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没有说不允许出租啊, 仅仅是说5年内不允许出售。 所以,官方的文件基本没有。 出租,没人管你。
全部3个回答 > 限价商品房出租查到怎么办
152****2446 | 2018-07-10 11:17:09-
153****4780 一、两限房能出租吗?
对于已购限价商品房能否出租这个问题,各地规定不一,甚至没有规定,还属于法律空白。我们来看下面两个例子:
(一)有的地区对限价商品房能否出租没有明确规定
我们以北京为例,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不得出租”不同,在北京市限价房管理办法中,并没有该条文。
实践中,一些已**限价房的家庭因为特殊情况,如自己上班或**上学太远,把限价商品房出租,自己再租住一套更方便的房源的现象非常普遍。当然,已购限价商品房家庭必须是真正的中低收入家庭,如果不符合资格,以出租来牟利,那肯定是不能允许的。
(二)有的地区则明确禁止限价商品房出租行为
与北京市不同,绵阳市对限价商品房出租有着严格的规定,明确了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属证书5年内不得用于出租、转借或改变用途。
可见,判断出租限价商品房是否**,还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以上的例子只是参考。
二、我们建议:限价商品房**不要出租
近年,对限价商品房申请的审核越来越严,查出了一大批不符合申请资格的**人,其导致的直接法律后果就是取消购房资格,收回房屋。
在2011年,央视报道称北京市有大量保障房违规出租。当时的北京市住建委就表示,将重新审核出租限价商品房家庭的申请资格。对于出租了限价房的家庭,北京市市区两级住保部门进行调查,重新复核其限价房的申购资格,当时是否符合限价房的申购标准。一旦发现不符标准骗购的情况,已购限价房将依法收回。
可见,虽然限价商品房在性质上属于商品房,但它毕竟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产生的特殊产物。政府相关部门对不符合购房资格,现在又以出租牟利的购房者会给予严厉的处罚措施,这也是可以预见的。如果您在限价商品房申请资格、材料递交上有瑕疵,即便您认为很是轻微,我们还是建议您**不要越线出租限价房,收回房屋的惨痛后果可不是一个普通家庭随随便便承担的了的。 2018-07-10 11:17:37 -
155****5535 1. 已购限价商品住房未满5按市场价市售确需售向相关部门申请由保障部门确定符合条件购买原价售或按原价购 2.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家庭取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权证满五按市场价售所购住房应按照届同段普通商品住房价格限价商品住房价格差定比例交纳土收益等价款交纳比例35% 至于租嘛定向迁房应该随便现违规售查越越
2018-07-10 11:17:24 -
145****4188 不合格的情况就没办法了,如果是明确规定的条款,就没办法,如果是触犯了一部分,擦边球的情况,有可能可以说得过去。 2018-07-10 11: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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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群的资格有严格限定,其根本的要求是,限价房是自住房,所以不允许出租。除非再加一条:在补交相应的差价款后,这种出租才可获允许。(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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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出租,有明文规定,两种情况可以出租:1.分到的房离工作地远;2.房子离父母远,且父母年纪大需要照顾。望采纳,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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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限价房定义:限价房是政策性住房,是政府解决中等收入阶层的一种调剂型的商品房,是一种限价格限套型的商品房,在土地挂牌出让之时便被限定了房屋价格、建设标准和销售对象,对购房人群的资格有严格限定,其根本的要求是,限价房是自住房,一般不允许出租,如果在补交相应的差价款后,这种出租才可获允许。二、限价房出租的条件:购房者买到限价房交房后,要在一年内住进限价房,购房者在取得限价房产权证后五年内,不能够把限价房随意出售、转让或上市,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转让限价房,购房者要先向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回购,回购价格一般是在限价房原价格基础上有一个折旧比例,另外还要根据当时的物价水平决定,限价房回购后,政府会继续将它用作限价商品住房向符合条件家庭供应,如果购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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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期间的物业费到底由谁来出?江苏省擎天柱律师事务所张律师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交物业管理费的义务。但是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并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若租赁合同对物业费由谁支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由房东承担的,物业费应当由房东承担。我市去年刚刚施行的《扬州市住宅物业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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