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份可以。共同不行
全部5个回答 >请问,房屋产权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有什么区别?
146****1423 | 2018-09-14 23:31:47-
151****3779 共同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人,对全部共有财产不分份额地享有平等的所有权。
按份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其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2018-09-14 23:32:56 -
142****3020 按份共有是有一定比例的,比如30%、70%==,共同共有就是产权人都拥有该套房屋产权,如需要变更就必须共同共有人同时同意才行··
2018-09-14 23:32:21 -
137****6217 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1、二者成立的原因不同。共同共有的成立,须以存在共同关系为前提,按份共有则没有此限制,因此,按份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共有人的结合关系,而共同共有人则存在这种关系。
2、 享有的权利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对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共有人之间的彼此限制相对较小。在共同共有中,共有人的权利及于共有物的全部,并不是按照应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因此原则上应得到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后,方可行使对共有物的使用、收益等权利。
3、分割的限制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除了因共有物的使用目的不能分割或契约约定不能分割的期限之外,随时可要求分割共有物。在共同共有关系中,各共有人则不得请求分割共有物。
4、 对共有物的管理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共有人除另有约定之外,对共有物的改良行为需获得共有人过半数同意或其应有部分合计过半数的共有人同意,而对共有物的一般保存行为和简易修缮,则可以单独进行。在共同共有中,除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之外,对共有物的管理应获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5、 对应有部分的处分不同。在按份共有中,各共有人可自由处分其应有部分;而共同共有中,则没有应有部分的处分可言。
6、共有关系的存续期间不同。按份共有就其性质而言,共有人之间不存在婚姻家庭等共同关系,因此其共有关系具有短暂性;而共同共有人之间关系相对比较稳定,因此存续期间较长。 2018-09-14 23: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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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共同共有与房屋按份共有两者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1、所有权的范围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房屋共同享有所有权。2、义务的负担(1)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按照其份额负担。(2)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物的管理费用以及其他负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同共有人共同负担。3、共有房屋的处分(1)按份共有人处分共有的房屋以及对共有的房屋作重大修缮的, 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2)共同共有人处分共有的房屋以及对共有的房屋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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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个整体的房屋而言,按份共有是指对各自所有的房屋位置及面积是明确的,而共同共有是指不区分区域,只区分面积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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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的产权人一般是指该房产的所有权人属于某一个人所有,共有产权是指该房产属于两人及两人以上的多人所共有的。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三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第九十四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按照其份额享有所有权。第九十五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九十六条 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九十七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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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广义上来讲,房产共有人也属于房屋的产权人。依据房屋产权是否为一个主体拥有全部产权来区分,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如果一个房屋不是属于一个主体单独所有那么就存在共有情况,就存在房屋的共有人。1、房屋产权人是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占有土地的使用权人。共有房产是指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所有人共同所有的房产,这些所有人称为房屋产权共有人,在法律上共同拥有房屋相关义务和权利的人。 2、共有分为共同共有和按份共有,共同共有名字没有先后之分,共有人都享有相同的份额,而按份共有需要就共有人之间所占的份额做相应的约定,房产证会标注每个人所享有的百分之多少的份额。3、就处分权来讲,单独所有的房产,产权人一个人就可以做出处分房屋的决定,而共有房产,处分房屋时需要共有人共同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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