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解决的法律路径房屋发生渗漏时,解决的思路为:查找分析渗漏的成因——确定法律关系——适用相关的法律规定————明确责任,这样,便能有针对性地适用法律寻求到正确的解决方法。二、常见的房屋渗漏原因1、开发商建房时因质量问题造成的2、楼上住户因装修房屋、改建管道、不当用水等造成对楼下住户的侵害3、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4、房屋使用久远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不同的渗漏原因,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这就影响到适用法律的选择和诉讼的路径。如果确定法律关系错误,就会导致确立案由和适用法律的错误,判决结果就会差之毫厘谬之千里。三、不同的渗漏原因形成不同的法律关系。针对上述常见的渗漏原因,可以形成以下相关法律关系:1、开发商建房时因质量问题造成的渗漏,形成商品住宅质量纠纷法律关系。2、楼上住户因装修房屋、改建管道、不当用水等造成的渗漏,形成财物损害的侵权法律关系。3、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形成相邻法律关系。4、房屋使用久远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也是形成相邻法律关系5、共用设施、设备导致渗漏且已过保持期,则应适用物业管理纠纷法律关系。四、不同的渗漏原因适用不同法律1、对商品住宅质量纠纷法律的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的,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之规定:“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适用该规定的前提条件是要确定开发商建造的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如果渗漏给受害人财物带来损害的,开发商则还要按照《民法通则》承担侵权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渗漏是受害人及其相邻关系人造成的,即使在五年的质保期内,开发商也不应承担责任。如果渗漏既有开发商建造房屋的质量问题,又有渗漏受害人和其相邻关系人装修不当的原因,则应相应减轻开发商的责任并让有过错的一方承担相应的责任。2、楼上住户因装修房屋、改建管道、不当用水等造成的渗漏时的法律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房屋使用久远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时的法律适用楼下住户装修中对其楼顶造成损害而导致渗漏,是受害者自已的过错,而房屋使用久远造成防水材料自然老化而导致渗漏,则相邻各方均无过错,在这样的情况下,应相邻关系立案的目的仅是寻求解决的途径,至于责任的承担,则要依据查明的渗漏原因来确定。《民法通则》的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99条规定,“相邻一方必须使用另一方的土地排水的,应当予以准许;但应在必要限度内使用并采取适当的保护措施排水,如仍造成损失的,由受益人合理补偿。相邻一方可以采取其他合理的措施排水而未采取,向他方土地排水毁损或者可能毁损他方财产,他方要求致害人停止侵害、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物权法》第八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六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根据以上相邻关系的规定,房屋用水与排水的相邻关系归纳为:(1)一方应为另一方提供便利。(2)相邻的一方要为另一方提供便利,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的义务。(3)相邻关系中责任的承担,应当根据物权侵权原理和《民法通则》中侵权规定来处理。如果相邻人主观上没有过错,客观上也不存在任何过错行为,或者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的,依然不能构成物权上侵权行为,也就不能因相邻关系的存在让相邻关系人承担责任。(4)因为有相邻关系,所以就要承担责任,这是一个错误的判断。但因为有相邻关系,所以要提供便利,这是一个符合情理法理的正确认识。(5)处理相邻关系纠纷应遵守公平原则,互助兼顾相邻权利人的利益,防止损人利已妨害社会公共利益。4、共用设施、设备导致渗漏且已过保持期时的法律适用共用水管的维修,除了人为破坏的情况由破坏人承担修理责任外,在开发商保修期满后,应当有专项维修资金来承担。《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楼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2008年2月1日起施行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商品住宅、售后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第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该《办法》没有明列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是共用设施,那么,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是否属于共用设施呢?一是从法条看新办法不但用了“一般包括”的文字,同时明确 “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均属于共用设施,可见该办法没有采用列举穷尽的方法,不存在除此之外,不得认定的情况。二是上下贯通的排水管、进水管虽然经过业主房内,但权利属于该楼一侧单元的共有人,性质属于共用设施。如果否认其具有共用的性质,那么就要承认业主对其拥有物权,物权的特征是对世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开发商提供的《商品房屋质量保证书》中就明确对上下贯通的排水管、进水管不允许随意修理拆卸,可见,业主是不能对其行使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的。三是说上述管道是共用设施,还可以从户外的落水管得到印证,户外的落水管同样未列入新办法之中,但它作为共用设施无人置疑,否则,户外的落水管一旦毁损将无人修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
全部5个回答 >遇到楼房漏水纠纷应该如何处理?
137****4873 | 2018-11-04 09:15:05-
146****8297 如果是楼房
建议与邻居协商,一般有楼上处理,是他们家的防水有问题
协商不成的,可以找居委会调解处理
实在不行的,才向法院起诉处理
如果还在质保期内,找开发商处理,先问问物业,维修券是否已交物业 2018-11-04 09:16:09 -
138****1023 如果当事人之间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选择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提起的民事诉讼,适用本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018-11-04 09:16:02 -
132****4207 房屋为什么会漏水
1、如今很多家庭都喜欢建造“空中花园”,热衷于在屋顶上种些花花草草,以美化环境、净化空气、改善局部小气候。可防水层的处理是屋顶花园的技术关键,一有疏忽,就很容易破坏屋顶的防水层,留下漏水的隐患。
2、在建造房屋的时候,施工质量的好坏也会造成屋顶漏水,相信很多施工队的施工质量适合有保障的,但是也不排除一些偷工减料的行为,装修材料质量不正规、不合格,再加上日常维护不当,就很容易导致屋顶漏水。
3、在屋顶上安装太阳能是当今的普遍现象,本身太阳能热水器有节能、经济、环保等功效,是非常值得提倡安装的,但是其安装过程中也存在着一定隐患。比如太阳能热水器在安装时破坏了屋顶的防水层,就会导致房屋漏水。
房屋漏水纠纷如何处理
房屋漏水纠纷如何处理
1、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保修期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保修期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名列前茅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
3、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
前者比如管道堵塞,虽然不是物业干的,但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清理,如果没做到,那就可以追究物业的责任;后者比如楼上违法装修,物业未制止,那么就可以找物业要求赔偿损失。 2018-11-04 09:15:56 -
146****2429 可以起诉,起诉前注意保存固定证据。
起诉前工作:
1.原告是案件的直接利害关系人或是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人。
不是每个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案件必须与原告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仝国权就属于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原告。
2.有明确的被告。
是谁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就应当以谁为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打官司必须有具体明确的要求,法院才能进行审理判决,并且要保留足够的证据。 2018-11-04 09:15:47 -
144****7487 房屋漏水物业不管怎么办
1、开发商在向购房者交付房屋同时,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一并交付给购房者。保证书上对房屋各部位、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时间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房屋保修期满后,如小区的公共部分出现漏水的情况,业主可申请住房维修基金进行拨款维修。
2、只要您的房子在保修年限内,您可以找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其进行修缮。如果开发商拒绝履行,双方未能就修缮事宜达成一致,您则可以起诉开发商要求其履行义务。同时,由于房屋质量问题给您的财产造成的损失,您也可以主张要求开发商进行赔偿。
房屋漏水物业不管怎么办
房屋漏水纠纷如何处理
1、首先应查明此管理职责归谁。公共设施应由物业负责,从维修基金中支出;非公共设施则要看属于专有部分还是共有部分。各方有约定应从约定,如无约定,专有部分由专有权人负责管理维护没有异议,但对共有部分的管理维护职责归谁有争议。
2、开发商的责任:在保修期内,如果不是人为的原因造成的漏水,开发商要承担全部责任。根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第七条规定:第1条第(二)款有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第(四)款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3、公平责任:对于已过保修期的房屋,各方当事人无过错(或无证据证明其过错),如因防水层自然老化,此时维修费用按民通第1百三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实现情况,由当事人分担,一般为一人一半。
4、物业的责任:漏水肯定不是物业造成的,但如果物业在这里面有疏于管理的情况,或是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导致损失扩大或出现了更严重的问题,那么物业要承担责任。 2018-11-04 09: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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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时,发现房屋品质缩水;购买期房,交房时发现小区的绿化标准没有达到开发商售房时允诺的;买了学区房,却被告知对应**并不是自己心仪的……种种的购房烦心事你遇到过吗?从法律角度自己的权益能够得到保障吗?购房指南帮您支招 案例1 房屋交付与约定不符 2014年初,周先生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认购书,认购了该房地产公司正在开发的一个楼盘中的房屋。2015年,周先生收到了该房地产公司的交付通知,来到该楼盘办理接收房屋的手续。在验收的过程中,周先生发现该楼盘存在多处与合同约定不符合的品质缩水,比如电梯品牌与楼盘宣传册中的品牌不符;预售方案中的铝合金门窗材料,被改为塑钢;绿化率也严重缩水等。周先生与开发公司交涉,得到的答复是,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已经明确约定:所有广告宣传、样板房以及售楼处公示都不作为交付标准。 法律解析 开发商交付房屋要取得建筑工程规划验收合格书以及房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如果达不到这个标准,业主可以拒绝收房。本案例中出现的房屋交付与约定不符的情况,业主维权就要以合同约定为基础。 根据法律相关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益、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因此提示广大购房者,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一些空白地方,要么当场协商好写进去或者就将其划掉,虽然购房合同是开发商提供,业主仍然有权就一些条款提出协商,维护自身权益。 案例2 精装修房有质量问题 2014年末,陈先生购买了一套价格昂贵的精装修商品房。据开发商称,该商品房的装修标准是一平方米5000元,陈先生对此十分期待。 但是今年交付房屋时,陈先生发现该房屋存在墙体开裂、空鼓,房屋漏水等问题,如果完全重新施工,就会破坏原来的装修。无奈,陈先生只得提出向开发商要求每平方米千元的补偿。 法律解析 据法律相关规定:自消费者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6个月内出现瑕疵,发生纠纷的,由经营者承担相关举证责任。 因此,该案例中,如果开发商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的精装修没有问题的话,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为了避免事后维权,购房者也应更审慎仔细地把好合同关,建议业主对于精装修房屋的材料品牌、材料质量、环保、保修等问题,都尽量以约定条款形式写进合同。 案例3 所买房屋对应的并非看中的** 刘女士的女儿即将上**,刘女士看中了一家**,想买它的学区房,和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签订了合同。该中介的销售人员告诉刘女士,其所购买房屋对应的**就是刘女士选中的**。 然而交付了部分房款后,刘女士去相关部门落实才发现,所购买的房屋对应的并不是她看中的那所**,而是另一所**。刘女士和中介交涉,中介称,所推介的房屋就是学区房,合同中也没明确有必须对口某具体**的条款。 法律解析 学区划定是一个复杂过程,教育部门的学区配额每年都会依据周边小区入住情况、产生的实际生源数量、**的容纳能力以及就近原则等进行调整。对于楼盘来说,这也是一种“不可控因素”。本案例中刘女士抱着购买某具体**学区房的目的购买房屋,建议在购买之前就去相关教育部门落实清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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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面漏水首先要寻找原因房屋楼顶漏水可能有两个原因:1:该部位漏水。一般我们**少做两层,漏水裂缝处凿大,用水泥砂浆掺防水材料堵实,待干燥后表面做SBS卷材防水层3MM厚。 2:该部位表面不漏水,但是混凝土板浇筑不密实,易渗漏。此时有可能是其他部位表面开裂渗水,渗至混凝土板表面之后顺坡度流向**低点,混凝土板缝隙处产生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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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和物业联系,物业联系水管维修专业人员来进行维修,但维修费用应该由业主承担。物业如果确定不是主管问题,可以看看是不是楼上的问题,如果是自己家的,如你家已经装修并在装修的售后维护保险期内,就可以找装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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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的,农村土地转让合同纠纷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处理。人民法院会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高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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