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销售人员拿其现在的销售提成,而对于现在兼负责招商提成可以分为两部分,如果现在招商已经的完成的,可以给其全部招商提成,而如果现在的招商只进行了一部分,还需要后来专门的招商人员来共同完成得,提成可以销售和招商各占50%,等该招商彻底完成发提成。
全部5个回答 >按揭购房退房怎么办?谁知道呢?
132****5887 | 2019-07-02 09:46:13-
154****1057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延期交付房屋。到了开发商与购房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后,却迟迟得不到开发商的入住通知。根据现在《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的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二、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原因多由于开发商的手续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发生开发商未经购房人同意而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的情况,购房人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开发商退房。
四、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的暂测面积的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五、房屋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根据**新司法解释,因房屋质量问题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人可以提出退房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六、房子产权不清楚。如存在抵押、查封或其他经济纠纷 。
七、存在合同欺诈等其他问题的。开发商在出售房屋之前就把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人后,又把房子抵押给他人,购房人查明后,可起诉认定购房合同无效,要求退房。此外,造成购房合同无效的常见情形还有,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房屋为共有财产而未经其他共有权人书面同意的;该房屋权属有争议,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八、迟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应当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导致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
九、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
十、在建工程转让。开发商欲转让在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有权在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要求退房。 2019-07-02 09:46:46 -
153****1716 1/延期交付房屋发商与购房合同约定交房却迟迟发商入住通知根据现《司解释》规定发商经购房催告三月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购房权要求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 2/发商发手续全导致合同效. 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 发商证件全属于违操作与买房签署合同属于效合同由于效合同发商应返购房交纳房款 3/发商未经购房同意擅自变更设计. 购房与发商签订合同般都约定发商变更设计前必须经购房同意否则发商构违约购房权退房发发商未经购房同意擅自变更房屋户型、朝向、面积等关设计情况购房依据合同约定要求发商退房 4/房屋面积误差超3% 交房房屋实测面积与签约暂测面积误差比绝值超3%购房提退房并要求退赔利息 5/房屋质量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根据新司解释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居住使用购房提退房并要求发商赔偿损失认主体结构质量合格依照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6/房产权清楚存抵押、联建或其经济纠纷 发商售房屋前所售房屋抵押或卖给购房房抵押给购房查明认定购房合同效要求退房外造购房合同效见情形发商未取预售许;
房屋共财产未经其共权书面同意;该房屋权属争议司机关、行政机关依裁定、决定查封或其形式限制房屋权利等情形 7/迟延办理房屋所权登记 根据买卖合同约定或律规定应办理房屋所权登记届满超由于发商原导致办理房屋所权登记 8/按揭合同办理 归责于事双事由未能订立按揭合同办理按揭贷款 9/建工程转让发商欲转让建工程应书面通知购房者购房者权接通知起30内要求退房 。 2019-07-02 09:46:38 -
145****7269 从法律角度讲,退房实际上是购房者作为购房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行使其合同解除权,肯定是可以的。购房者与贷款银行之间是一种借代关系,与开发商之间是一种房屋买卖关系,两者虽有关系,但完全是两种独立法律关系,所以对购房者的解约权并没有任何妨碍。
那么,退房时已按揭的贷款谁来还?首先由于购房合同被解除,开发商从购房者处取得的所有购房款项均应返还购房者。购房者申请的银行按揭贷款,也是购房款的一部分,也应一并返还给购房者。然后,购房者应依据《贷款通则》第三十二条第五款,“借款人提前归还贷款,应当与银行协商,将剩余贷款本息提前还给银行。”
购房者应办理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实际上这种还款方法是一种理论上的做法,实践中很难这样操作,因为购房者所购房屋已经向银行做抵押。如果购房者拿到这笔钱后不还给银行,银行只能行使抵押权,拍卖或变卖已设定抵押的购房者所购房屋。但此时房屋已不归购房者所有,处分该房屋就损害了开发商的利益,开发商绝不会吃这个亏。所以,就只能由开发商将应退购房款分成两部分,其中属于购房者**款的部分直接退还给购房者,属于购房者向银行借款的部分直接交还给银行,并视为购房者已向银行提前还款。
银行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之规定:“抵押人或出质人按合同规定偿还全部贷款后,抵押物或质物返还抵押人或出资人,借款合同终止。”从而接收还款,终止借款合同。
我国《担保法》第五十二条之规定:“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借款合同终止后,抵押权即告消灭,当事人应办理相关解除抵押登记手续。 2019-07-02 09:4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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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办吗?购房合同丢了可以怎么办呢?合同丢失了是可以补办的。1、一般情况下房屋买卖交易过程中需要签订四份购房合同:开发商两份,房管部门备案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购房合同原件需要交由贷款银行备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凭证,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2、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丢失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3、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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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的,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2、如果是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有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丢失的,应在报纸上刊登合同作废的声明,到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3、如果是在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好银行按揭手续后丢失的,则购房者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要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尽管购房合同里面的内容没有发生变化,但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该借款合同已经发生变更,所以需和银行签订变更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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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持身份证、购房发票到房地产公司销售部门补办购房证明,公司有房子销售情况备案,完全可以补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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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没告诉你按揭贷款执行的利率(各地各行政策不同,故利率浮动略有不同),所以我只能按商业贷款基准利率和公积金利率分别为你计算: 1、基准利率 ,贷款总额23万,贷款年限13年 ,月供 2224.62 元(含息),到期总还款额 347040.72元,其中利息总计347040.72-230000=117040.72元。 2、公积金利率,贷款总额23万,贷款年限13年 ,月供1973.07 元(含息),到期总还款额 307798.92元,其中利息总计307798.92-230000=77798.92元。 另外,一般银行都是按整数金额贷款,所以没把你400元计算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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