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二手房的交易过程中不能真正实现“银货两讫”,即买卖双方在达成房屋交易之后,不能做到“产权证与房款”的即时交割,而往往是买方在付完房款(**款或全款)后的1-3个月才能拿到产权证,在这期间的二手房交易资金就基本存放在经纪公司的账户,账户资金没有监管,使其交易资金安全存在极大的隐患,而资金监管可以有效地保证二手房交易资金安全。另外,中介公司不能代收代付客户交易资金,从而避免了中介公司挪用客户资金的可能,进而杜绝了不良中介“卷款逃跑”事件的再度发生。
全部3个回答 > 政府对开发商售楼如何进行监管?政策怎么规定的呢?
157****5501 | 2019-06-14 11:26:37
已输入 0 字
已有3个回答
-
134****81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令 第165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九条
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
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
第十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商品住宅业主、非住宅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代管。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以物业管理区域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第十一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已售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由物业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或者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应当委托所在地一家商业银行,作为本行政区域内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专户管理银行,并在专户管理银行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开立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应当按照售房单位设账,按幢设分账;其中,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帐。 2019-06-14 11:27:26 -
136****7934 找房管局,水电表在商品房开发销售中是不允许另外收费的,但是这个钱有可能要不回来,如果这个钱是在交房的时候发生交付的,那业主身上也有问题,政府的验收部门也有问题,去房管局市场科咨询一下
2019-06-14 11:27:14 -
135****5466 如果开发商的收款收据明确写着购买某某房屋“购房款”、“首期房款”“定金”等等内容的,而开发商却未能取得出售给你的房屋的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属于违规。
你可以先找开发商要求他们退款。如果开发商不肯的,你可以到当地房管部门投诉或者直接起诉开发商。
至于赔偿,要求的准则与收款凭证上的说法有密切关系。比如,如果是定金,就是用定金原则;如果是房款,就可按支付房款后开发商违约赔偿原则索赔;如果仅写明是收款,没说明收的什么款项,索赔的依据就比较麻烦了。但**低限度应该是可以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收的款项。
按现在的规定,开发商是不应该收取“定金”的。而且,你是一年半前交的定金,就更匪夷所思了。现在国家规定的流程是直接网上签订购房合同,支付首期房款后鉴证。你说的这个情况在现金看真的是不可思议,这开发商不是一般的违规操作了。 2019-06-14 11:27:01
加入交流
相关问题
-
答
-
答
可以到国土资源和房管局的房屋档案馆去查实。
全部2个回答 > -
答
开发商需要承担双倍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有:1、一房二卖;2、擅自抵押;3、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欺诈;4、隐瞒抵押事实;5、房屋面积缩小超过3%;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新房网签,是开发商与购房者的交易行为,是在住建委网站上备案的过程。网签之后才可以进行贷款、过户等手续。如果您和开发商达成交易意向,建议您咨询开发商其中缘由,提前做好资质审核,但注意有效期为30个自然日。
全部5个回答 > -
答
一定要提前做单独的回购房屋价格评估。一般情况下以下五种情况可以回购: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形式、如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5、发生重大自然或人为灾害时,由政府组织科学论证,确定是否由政府回购。
全部5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