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用房属于管理区域公共配套性质,其产权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是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以建造成本价一并转让给购房业主集体,用作物业管理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配置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第三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订立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对物业管理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双方的权利义务、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与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进行约定。第三十七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全部3个回答 >想了解下物业管理用房产权属于谁?
133****4435 | 2018-11-20 20:2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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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0348 物业管理用房,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中按照有关规定建设的,由开发建设单位以建造成本价一并转让给购房业主集体,用作物业管理办公、工作人员值班以及存放工具材料的用房。
物业管理用房在实践中包括物业办公用房、物业清洁用房、物业储藏用房、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等。
《 物业管理条例》第38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本条第1款规定由建设单位所配置的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属于业主,而不属于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这一规定使得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疑问得以明确化。但需要注意的是,业主对物业管理用房所享有的所有权不是民法上的单一所有权,而是一种建筑物的区分所有权;不是为某一业主单独所有而是由全体业主共有。本条第2款是对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的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是特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可以使用物业管理用房,但无权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在特定情况下,有些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管理用房确有空余,如不改变用途,实属资源浪费,则经业主大会同意并办理相应手续后,也可以改变用途。 2018-11-20 20:27:11 -
146****2778 无需办理产权,因为: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第三十八条 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2018-11-20 20:27:05 -
148****4514 1、您指的是你们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使用的房子的产权吗?如果是,这些房子的产权是属于你们这个小区的所有业主共同拥有的,只是作为你们业主委员会聘请的物业公司在完成物业服务期间使用的房子,他们只有使用权。
2、具体的产权,因为是全体业主共同拥有,故此是没有产权证书的。属于小区的公共财产。 2018-11-20 20: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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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小区的会所及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成本如果开发商已经加入业主的公摊面积中,应该产权归业主2.反之,就是开发商的总之,现在的商品房销售肯定是加到公摊面积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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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小区的会所如果符合规划要求,则属于开发商的开发产品,开发商可以出售,也可以自用,出售之前产权归开发商。2、住宅小区的管理用房产权归全体业主。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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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远胜开发商,毕竟开发商不是只开发一个楼盘,而物业夸张点说会陪你好几十年。碧桂园作为国内地产巨头自身的物业是很优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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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如果你们在结婚前有做财产公证的话看你们的条款。现在看来如果是离婚,那么就会说是共同资产或双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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