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限房能出租吗?对于已购限价商品房能否出租这个问题,各地规定不一,甚至没有规定,还属于法律空白。我们来看下面两个例子:(一)有的地区对限价商品房能否出租没有明确规定我们以北京为例,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不得出租”不同,在北京市限价房管理办法中,并没有该条文。实践中,一些已**限价房的家庭因为特殊情况,如自己上班或**上学太远,把限价商品房出租,自己再租住一套更方便的房源的现象非常普遍。当然,已购限价商品房家庭必须是真正的中低收入家庭,如果不符合资格,以出租来牟利,那肯定是不能允许的。(二)有的地区则明确禁止限价商品房出租行为与北京市不同,绵阳市对限价商品房出租有着严格的规定,明确了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5年内不得用于出租、转借或改变用途。可见,判断出租限价商品房是否**,还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以上的例子只是参考。二、我们建议:限价商品房**不要出租近年,对限价商品房申请的审核越来越严,查出了一大批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其导致的直接法律后果就是取消购房资格,收回房屋。在2011年,央视报道称北京市有大量保障房违规出租。当时的北京市住建委就表示,将重新审核出租限价商品房家庭的申请资格。对于出租了限价房的家庭,北京市市区两级住保部门进行调查,重新复核其限价房的申购资格,当时是否符合限价房的申购标准。一旦发现不符标准骗购的情况,已购限价房将依法收回。可见,虽然限价商品房在性质上属于商品房,但它毕竟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产生的特殊产物。政府相关部门对不符合购房资格,现在又以出租牟利的购房者会给予严厉的处罚措施,这也是可以预见的。如果您在限价商品房申请资格、材料递交上有瑕疵,即便您认为很是轻微,我们还是建议您**不要越线出租限价房,收回房屋的惨痛后果可不是一个普通家庭随随便便承担的了的。
全部3个回答 >限价商品房出租查到怎么办
135****1712 | 2018-07-08 12:24:58-
156****3900 政府没有说不允许出租啊,
仅仅是说5年内不允许出售。 所以,官方的文件基本没有。 出租,没人管你。 2018-07-08 12:27:28 -
133****4177 出租可以,但如果交易的话本来是不允许的 2018-07-08 12:27:01
-
156****1538 到你手里就可以出租啊。哪有限租的。。。只有限购的 2018-07-08 12:26:22
-
答
-
答
购房人群的资格有严格限定,其根本的要求是,限价房是自住房,所以不允许出租。除非再加一条:在补交相应的差价款后,这种出租才可获允许。(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全部5个回答 > -
答
可以出租,有明文规定,两种情况可以出租:1.分到的房离工作地远;2.房子离父母远,且父母年纪大需要照顾。望采纳,谢谢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一、限价房定义:限价房是政策性住房,是政府解决中等收入阶层的一种调剂型的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的商品房,在土地挂牌出让之时便被限定了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对购房人群的资格有严格限定,其根本的要求是,限价房是自住房,一般不允许出租,如果在补交相应的差价款后,这种出租才可获允许。二、限价房出租的条件:购房者买到限价房交房后,要在一年内住进限价房,购房者在取得限价房产权证后五年内,不能够把限价房随意出售、转让或上市,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转让限价房,购房者要先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一般是在限价房原价格基础上有一个折旧比例,另外还要根据当时的物价水平决定,限价房回购后,政府会继续将它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如果购房者
全部4个回答 > -
答
租房期间的物业费到底由谁来出?江苏省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交物业管理费的义务。但是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若租赁合同对物业费由谁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由房东承担的,物业费应当由房东承担。我市去年刚刚施行的《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全部4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