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结清银行贷款,然后再与开发商协调银行贷款本息问题。或让开发商结清银行贷款,在协商你已经归还的贷款本息问题。总之,必须先归还银行贷款,再解决其他问题。建议具体情况咨询一下律师更加可靠一些。望采纳!
全部5个回答 >建筑合同违约怎么办呢?
137****0289 | 2019-01-16 21:08:29-
142****5868 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解决方式:
一是双方协商调解解决,找到当事人以协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这是**佳解决办法 二是非官方第三协调解决,邀请当事人双方都认可和有一定影响对方的人从中调解;
三是合同仲裁;请求合同管理部门仲裁纠纷解决,如是劳动仲裁则找到劳动局,如是商业纠纷仲裁则找到市场管理监督部门等。
四是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2019-01-16 21:09:13 -
156****0893 如果已经诉讼到法院,法院也依法做出了判决,但败诉人不主动赔偿,胜诉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后,法院履行执行程序,执行回财物后,胜诉人就可以拿到赔偿。 2019-01-16 21:09:07 -
136****0256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而确立的原则是,违约金以受到的实际损失为限
如果违约金过高可以在诉讼中向法院通过反诉或抗辩的方式请求降低违约金数额,不高于实际损失的30%
法律根据是**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通过反诉或者抗辩的方式,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调整违约金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当事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增加违约金的,增加后的违约金数额以不超过实际损失额为限。增加违约金以后,当事人又请求对方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二十九条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
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超过造成损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认定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
2019-01-16 21:08:57 -
142****3692 违约金有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之分,《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的是约定违约金,约定违约金具有如下特征:
(1)违约金的数额是双方预先确定的;
(2)违约金是—种违约后的补救措施;
(3)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之外的给付。换言之,只要当事人无特别约定,支付违约金的行为不能替代履行合同,当事人不得在支付违约金后而免除履行主债务的义务(《合同法》第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
2019-01-16 21:08:51 -
158****5745 不需要退还。合同已经正式签订,所需的原材料也已准备好(应该有相应发票),这时候甲方提出终止合同,那么所造成的你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合同里没有规定违约条款的话,按照合同法,定金就是起到了默认的违约金的作用(相关法律可查看合同法,或咨询律师),因此不需要退还给对方。
根据我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各种情况,给你提几点建议:
1、合同里必须明确关于违约责任和违约处罚。
2、货款支付方式,必须有一个明确的期限,比如“验收合格后7日内”这种就可以,不要使用“验收合格后支付全部货款”这类其实没有一个明确时间界限的文字:验收合格后,是指验收当天、一个月还是一年?怎么解释都可以。
3、验收标准,必须在合同里或附件里标明,比如可以在货物清单的备注里等等。 2019-01-16 21:0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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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定金罚则具体内容 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2、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2.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 2.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 3、《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 3.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2 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 3.3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合同关系以外第三人的过错,致使主合同不能履行的,适用定金罚则。受定金处罚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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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票该开,但是否开发票,不是解除合同的理由;[2]税的负担,依约定或者法律规定;[3]实际损失,违约金,可以选择,但须有证据证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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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当具备解除合同的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基于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的行为。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主要类型。2、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时,应付给对方当事人由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一定数额的货币。违约金分为法定违约金和约定违约金,凡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是法定违约金,由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是约定违约金。3、赔偿损失对于因当事人违约行为给对方当事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对方当事人因违约所受到的损失,这就是承担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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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第九十四条是对根本违约的具体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按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时,你才能解除合同,要求对方承担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否则,只能要求对方承担延期支付的违约责任,而不是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需要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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