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李某房房,是以成本价在房改中买到的,并领有私房所有权证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证。2003年李某将此房卖与王某,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2005年该房确定被拆迁,开发商给出的补偿价大大高于当初李某收取王某的房价。李某认为,自己卖出的房屋是房改房,出卖时未经单位同意,且未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所以买卖不能成立。李某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自己应得拆迁补偿款。为此,双方发生争讼。[争议] 李某与王某关于房改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本案争议的焦点。李某认为已售公房(房改房)上市时,必须争取原产权单位同意,必须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否则就是无效的。王某认为,房管局既然为他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就说明交易是合法的,合同当是有效。[王律师解析] 房改房在交易方面确实与商品房有所区别。一般来说,职工个人取得房改房产权时支付的价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场价,而是标准价或者成本价。职工以标准价取得的产权只有部分产权,与出售单位构成共有关系,以成本价取得的产权是完全产权,房屋归职工个人所有。但两种产权类型下,房屋所占土地一般还都是划拨土地,即实际上职工个人在从单位购房时并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1999年出台的《河南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河南省大部分地区都放开了已售公房的交易市场。该《办法》第八条规定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和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可以上市交易。第十条规定,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时,房屋产权人应到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上市确认和交易手续。办理手续时应持身份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上市交易的书面意见,居民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同意上市交易且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该《办法》还规定,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本案中李某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房,因而其享有完全产权,所以他可以不必征求单位的意见就可以自行决定申请交易。李某以未经单位同意为由否定交易的效力,是没有根据的。那么李某与王某间的交易有无缺陷呢?当然是有的,那就是没有依法上交土地出让金,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但是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与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是分别进行的,没有变更土地使用权只能说明王某没有取得土地权利,并不因此否定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效力。所以李某与王某签订的合同经过了房屋登记,是有效的,李某的房屋已转移为王某所有,李某不能再主张拆迁补偿款。房改房交易时没有按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和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是常常为大家和政府部门忽视的环节。
全部5个回答 >房改房上市交易有规定吗?
157****8344 | 2018-12-27 03:44:18-
154****1052 购买房改房注意事项:
1、了解产权可靠性
2、确认登记的面积、使用期限
3、清楚房屋背景与周边环境
4、确定房价的合理性
5、慎重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6、产权过户须报经房屋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完毕才算是完成过户手续,有关代理行(中介方)、律师、公证的保证或口头协议都不算已完成交易过程。对买方来说,产权过户手续完成后房屋产权才真正属于购买方,在此之前,卖方随时可能毁约。 2018-12-27 03:45:06 -
148****5147 一、房屋所有权人向市房改办提出上市申请,并填写《**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一式二份,夫妻双方签字后,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及房产管理局对其住房情况签署证明。
二、房屋所有人将《**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报市房改办政策法规科审核,并提供如下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职工《个人住房档案》正本及各种原件的复印件一份。
2、房屋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各种原件的复印件一份。
3、夫妻离异的提供财产分割协议书、夫妻一方已故的提供财产分割公证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及各种原件的复印件一份。
三、市房改办将房屋所有权人申请交易的房改房在《**日报》上公示。
四、审核以及公告无异议后由市房改办在5个工作日内在《**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签署是否符合上市交易的意见。
五、房屋所有权人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对上市交易的房改房进行市场价值评估,并由评估机构出具评估报告。
六、房屋所有权人将《**市房改房上市交易申请表》、《国有土地使用证》、职工《个人住房档案》正本、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交到市房产管理局(房产交易所二楼),并按要求办理交易手续签订房屋买卖契约。
七、交易当事人根据成交金额计缴土地出让金、契税及有关交易费用(全额集资建房个人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在上市交易时凭已缴土地出让金的专用票据,不再由购房者补缴土地出让金)。
八、按规定交清有关税费、相关收益后,涉及权属变更的出售、交换、继承和赠与的交易行为,市房产管理局在30个工作日内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九、购房人凭缴交土地出让金、契税的专用发票以及《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等有关资料到市国土资源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 2018-12-27 03:45:01 -
147****9656 房改房购买条件
目前,我国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也就是说,只有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允许上市交易。这些条件主要包括:
(1)已取得房地产产权证。
(2)出售、抵押、交换的,已按标准价或成本价付清房款。
标准价:一般在1995年以前实行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用标准价购买的,增值额的80%归个人所有,其余20%交回原产权单位。
成本价:一般在1995年以后房改的,所购房改房基本上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其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补成本价:在1995年以前已经按标准价房改的,在1995年以后,办理了补成本价的手续,视为以成本价购买,增值部分全部归个人所有。
(3)交换、赠与的,已按成本价付清房款。
(4)已交纳应分摊共有建筑面积价款。
说明:对于10层以上(含10层)的高层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20%向原产权单位购买;对于10层以下的建筑,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由产权人以该面积的交易评估价的10%向单位购买。
(5)已按规定交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1%。 2018-12-27 03:44:57
-
答
-
答
[案情] 李某房房,是以成本价在房改中买到的,并领有私房所有权证和划拨土地使用权证。2003年李某将此房卖与王某,并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过户手续。2005年该房确定被拆迁,开发商给出的补偿价大大高于当初李某收取王某的房价。李某认为,自己卖出的房屋是房改房,出卖时未经单位同意,且未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所以买卖不能成立。李某要求确认买卖合同无效,自己应得拆迁补偿款。为此,双方发生争讼。[争议] 李某与王某关于房改房买卖合同的效力,是本案争议的焦点。李某认为已售公房(房改房)上市时,必须争取原产权单位同意,必须办理土地过户手续,否则就是无效的。王某认为,房管局既然为他办理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就说明交易是合法的,合同当是有效。[王律师解析] 房改房在交易方面确实与商品房有所区别。一般来说,职工个人取得房改房产权时支付的价款都不是房屋的市场价,而是标准价或者成本价。职工以标准价取得的产权只有部分产权,与出售单位构成共有关系,以成本价取得的产权是完全产权,房屋归职工个人所有。但两种产权类型下,房屋所占土地一般还都是划拨土地,即实际上职工个人在从单位购房时并没有交纳土地出让金。1999年出台的《河南省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标志着河南省大部分地区都放开了已售公房的交易市场。该《办法》第八条规定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和以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可以上市交易。第十条规定,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时,房屋产权人应到房地产交易市场办理上市确认和交易手续。办理手续时应持身份证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提供房屋产权共有人同意上市交易的书面意见,居民个人拥有部分产权的住房,还应当提供原产权单位同意上市交易且在同等条件下保留或者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意见。该《办法》还规定,已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应缴纳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的价款,由土地管理部门负责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本案中李某是以成本价购买的公房,因而其享有完全产权,所以他可以不必征求单位的意见就可以自行决定申请交易。李某以未经单位同意为由否定交易的效力,是没有根据的。那么李某与王某间的交易有无缺陷呢?当然是有的,那就是没有依法上交土地出让金,没有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但是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与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是分别进行的,没有变更土地使用权只能说明王某没有取得土地权利,并不因此否定房屋所有权变更的效力。所以李某与王某签订的合同经过了房屋登记,是有效的,李某的房屋已转移为王某所有,李某不能再主张拆迁补偿款。房改房交易时没有按规定交纳土地出让金和办理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是常常为大家和政府部门忽视的环节。
全部2个回答 > -
答
房改房又可以叫做已购公房,是指享受国家房改优惠政策的住宅。即居民将现住公房以标准价或成本价扣除折算后(旧住宅还要扣除房屋折算)购买的公房。房改房又分为成本价、标准价(优惠价)、央产房等类型,每种类型的房屋交易方式都有所不同。属于部分产权。
全部6个回答 > -
答
你好只要两证齐全房改房是可以上市交易的谢谢
全部6个回答 > -
答
房改房交易税费相关: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3、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4、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5、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8、核档费:50元/宗。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