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需要看你办理公积金贷款时担保的方式是什么?如果是用你的房屋做抵押贷款的,那么肯定是被被银行收走了,他们需要办理预抵押手续.如果你是保证贷款(通俗说,人的担保),那么你的个人的房屋预告登记证银行可能不会收走.按照法律规定,没有抵押就不应该押权证.但是有的的银行为了贷款的安全性考虑,他们会说暂时"替你保管".具体的你可以问一银行
全部3个回答 >办按揭的期房预告登记交银行吗?有人知道吗?
153****4721 | 2019-05-31 09:47:49-
146****0769 预告登记是指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时,为了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债权人将来取得物权而作的登记。买受人办理预告登记时只需带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去房地产交易大厅办理即可。
2019-05-31 09:48:23 -
157****9892 按揭房产缴纳的费用包括三部分:预告登记费,抵押登记费和评估费。
其中,预告登记费和抵押登记费用都是向抵押登记机构房管局缴交,评估费用是向评估机构缴交,并不是向银行缴交。是否为中介代收、收费明细你可以向银行客户经理咨询,收费标准向当地房管局和评估公司咨询。
希望能帮到你。
2019-05-31 09:48:17 -
144****2600 在商品房成为现房之前,属于期房阶段,此时的房子不能出房产证,只有预告登记证明。如果要办贷款,就需要用此房屋作抵押登记手续,房管局会给抵押权人(一般是银行)一张抵押物的凭证,就是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用以证明此房屋是抵押给抵押权人的。
2019-05-31 09:4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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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这里规定了预告登记失效的几种情形:1. 所谓“债权消灭”是指,当事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的情形,如买受人在购买现房且办理了预告登记之后又与出卖人协商终止合同;2. 再如,因出卖人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条件构成严重违约,买受人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此时由于买卖合同已经解除,作为预告登记的基础法律关系丧失了,自然预告登记也应失效。按照《物权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的,预告登记失效。3. 但是,由于债权是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产生的,不具有公开性,房屋登记机构难以知悉当事人之间的债权是否失效,因此我们认为,在预告登记后,如果债权消灭的,当事人应当持债权失效的证明文件(如当事人解除买卖合同或抵押合同的书面协议、法院解除合同的生效判决或仲裁机构生效的裁决)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注销房屋预告登记。4. 因此,《办法》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必须依据当事人的申请办理预告登记的注销登记。预告登记注销后,再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这时在房屋登记机构就没有你的房屋产权的所有信息,再行购房按首套办理,还可以享受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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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房产证还没有办理,原则上开发商都是可以办理换房1,个人购买期房要看具体的流程办理到哪一步了,只要是还未在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就可以换房子的。2,首先是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同意调换房子),去当地房管局办理撤销购房合同备案手续,然后就是去地税局窗口办理退契税流程(如果还没有交纳契税,这一步就不需要的)。3,待房管局交易所撤销购房合同备案后,房管局工作人员会收回所签订的购房合同,然后,购房者就可以跟开发商就换房后的房屋重新计算和交纳**款(房款)签订新的购房合同,拿去房管局做备案就可以了。4,期房即指开发商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止,在这一期间的商品房称为期房,消费者在这一阶段购买商品房时应签预售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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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登记是《物权法》中规定的一个新的制度,它保护的是买受人的权益不受损害。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并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即买受人)的同意而处分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该制度从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卖方一房两卖而导致前面买受人的权利可能遭受损害。 若真正实现不动产所有权的取得,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应尽快到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所有权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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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揭的说法是从港澳地区流传而来,全名应该叫“个人住房抵押贷款”。 而转按揭,则是指在还款期内按揭主体(借款人)的变更,包括债权人(银行)的转移和债务人(借款人)的变更。目前所说的转按揭主要是指债务人的变更,即在个人住房贷款还款期内,因借款人转让已抵押给银行的抵押房产,贷款银行向购买该抵押房产的购房人发放贷款,同时,原借款人通过售房款归还贷款的业务。 在理论上来说,按揭是完全可以转让的,但是因为我国的信用体系尚不完善,按照目前的操作方法,转让方、购买方和贷款银行都面临因某一方违约而造成损失的风险,所以并没有在全国普遍推广。因此,目前我国的转按揭业务暂时只有几个大城市可以办理,而且要求非常严格,一般情况下很难通过审批。 建议按照以下步骤操作:房屋原贷款人和新买方共同向银行提出申请转按揭——如果银行信贷经理确定不可以——你们可以 先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将款项(房款的一部分)支付给原房主——由原房主提前向银行申请还清所有贷款,终止和银行的贷款合同——然后解除抵押——然后卖方去银行申请二手房按揭贷款——银行审批过关——买卖双方办理房屋过户——卖方拿到新产证办理按揭抵押贷款手续——买方拿到贷款(房屋全部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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