房价的计算,购房人拥有知情权,房地产开发企业也有告知义务。开发商销售商品房应在售楼处将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资料或测算资料进行公示,供购房者查阅,公示的资料包括:房屋土地权属调查报告书(房屋土地调查机构提供)、建筑平面布置图等。 (1)签署商品房预售合同时,购房人可要求面积计算表或测算表,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计算表》;签订房屋交接书或签订商品房现售合同时,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提供《房屋建筑面积测算表》;前述两表中《房屋公用部位建筑面积说明》中必须将分摊的共有部位全部列明,并能与建筑平面布置图对照查核。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要具体明确。一般购房合同都是采用开发商提供的格式文本,这里提醒购房者一定要采用正规管理部门提供的合同文本,如果不放心可以请律师一起自行拟定购房合同。在合同订立前,应当将合同文本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3、注意约定面积条款 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套内建筑面积部分为独立产权,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部分为共有产权。按建筑面积计价的,购房者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及相关争议的处理,如果收房时发现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或者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都发生误差要按合同约定处理。 4、规划、设计变更的处理要明确 开发商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开发商要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不答复视为同意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如果开发商没有在规定时限内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退房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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