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地并未出台以房养老的实施办法,还不具备可操作性,各地的商业银行,也很大顾虑。不是积极态度,因为对于银行来说,风险很大,这个也是自愿的,国家不强制实行,房子的价格,和按月给的保险款,到底多少差距,谁也不能预先知道今后的情况。银行是商业银行,亏本的买卖是不做的,其实以房养老,就是你把房子卖给银行了,银行分期把房款给你,作为养老补贴的费用,到时候,那房子就不是你的了,而是银行的了。
全部3个回答 >以房养老日本是如何运作的?
157****9638 | 2018-12-05 23:56:17-
144****1616 日本
日本以房养老产品的设计具有局限性。日本是自然灾害严重的国家,在日本人心目中,土地远比木结构房屋重要。因此,在日本的房产价值计算中,政府乃至很多金融机构只计算土地价值。而且,一般只能以附带土地所有权的“别墅”作为担保物,这就意味着即便是高档公寓也会被挡在门外(因其土地为共有)。此外,大多数金融机构提供的商业产品只限定接受日本某地区的不动产作为担保。
为了防止合同到期或老人去世后出现抵押权实现困难,日本以房养老产品大多限制老人与他人共同居住,有的只允许老人与65岁以上配偶共同居住。
但是,日本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渐突显。2010年日本“高龄社会白皮书”中统计显示:65%的日本老人对其储蓄额不满意,且62.8%的老人希望“一直住在原来的住房里”。同时,日本内务省统计出65岁以上日本老人的住宅自有率达到了88.9%。在这样的背景下,日本采取了许多措施推动以房养老产品的普及。 2018-12-05 23:57:08 -
149****5466 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又称为年金制度,起源于明治政府时期的“恩给”制度,二战后逐渐普及,在1961年实现“国民皆年金”。尽管日本政府对现收现付的年金制度进行多次改革,为年金不断“开源节流”,但依然无法扭转年金系统长期巨额亏空的局面。在此背景下,日本积极探索新的养老模式,其中包括建立住房反向抵押贷款制度,即“以房养老”。然而,“以房养老”在日本发展得并不顺利。
日本的“以房养老”形式多样,因地而异,统称为“不动产担保型生活资金”,按融资方式可分为两类:一是政府参与的直接融资方式,即政府机构直接贷款给借款人;二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参与的间接融资方式,由金融机构贷款,并设计金融产品进行销售。“以房养老”由东京都武藏野市在1981年引入日本,当时的适用对象是 65岁以上且在武藏野市居住达1年以上拥有不动产的老年人。若以自己的房产为抵押,老年人可定期从金融机构获取贷款供养老之用,贷款总额以房产价值的一定比例为限。待老年人去世后,房产被出售用于偿还贷款本金及利息。 2018-12-05 23:56:53 -
143****3916 日本的“以房养老”制度的对象主要是针对一些在退休后想继续住在自己的老房子里的低收入老人,可以以他们的住房为抵押来预支贷款为期提供生活资金。
在具体实施上,根据地方政府或金融机构的政策规定,在条件和内容上会略有不同。不过总的来说,要想享受这项制度的条件是比较苛刻的。
东京以房养老申请条件:
1.申请人要在65岁以上,
2.申请者需居住在自己持有产权的住宅当中
3.家庭成员构成不能超出单身、夫妇以及夫妇两人的父母的范围,也就是说不能有子女同住
4.申请人家庭的人均收入还要在当地的低收入标准之下
5.已经申请了低保等福利政策的家庭还不能享受这项政策。
6.申请人持有产权的房屋得是土地价值在1500万日元(约合人民币120万元)以上的独门独户建筑,集体住宅是不可以申请的
审核获得通过后,申请人每月可以领到30万日元以下的生活费,但总额度不能超过抵押房屋土地价值的70%,借贷期限到贷款额度到达总额度上限为止。生活费每三个月发放一次,贷款的利率比较低,每年3%左右。贷款的偿还期限是申请人去世后三个月内,由担保人负责一次性偿还。 2018-12-05 23:5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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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保险是指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报道称随着人口老龄化的提速,如何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不只是百姓所关心的,也是政府和企业所关注的,这是决定百姓生活质量的关键,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常被称为“以房养老”保险,是保险业对解决养老问题的一种探索。报道称以房养老是指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业内人士表示,对于有房产但养老金不足的老年人来说,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提供了一种新的增加养老收入的手段,虽然试点业务量不大,但确实满足了一部分特定老年人的养老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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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的第一种方式是老年人把自己的房产交给由政府背景的公益机构或者银行,然后老年人的养老费用由公益机构或者银行来按月提供,到他病故后,剩余的部分交给他的继承人;第二种方式是“以房换养”:有些老年人把房子交给福利机构,然后享受福利机构的服务,他的房子由福利机构出租,等他过世后房产由福利机构处置;还有一种方式叫“以房自助养老”,就是把自己的房产提前卖给一个公益机构,公益机构一次性把钱给他,他再从公益机构把房子租回来,自己还住在家里,自己付租金。 我国首个开展“以房养老”试点业务的保险公司——幸福人寿近期已正式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老年人可将自己的产权住房抵押给保险公司,并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取养老金,直至终身。上海市公积金中心也曾有“以房养老”试点方案出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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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就是将你年轻时用于买房的资金在到了老年时按月返还你,返还完啦房屋就成别人的啦。以房养老和人寿养老差不多。人寿养老是靠嘴皮子+国家信誉收钱在到了老年在发钱养老。以房养老先买房子老了再按月将买房子的钱领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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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也被称为“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或者“倒按揭”。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出去,以定期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 存在的问题 (法律制度以房养老(7张)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在当前法治不健全的条件下是个极大的挑战。就拿房地产评估来说,由于起步较晚,中国房地产评估机构还极不规范,不但整体素质偏低,而且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有争议的评估结果,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难以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有相关人士表示,在将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应设立对老年人居住权的优先保护原则。养老观念“养儿防老”的观念一直还在影响着这一代老人。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给养老院,不给子女,许多老人和年轻人还难以接受。在当前经济还不怎么发达、贫富差距还比较大的情况下,许多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难以攒下一套房子,到老了,却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贷款养老,这怎么都让人感觉银行似乎在“抢钱”。有评论者指出,“以房养老”折射出的是中低收入群体深深的无奈。养老机构老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子到养老机构,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养老机构不够完善。好点的养老院收费太高,还要找关系;差的服务又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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