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说法更为准确。即使房地产商和购房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使用日起算,他们很可能会减去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之间的时间,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全部5个回答 >哪位清楚房屋质量保修期限是多久呢?
138****2169 | 2018-11-08 00:54:55-
147****3782 法律规定
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
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因此,"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说法更为准确。即使房地产商和购房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使用日起算,他们很可能会减去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之间的时间,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2018-11-08 00:55:26 -
151****5889 国家规定的房屋保修年限是:
1)建设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3)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
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
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018-11-08 00:55:20 -
133****8051 房屋买卖也是属于商品交易的一种,买卖交易的商品房自然也是有保修期的,不过房子作为一种建筑物,除非是质量上存在问题,一般都不会涉及到维修的,如果房子出现漏雨或者裂缝的情况就可以进行维修,由谁维修也要看房屋的保修期,那么房屋保修期是多久呢?
一、房屋保修期是什么意思?
房屋保修期是指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期限,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房产也是商品的一种,所以也会存在有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保修期的说法。
二、关于房屋保修期限的规定
1、住宅使用说明书中房屋各部位的保修期:
(1)、房屋的屋面防水3年。
(2)、房屋的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房屋的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
(4)、房屋的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
(5)、房屋的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
(6)、房屋的管道堵塞2个月。
(7)、房屋的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
(8)、房屋的卫生洁具1年。
(9)、房屋的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
(10)、房屋的其他部位、部件的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
2、施工方承诺开发商的保修期限规定
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的低保修期为:
(1)、房屋的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2)、房屋的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房屋的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房屋的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5)、房屋的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3、保修时间的计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屋销售之后,房地产开发商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
所以通常说的房屋保修期只有一个下限的规定,不得小于某个期限,对于具体的期限可以有购房者与开发商自行商定,在我们买房时,因为合同遵循双方约定的原则,所以好在签订合同时与开发商协商把保修期约定得长一些,千万不要任由开发商规定保修期,以免造成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2018-11-08 00:5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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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2)关于保修期的长短,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房地产商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低保修期限。"因此房地产商对购房人负有保修责任,但实际真正承担保修工作的是建设工程承包单位,保修期是以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对房地产商承诺的时间为基础的。该条里说的《规定》,是《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注明的《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而该《规定》第六条讲明:"国家对住宅工程质量保修期另有规定的,保修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3)依据国务院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低保修期限为:A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注:该年限可能会达到楼宇的使用年限);B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C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D 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E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F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因此,"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的说法更为准确。即使房地产商和购房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使用日起算,他们很可能会减去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到交付之间的时间,买尾房或现房的购房人,收房时一定要注意保修期的时限,避免错过保修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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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建筑质量的问题。应该向有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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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商品房保修期限视具体部位而定。一般来说,主体结构保修期限较长,而附属设施较短。保修期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开发商应履行保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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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可能住户拿到房子,一些保修期已经过了。根据国家规定,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要向用户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其中要明确保修项目和期限,并且不能低于上述规定的**低保修期限。一般来讲,开发商为了少承担责任,仅会比建筑商承诺给自己的期限稍稍延长一点。其实,房屋的保修期限是可以同开发商商定的,这就要求购房者订立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作为合同附件的《住宅质量保证书》,看清楚上面所承诺的保修时间长短和起算时间;如果觉得保修时间太短,可进行补充约定。对超过保修期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要区分清楚情况以便进行处理。如果是因为开发商故意拖延而超过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购房者有权追诉。这里还要提醒大家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便于日后证明用。对于确实超过期限的房屋质量问题,购房者也可以找开发商,要求其本着为客户负责的态度,提供维修服务,可能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后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商对房地产开发商的保修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开发商承诺保修期应该从房屋交付之日起算。相信通过本文的介绍您大概对房屋质量的保修期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不明白或者发生了保修问题纠纷,您还可以请律师帮助您解决。因为合同遵循双方约定的原则,**好在签订合同时与开发商协商把保修期约定的长一些,千万不要任由开发商规定保修期,以免造成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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