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宅建筑的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等因素确定。 2、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震、管线埋设、避免视线干扰等要求确定。 1) 住宅日照标准应符合以下图表中的规定;旧区改造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住宅建筑日照标准 建筑气候区划 Ⅰ、Ⅱ、Ⅲ、Ⅳ气候区 Ⅳ气候区 Ⅴ、Ⅵ气候区 大城市 中小城市 大城市 中小城市 日照标准日 大寒日 冬至日 日照时数(h) ≥2 ≥3 ≥1 有效日照时间带(h) 8~16 9~15 计算起点 底层窗台面 注:建筑气候区划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1条的规定。 2) 住宅正面间距,应按日照标准确定的不同方位的日照间距系数控制,也可采用以下图表中的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换算。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 方位 0°~15° 15°~30° 30°~45° 45°~60° >60° 折减系数 1.0L 0.9L 0.8L 0.9L 0.95L 注:①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②L为当地正南向住宅的标准日照间距(m)。 3) 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 ②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线干扰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3、住宅布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选用环境条件优越的地段布置住宅,其布置应合理紧凑; 2) 面街布置的住宅,其出入口应避免直接开向城市道路和居住区级道路; 3) 在Ⅰ、Ⅱ、Ⅲ、Ⅵ、Ⅶ建筑气候区,主要应利于住宅冬季的日照、防寒、保温与防风沙的侵袭;在Ⅲ、Ⅳ建筑气候区,主要应考虑住宅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通风、导风入室的要求; 4) 在丘陵和山区,除考虑住宅布置与主导风向的关系外,尚应重视因地形变化而产生的地方风对住宅建筑防寒、保温或自然通风的影响; 5) 利于组织居民生活、治安保卫和管理。 4、住宅的面积指标和设计标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住宅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宜采用多种户型和多种面积标准,并以一般面积标准为主,并应利于住宅商品化。 5、住宅层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城市规划要求和综合经济效益,确定经济的住宅层数与合理的层数结构; 2) 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在地形起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可按进入住宅后的单程上或下的层数计算。 6、住宅净密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全部3个回答 >房屋采光权鉴定方法是什么?
134****9175 | 2018-11-25 10: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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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233 我南邻盖新房,间距2.4米,高度8.5米,超过我家房屋2.5未,是否影响我家的通风采光权 2021-06-08 05: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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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177 关于采光权有这些规定:
《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物权法》第八十九条: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风、通行、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业主如何维护采光通行权
从法律意义上讲,所谓采光权,是指不动产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获取适度光源的权利。采光权损害,是指在相邻不动产之间所形成的采光利用的不当限制。这是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房屋的采光状况是每个业主都十分关心的问题,当有新建的建筑在自己住房周围出现时,大家都会考虑到自己的采光是否受到侵犯。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障碍,赔偿损失。”这条规定给采光权受到侵犯的业主获得赔偿提供了基本法律依据。但是,是否真的侵犯采光权,还要结合具体的实际情况来分析..
侵犯采光权该如何赔偿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 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 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 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的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
采光权的鉴定方法和损失赔偿
本文介绍采光权的鉴定方法和损失赔偿,采光权的鉴定是建筑日照的鉴定,建筑日照的鉴定方法是一个较为专业的技术问题,具体应包括两种鉴定方法:一种是以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模拟演算,如目前市场推出的日照模拟软件确定采光时间和范围;第二种是进行现场观测测量,确定采光时间和范围。
1.关于建筑日照的鉴定方法和鉴定标准
建筑日照的鉴定方法是一个较为专业的技术问题,具体应包括两种鉴定方法:一种是以施工图纸为依据进行模拟演算,如目前市场推出的日照模拟软件确定采光时间和范围;第二种是进行现场观测测量,确定采光时间和范围。针对个案采取何种鉴定方法才是**为客观准确的方式,当事人是否有权进行选择,以及就现场观测而言,鉴定机构应该采取何种仪器观测等并无明确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尤显混乱...
采光减少致房屋贬值也应赔
除了法律之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大城市住宅日照标准为大寒日≥2小时,冬至日≥1小时,老年人居住建筑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2小时的标准;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旧区改造的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标准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的标准。 2018-11-25 10:00:52 -
152****5757 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从维权主体而言,房屋出售前的房屋开发商,房屋所有权人或虽未取得房产证但已经完成付款的购房人,房屋的承租人均可以作为采光权维权主体。采光权侵犯的认定往往由于专业知识的问题需要实施专业鉴定。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基本信息
中文名:采光权
相关法规:《物权法》
隶属领域:法律
释义:房屋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 2018-11-25 10:00:45 -
138****7127 根据下面这段说明,可以看到:
1.先起诉,
2.向法院提交司法鉴定申请(采光时间鉴定)
3.自己找的,对方可以提出异议。
确认采光实际时间需要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根据专业知识,运用专业方法才能得出。因此进行鉴定是此类案件审理的必经程序。
依照《**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在诉讼期间,对于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交相关鉴定申请及所需的材料,并预交鉴定费用。如果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内不提交鉴定申请,或提交鉴定申请但不及时交纳鉴定费,或拒不提供有关鉴定材料的,应当依法驳回诉讼请求。 2018-11-25 10: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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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九条 通风、采光和日照的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2、所谓采光权,通常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使用人享有从室外取得适度光源的权利,比日照范围更大,现阶段一般以民法通则的相邻权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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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质,到房管部门进行预售登记。可到房管局查询该房屋权属情况。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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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建住房应按照原始范围或者正常建造,如超出范围或者高度,影响到邻居采光;只能双方协商,否则需要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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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房屋采光权咨询答
影响了您的采光权,可以去土地规划部门投诉。实在不行,可以去法院起诉。按正常情况下,若是合格的话,不会影响到采光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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