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目前保监会对以房养老的指导性意见,再结合保险公司在实际操作中的相关规定来看,申请以房养老业务的老人不管是有一套还是一套以上的房子,都可以用其 中的一套进行以房养老。保险公司给老人所支付的总金融应该是50万元的70%左右。与银行系以房养老不同的是,保险公司给老人每月支付的金额不会是10年 或20年,而是支付到老人去世。据介绍,保险公司首先会从房屋评估价的70%左右之中扣掉自身的经营费用,然后,再结合未来的利率水平、通胀水平、经济运行状态等因素,给出一个标准值。 另外,保险公司会根据我国公布的5年人均寿命进行计算,**终得出一个数据,这就是保险公司每个月给老人的养老金额。以20年计算,目前大致估计应该在 每月1400~1500元。一位业内资深专家认为,保险系以房养老优势较为明显。投保的老人根本不需要考虑将来给银行还利息,只管消费目前的养老费用,老人将来去世之后,房屋就归保 险公司所有。对投保的老人来说,的风险就是自己突然遭受到意外,没有领多少钱人不在了。而对保险公司来说,面临未来房价可能下跌和老年人长寿的风险。
全部5个回答 >目前我国存在哪些以房养老的问题?
135****1660 | 2018-11-29 00:21:45-
147****3614 养老机构
老人不愿意离开自己的房子到养老机构,很大程度上也是因为养老机构不够完善。好点的养老院收费太高,还要找关系;差的服务又不到位。
金融机构
“以房养老”金融产品推出的**大阻力来自于金融机构,其中担心房价下行是主要原因。一位保险从业者说,这项工作的“难度在于,对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的难以预测。对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来说,倒按揭与正按揭恰恰相反,时间越长风险越大。
产权制约
我国推行的住宅用地70年年限也是保险公司和银行等机构普遍担忧的问题。当老人年迈将房产抵押时,
以房养老
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大都已经不多,而当老人身故后,房子的使用年限更是所剩无几。保险公司或银行依靠剩下的使用年限来补偿已支付的养老金成本,一方面所能承受的给付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风险也较大)影响简单点说就是老人去世后,房子属于国家 懂了么? 2018-11-29 00:22:46 -
146****2769 居民养老观念根深蒂固
“养儿防老”的观念一直还在影响着这一代老人。将自己居住多年的房产抵押给养老院,不给子女,许多老人和年轻人还难以接受。在当前经济还不怎么发达、贫富差距还比较大的情况下,许多老百姓辛苦一辈子也难以攒下一套房子,到老了,却又不得不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以贷款养老,这怎么都让人感觉银行似乎在“抢钱”。有评论者指出,“以房养老”折射出的是中低收入群体深深的无奈,养儿就是防老,我认为主要是社会的大环境的重压,每个人可能都不能应付这个社会,但是我们的专家学者总是让新一代适应社会,没有办法。
金融机构怕担风险
“以房养老”金融产品推出的**大阻力来自于金融机构,其中担心房价下行是主要原因。一位保险从业者说,这项工作的“难度在于,对国内房地产市场价格中长期走势、人均预期寿命等关键因素的难以预测。对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来说,倒按揭与正按揭恰恰相反,时间越长风险越大。 2018-11-29 00:22:22 -
148****7330 以房养老存在问题:
法律制度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政府层面的“以房养老”就很难推行。“以房养老”需要民政局、房管局、人社局、金融和保险机构等多个部门一起制定具体的政策和细则才可能得到推展。
“以房养老”需要透明、公正的法治环境。“以房养老”牵涉到房地产业、金融业、社会保障、保险以及相关政府部门,对这些领域的运作质量要求相当高。
如何保证这些行业、部门公平、公正地经营、管理和执法,在当前法治不健全的条件下是个极大的挑战。就拿房地产评估来说,由于起步较晚,中国房地产评估机构还极不规范,不但整体素质偏低,而且市场存在恶性竞争,有争议的评估结果,尤其对于弱势群体来说,更难以得到及时、公正、合理的处理。有相关人士表示,在将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时,应设立对老年人居住权的优先保护原则。 2018-11-29 00: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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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以房养老”的实践。为解决养老问题,我国对“以房养老”进行了探索,并结合国外经验,推出了以下几种模式:1、倒按揭南京模式。南京汤山“温泉留园”规定,拥有本市60平方米以上产权房,年龄60岁以上的孤残老人,以抵押的方式将房产交予留园,公证后就可住进留园,免除一切费用并且是终身制的。老人去世后,房屋产权归养老院所有。这种模式比较适合在城市居住的人群,拥有一套以及以上住房并且无子女或者失独的孤残老人。但这种模式涉及范围过窄,拥有60平方米以上产权房以及60周岁以上的孤残老人这两个条件过于苛刻,这也是导致该模式试水效果不理想的原因之一。2、上海的以房自助养老。该做法是:老年人年龄在65岁以上,以房屋买卖交易方式将自己的产权房与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协商交易,双方意见一致后,老人可一次性收取房款,在这之后公积金管理中心再将房屋返租给老人,房子的租金和市场价基本相同,租期则由双方协商决定,老人可按租金年限将租金一次性付与公积金管理中心,其他费用均由公积金管理中心交付。这种模式需要在房子过户后才能施行,房子之后的**部分完全由公积金管理中心拥有,损害原屋主及老人的利益,还有就是老人对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算养老风险概率的能力持有质疑态度,这也会导致了该模式无法施行下去的重要原因之一。3、新疆新型以房养老模式。新疆保投国际所推行的新型以房养老模式撤销了传统以房养老模式的3种限制:首先,在房屋产权问题上不存在任何争议,不会发生更替,原房屋产权人享有分配权;其次,老人不需要与子女分开居住,不受房屋出租或者抵押的影响可以随意支配所有权;**后,对个人年龄没有任何要求,新疆的这种新型以房养老模式是考虑到家庭生命周期与住宅生命周期的差异,以资源优化配置为理论基础,辅之以一定的形式和机制,将房屋这种不动产的价值充分体现出来,发挥对家庭养老保障的功用。这种模式需要完善的配套机制加以辅助,成熟的房地产市场、稳定的经济大环境、操作性强的资金运营平台是该模式能够有效并顺利运行的基础。但我国的现实国情各方面都在初步发展或者渐趋完善的过程,经济发展水平较之发达国家仍有些许差距,因此这种以房养老模式现阶段可操作性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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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通货膨胀风险B利率风险C健康风险这三个风险较大至于D的信用风险E子女失业风险,与退休养老没有什么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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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城市住宅小区管理办法》早就过期啦。《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还有就是你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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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廉租房的紧缺,而需要解决住房问题的家庭数额庞大,粥多僧少的局面也在成了廉租房在一定程度上的秩序紊乱。缺乏一个健全的法律体系及申请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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