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抵押贷款,是指贷款人以自有或者第三者的物业作为抵押。并以稳定的收入分期向银行还本付息,而在未还清本息之前,用其产权证向银行作抵押,若购房者不能按照期限还本付息,银行可将房屋出售,以抵消欠款。 一、房屋要求 1、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2、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3、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二、贷款人要求 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综合消费贷款。 1、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没有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3、能够提供银行认可的有效权利质押担保或能以合法有效的房产作抵押担保或具有代偿能力的第三方保证; 4、开立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并且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扣收贷款本息;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贷款流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全部5个回答 > 如何办理商品房房产抵押登记?谁知道呢?
144****5490 | 2019-06-15 11:3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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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798 在民间借贷中房地产抵押合同签订之日起30 日内,抵押当事人应到房地产所在地的房
屋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在民间借贷中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
效。办理民间借贷房屋登记时,抵押当事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l)民间借贷主合同及民间借贷抵押合同;
(2)民间借贷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登记申请书;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
《房屋共有权证》和其他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
(5)以预售的商品房作抵押的,须提交生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
(6)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7)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材料;如有效的房地产评估报告;
(8)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登记机关应对抵押申请进行审核,权属清楚、证明材料齐全的,应在登记受理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书面答复,并予以登记发证:
(l)以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
项权利记载,交由抵押人收执,同时向抵押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2)以预售商品房或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
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2019-06-15 11:33:53 -
151****3288 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抵押双方应带齐以下有关法律文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证明书;3、如代理人办理,应有法人代表或当事人的授权委托书;4、借款合同(主合同);5、抵押合同;6、抵押物的产权证明(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书》);7、如果抵押物属于合资企业或股份公司拥有,应有董事会同意抵押的决议书;8、如果是重复抵押,应提供前抵押权人同意再次抵押的书面文件;9、如果是共有房产的抵押,应提供所有共有人同意的书面文件;10、抵押人应有声明其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任何法律瑕疵的书面文件;11、其他与抵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2019-06-15 11:33:45 -
143****5783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4)抵押合同;
(5)主债权合同;
(6)其他必要材料。 如果您抵押的是个人房产,要带的材料具体有:
1、抵押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抵押当事人双方签订的“借款抵押合同公证书”;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及《房屋共有权证》;
4、第三人提供担保的,须提交"担保承诺公证书";委托还须提交“委托公证书”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5、房屋价值评估报告或价值资料;
6、抵押权人同意办理的"私有房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7、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 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去当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依照抵押登记申请——受理申请——审核——登记——收费发证——立卷归档的程序进行办理即可。 2019-06-15 11: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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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房产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单位(人)到房屋所在区房管局填写房产登记申请审批书,提供规定的资料进行登记;区房管局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并到现场勘测丈量、绘制平面图;符合登记要求的,将全部资料一式二份(原件一份,复印件一份),图纸一式三份(有共有权人的按共有人数增加),报市房屋产权登记中心审批填制房屋权属证书,委托区房管局将权属证书发给申请单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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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表;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本);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4、国有土地使用证(复印件);5、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6、房屋竣工验收资料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书(复印件);7、单位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8、房产测绘报告及符合测量规范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测绘公司加盖公章);7、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资金缴交凭证。(这条各地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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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不能代替正式登记。预告登记只是为在不能完成抵押登记的情况下提供的一种保障,此时抵押权并未设立,预告登记是用于限制抵押人在此期间转让房产的。如果在债权消灭或能够进行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进行登记,预告登记失效。所以在这之后需要再次进行抵押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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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预购人通过中介,媒体等渠道寻找中意楼盘;第二步,预购人查询该楼盘的基本情况;第三步,预购人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第四步,办理预售合同文本登记备案;第五步,商品房竣工后,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交付房屋;第六步,与开发商签订房屋交接书;第七步,办理交易过户、登记领取房产证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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