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签协议时,房子还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但是你和开发商签了协议,交了3万块钱,这3万有没有注明是定金还是订金? 根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所以, 如果开发商把你交的钱当作定金,定金理论上是不可以退的,如果开发商不肯退钱,那么开发商这种行为就是预售行为. 如果开发商把你交的钱当作订金,订金是可以退的,开发商这种行为就不是预售行为. 根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1%以下的罚款. 所以,当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而进行事实的预售行为时,这种行为是违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五十六条 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条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见,你们签订的协议时候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违反<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按照合同法第52条第5款,这是无效合同.既然是无效合同,按照合同法第58条,你可以要求退款. 如果开发商不同意退,你可以向当地主管部门投诉(一般是建设局或者是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投诉,这样,开发商就会受到处罚.如果通过法律手段起诉,一般也可以胜诉.
全部4个回答 >期房可以过户吗?该怎么交易呢?
143****1907 | 2019-05-31 09:01:21-
152****0603 期房因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故无法过户。您可以和买家和开发商协商,将您的购房登记改成买家。这样产权证可以直接办到买家名下。如果这样操作不通的话,就只能在产权证办下来以后在过户了。 2019-05-31 09: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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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7536 一、办理过户需买卖双方本人到场,带房产证、双方身份证、户口、婚姻证明,去房管局查档(核实是否二套房),签订一个买卖合同备案,缴纳相关税费,然后凭查档单、缴费凭证,以及上述材料办理。
二、以下是二手房买卖过户的费用,请参考:
1、契税(买方缴纳):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1.5-2%;90平米以下首套住房按买价1%征收;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4%征收(普通住宅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单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的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为普通住宅,否则将按非普通住宅对待。)
2、营业税(卖方缴纳):取得房产证未满5年按房价的5.5%收取
3、个人所得税(卖方缴纳):,按1%或交易差价的20%收取
4、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
5、登记费:80元,买方缴纳
2019-05-31 09:01:48 -
147****0698 期房就是还没有交付的房子,那就是房子证件都还没做。那么你首先确定,房子是不是一次性全款付清的,如果是的话,去开发商查询一下有没有在当地的房管处备案,如果有,那就没有办法,只能等到交房之后,房产证下来之后进行二手房过户。
如果没有,那就去开发商重新签购房合同就可以了,支付开发商一笔更名费!如果是按揭的,并且已经开始还款的话,那没办法,也只能等到证件下来之后过户! 2019-05-31 09:0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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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房产证就可以买卖。房屋买卖流程(1)着手准备买房.买房首先要根据资金实力、还款能力等估算自己的实际购买力,并根据工作生活的需要,确定房屋的区位、面积、价格、楼层、朝向等。(2)挑选房源.这一环节是准备工作的延续,可以从报纸、电视、网络或相关房地产网站上查询,购房者需要综合三种媒体的优势,全面细致考察房源信息。(3)实地看房.选房是个技术含量很高的活儿。选房前你要对容积率、绿化率、公摊、户型方面的基础知识有所了解。(4)谈判签定买卖合同.确定目标后,就进入了和售房人实质性接触的谈判阶段。谈判签订买卖合同这一环节是购房过程中**重要的环节,买卖双方必须把自身的权利和义务落实到文字上,特别是有关房屋的面积、付款方式、物业状况等关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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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的地方是允许转让和备案,同时依法交纳有关税费。 那么期房再转让是跟据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而国务院没有出台具体规定,从该法看预售房是可以再转让的,而实际上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是合同的转让,另据《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也可以理解为一种期权的转让,即双方约定出让方取得房产证后再过户,由于该合同没有经备案对买受人的保护不利,法院有这方面的判决案例。以上两种都是在出卖方取得房地产权证之前的期房再转让。而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权利的转让不需征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但要通知债务人,而合同权利、义务一并转让则需经合同另一方同意。就商品房预售合同而言,购房者的主要权利是取得商品房产权,主要义务是付清房屋价款。如果购房者已付清全部房屋价款,则该转让不需开发商同意,反之,就需要开发商认可。但是由于房子是不动产,涉及登记和备案的问题,而再转让又没有具体规定,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不得转让,有些买卖双方当期房价格波动而违约时片面理解该条,所以往往造成纠纷不断。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规定笔者认为是对于物权过户登记的必须条件,但不是合合同生效的条件,特别对于还在开发过程中的期房该法有特别的规定,是允许在没有取得产权证前预售和再转让的,再说目前期房再转让大多是在取得房产证后再进行过户登记,实际上是一种附条件的合同,以出让方取得房产证条件实现后再过户,所以并不违反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款。 对购房者而言,应注意如下几种情况: 一、预售商品房尚未付清房款的购房者应该先征得开发商同意方能与受让方签订转让合同; 二、已付清预售商品房总价款的,购房者可以与新购房者订立转让合同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开发商; 三、转让合同双方应在转让合同生效后前往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办理转让合同登记备案手续,而目前我国有些地方为防期房的过渡投机还没有对再转让可以进行直接备案,而是从严控制,往往造成期房再次购入者不订立周密的合同风险增大。 四、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应依法交纳相应的税费。如没能进行再转让备案,则只能出让方做出房产权证后再过户给受让方,如是这样的合同不需通知房产商,但如出让方把房子再卖给了第三者,只能追究其违约责任,存在较大的风险。 五、如果出让方办理了商品房抵押贷款,而受让方也要办理商品房抵押贷款,则双方应去原银行询问能否办理“转按揭”手续,如果可以并且符合条件,双方直接办理“转按揭”手续即可;如果受让方不需要办理抵押贷款,则出让方应办理解除抵押贷款手续,否则将会给双方办理备案或产权登记带来障碍。 六、如果确是房子不想要而原价转让,你也可以与开发商协商,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终止手续,到房地产交易中心注销预售合同备案登记,并且还应当与贷款银行办理终止贷款合同手续,注销抵押登记,在上述手续办清后,新受让方即可直接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办理预售合同备案。但终止预售合同通常要承担一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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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房子**交完之后按揭办不下来,会根据按揭办不下来的原因分情况进行处理。在审理合同纠纷时,法院一般会优先适用合同中的约定。因此,合同中对贷款不批的违约责任由谁承担的规定是**重要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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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买房分期付款比较划算。2. 分期付款大多用在一些生产周期长、成本费用高的产品交易上。如成套设备、大型交通工具、重型机械设备等产品的出口。分期付款的做法是在进出口合同签订后,进口人先交付一小部分货款作为订金给出口人,其余大部分货款在产品部分或全部生产完毕装船付运后,或在货到安装、试车、投入以及质量保证期满时分期偿付。3. 分期付款借款人申请所需条件是:(1)年龄在18-60岁的自然人(港澳台,内地及外籍亦可)(2)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3)借款人的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4. 分期付款借款人申请应提供的材料是:(1)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外地人需暂住证和户口本(2)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单身证明2份(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4)所在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5)资信证明:包括学历证,其他房产,银行流水,大额存单等(6)如果借款人为企业法人的还必须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章程、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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