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因搬迁发生的费用以及所造成的相应损失。具体赔偿额度拆迁方会根据本次拆迁政策给出一个基本额度,然后双方采取协商的方法解决。这里常容易产生两个误解:被拆迁方把厂房本身的所有权和租赁使用权混淆了,以至于提出不切合实际的要求,这是要避免的。各地、各项目的拆迁政策会有所不同,这完全要看当地政府在该项目上拆迁的资金能力和总体建设资金的平衡问题,因此也不能简单类比其它企业遇到拆迁时的待遇。
全部5个回答 >厂房拆迁能赔多少
154****0696 | 2018-07-07 14:22:06-
153****0004 国务院在2011年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详细规定了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权限和程序等,但其对被拆迁企业的补偿标准并没有进行详尽的规定。
1、对被拆迁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屋等无法搬迁的固定资产的补偿,其中包含对确实无法搬迁的机器设备等的补偿;
2、对被拆迁企业的搬迁费和因搬迁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其中包含因搬迁所造成的设备调试费、物品的拆卸和运输费、企业员工的停工费或者解雇员工的赔偿费等;
3、对被拆迁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这主要根据被拆迁企业年产值的实际情况而定,但被拆迁企业可以将预期的经营损失酌情考虑在内;
4、同普通住房的补偿一样,给予响应政府搬迁政策的经营企业一定的搬迁奖励,这其中就存在较大的主观标准了。
二、企业拆迁补偿的具体构成
(一)对被拆迁企业享有使用权的土地、房屋等无法搬迁的固定资产的补偿
1、土地补偿费
当下,企业所用的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对于性质不同的土地,企业又应当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对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地上附着物是应当进行补偿的,但对空地或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我国相关法律中并没有规定。但笔者认为,根据《物权法》之相关规定,除了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外还应当对土地单独计算补偿费用。
2、房屋、建筑物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之规定,政府应当对被拆迁企业的房屋、建筑物等地上构筑物进行补偿,其中补偿面积以相关房产证明所记载的建筑面积为标准。而因各种原因无法办理房产及土地证明的,应当由被拆迁企业选定评估公司,政府进行委托之后,由评估公司进行实地的价值评估作为标准。
3、无法搬迁机器设备的补偿费
对于无法搬迁的机器设备,或者搬迁费用高于其实际价值的,政府应当结合其新旧和重置价款,计算出重置新设备的补偿款对被拆迁企业进行补偿。
(二)对被拆迁企业的搬迁费和因搬迁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费
1、设备搬迁安装费
前文对不可搬迁设备的补偿进行了概述,但对于可搬迁的设备也有另一套补偿方式。对于可以搬迁的设备,政府应当对搬迁所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包括设备拆卸费、交通运输费、设备安装费、设备调试费等补偿费用。
2、临时安置补偿费
如果对企业进行搬迁需要异地安置的,应当根据动迁时至新企业可进行运营时,这期间因动迁所需支出的过度的合理补偿费用。
3、企业解雇员工所支出的赔偿费
企业因拆迁而不再继续经营的解雇员工时必定会支出不小的赔偿费用,但这部分补偿费在法律法规等政策性文件中并非都有详尽细致的规定。
笔者认为,这部分补偿费用也应当计算在内,因其赔偿费用是由于政府对企业的拆迁而引起的,所以其标准则应当以《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给予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但具体的标准未在法律法规或其他文件中进行规定,而制定过具体标准的省或直辖市也是屈指可数,因此,这部分补偿在实践中争议较大。
笔者认为,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主要应当按照被拆迁企业往年同时期的实际营业利润来确定补偿数额,而因搬迁所造成的原料和非成品的损失也应当考虑在内。
(四)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在拆迁的过程中,政府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往往会制定不同的奖励办法,鼓励被拆迁的企业尽早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因并没有法律法规的具体标准,使得这部分的补偿费存在较大的主观标准,因此被拆迁企业可在这部分稍加争取。
对企业类被拆迁人补偿的标准直接影响到企业搬迁后的经营,但由于每个拆迁项目实际情况的不同,导致企业的补偿费用高低也是千差万别的。因此,只有像中医一样有针对性的制定办案方略才能使得被拆迁企业的利益**大化。 2018-07-07 14:22:56 -
145****3285 1、土地补偿
作为承租人的企业,其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拆迁法规,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
在《中国2010年上海世博会场址非居住房屋拆迁评估和补偿的实施细则》中明确了“土地使用权补偿基本价格按照市场评估、整体平衡、政府定价的原则确定:浦东地区为110-130万元/亩,浦西地区为120-140万元/亩”的补偿办法。这是上海市第一次以政策性文件的形式明确土地使用权的补偿办法。
而其他地方的拆迁土地补偿,往往与房屋、建筑物补偿计算在一起,不明晰、不透明的情况大量存在,使得权利人的权益无法获得相应的合理补偿。同时,这也是我们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在制订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的时候,应当加以保护的地方,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引起重视。
2、房屋、建筑物补偿
应当以相关房产证明登记的建筑面积为计算标准。因为历史原因无法办理房产证明和土地证明的,可经实际丈量确定。房屋、建筑物的价值一般应由拆迁人、被拆迁人共同委托评估公司,评估公司根据相关评估技术标准,确定房屋、建筑物的实际价值。低于城市房屋拆迁**低补偿单价标准的,以**低补偿单价标准计算。并依照有关补偿口径,计算房屋、建筑物实际应得的补偿费用。
3、设备重置补偿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中规定,设备搬迁安装费用应当按国家和当地规定的货物运输价格、设备安装价格计算。机器设备分为两类:一类是可搬迁设备;二是不可搬迁设备;可搬迁设备因拆迁而引起的损失又可分为实物损失费和功能损失费。实物损失费包括拆卸费用、运输费用、安装费用、调试费用等。功能损失费用包括搬迁引起的机器精度下降、不合格产品的增多。对于不可搬迁设备,拆迁会导致该设备的废弃,故应结合其成新和重置价,计算设备重置成新价,对所有人进行补偿。在拆迁的实际操作中,拆迁非住宅房屋,其设备搬迁和安装费用,按照当地有关规定计算,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给予补偿。 2018-07-07 14:22:42 -
146****1957 在企业拆迁中,对中小企业来讲一般能获得六部分补偿项目。
一、土地使用权的区域补偿价
你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说通俗了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
(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
(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的方式。经过国有土地出让取得的工业用地的资质,或者说通过划拨取得,这都是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二、厂房重置成新价
厂房重置成新价就是厂房重置后再建起来需要多少钱,被拆迁房屋拆迁时几成新也有重置成新的问题。实践中出现的客观状态有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物,只要满足正规厂房的固定形态都应该按照房屋来计算。实践中由于房屋的结构、宽度、高度都不一样,补偿价格也不一样。有一些厂房使用砖木结构临时搭建的,可能不满足四面都有墙的要求,但是用于了正常的生产经营,原则上也应该按照建筑物的房屋重置成新价标准来计算。基本上有一种厂房外在固体属性,那么就可以按照厂房重置成新价来补偿。
三、停产停业损失费
因为拆迁造成企业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费用。一般情况下要满足有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记录、实际经营的行为等等这些才能满足一个正常的企业厂房进行生产经营的条件,这样才能获得一次性停产停业损失费。还有一个问题需要提醒大家,就是在实践中有很多企业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不一致,这是不行的,注册地址和实际经营地址是一致的才能满足合法的经营主体。
停产停业损失应该满足哪些补偿呢?
(1)预期利益损失,一年可产生的预期利润是一百万,拆迁造成经营中断,造成三年的停产停业损失,这样有可能要赔偿三年的损失。
(2)违约的损失,企业和客户签订了一百万的合同,由于拆迁不能按时供货,一百万的违约成本是五万块,要补偿企业的违约损失。
(3)财务成本,向银行贷款一百万,每年付财务成本利息,现在由于经营断了,财务成本是累计增加的,所以财务成本也要纳入停产停业损失中。
这些是可能遭受的损失。还有很多人会问道的人员安置遣散费,我们要纠正一下,人员安置遣散费只出现在国营企业和集体所有制企业当中,一般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都没有,基本含在停产停业损失之列了。
四、装修附属物
对现有建筑的添附是不可能挪动的,是按照重置费来算。实践中一个水泵、变压器、机器设备都纳入到装修附属物范围内。
五、机器设备
机器设备分为可移动和不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跟房屋一样要有重置成新价,可移动的机器设备补偿的是搬迁费。
六、搬迁费用
就是可移动的所有附属设施设备等要给予的搬迁费用。 2018-07-07 14: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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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杭州拆迁户把女婿户口迁进老房子!3套房到手后,悲剧了自己的房子被前妻转租,摇身一变,成了一家汗蒸店。好不容易汗蒸店腾空了。紧跟着,前妻一家老小锅碗瓢盆地进来安营扎寨了。讽刺的是,前妻家的2套房子就在对面。杭州这个30来岁的男人家两次求助法院,都差点哭出来。“他离婚是为了骗房子”几年前,他娶了杭州彭埠一户姓吴人家的女儿。孩子出生迁户口的时候,他的户口也一并迁了过去。因为村里要拆迁的事情早就传开了。按照当时的规定,只要拆迁前落下的户口就可以分到房子。所以,拆迁后,吴某一家共分到了3套房子。这时候,男人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认为房子也有自己的份。去年3月,法院判决下来。男人拿到其中一套房子,近80平方米。这个消息,让吴某一家炸锅了。他们心中烧了一团火:我们吴家拆迁分到的房子,凭什么让“外人”分去一杯羹?吴家人说,孩子五六岁的时候,夫妻两个感情就不好了。现在终于等房子分下来,他狠下心来提出离婚,明显是动机不纯。“他这个外人,就是借离婚之机来抢房子的。”前妻几乎是声泪俱下地在控诉,这个不管孩子,也照顾不到家里的男人,想拿房子门儿都没有。后来村里也有了风言风语,杭州话说起来,这个老公不是很地道,平常不太着家……再后来又听说,这个男人再婚了。房子被前妻转租,开了汗蒸店至于法院判下来的房子,前妻不肯交钥匙,男人一点办法都没有。胶着到今年年后,男人向杭州江干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却发现房子已被转租。一楼的房子,把阳台敲掉后,就成了门面房,堂而皇之变成一家汗蒸店。男人哭笑不得,只好再次求助法院。法院执行局找到汗蒸店,告诉老板这种没有任何合同协议的租赁方式就是违法租赁。然后发了执行通知书,要求汗蒸店15天内腾退完毕。汗蒸店老板倒是马上行动了。3月3日,眼见房子已腾退完毕,男人觉得石头落了地。但,他转回门一看,发现房子又被占了——这次是前妻带着一家老小上阵,全家驻扎,还搬进了床铺,锅碗瓢盆叮当作响。原来汗蒸店前脚刚搬完,他们后脚就大张旗鼓地来了。法院工作人员上门,她躺在地上死活不肯腾房男人领着法院执行局工作人员上门。才到门口,前妻跳将出来,把手指戳到了男人鼻子上:“你个不要好的,来骗房子的……”男人也嘟囔着回了几句。怕出事情,执行法官把男人支走了。然后跟激动的前妻讲道理:法律判决已经生效,必须腾房,不腾就是抗法……女人哪里听得进去,索性一屁股躺到地面上。执行工作人员只能强制腾退。他们把女人架到了门外,再把床铺、生活用品搬到了门外。这一家子终于全部被“请”了出去,房子的交接才完成。事后前妻被带到了法院,执行法官进行了严肃的教育。女人流下了委屈的泪水,其实,她有想过挽回这段婚姻,也不是没有努力过……执行法官也是个杭州男人家,他慢慢等女人平静下来。这起纠纷和他以往碰到过的很多次一样,“当事人都是为了争一口气。一纸离婚判决书割断了夫妻关系,物质利益的分配也掺进了恩怨交织。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一切要按规则来。“这一场闹剧结束,执行法官心里也是五味杂陈,“现在很多城区都在搞拆迁,引发的类似家庭纠纷很多,一套房子卖卖都要百万起,一些感情不稳固的家庭就容易爆发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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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9日到21日,为给江苏355省道扩宽“让路”,江苏泰兴元竹镇一幢三层楼房被整体平移150米。据了解,屋主事先得到了相应拆迁补偿,因感觉拆掉可惜,所以花费12万平移这幢小楼,这样就不需要重建或者买房来居住。2016年下半年以来,道路扩宽拆迁工作开启。该市元竹镇成庄村一农户家的一幢三层小楼,也在动迁范围之内。按照规定,该农户得到了相关拆迁补偿。该小楼落成时间不长,建筑成本超过30万元,此后又进行了装潢。简单一拆了之太可惜,重建又费时费力,能不能整体平移到新址?该农户经过再三权衡,与盐城一公司签订楼房整体平移合同,决定将小楼向南平移150米“落户”。19日上午,公司负责人带队,对房屋及周边地形进行了全面堪查,组织工人将房屋泥土进行了清理,铺设方形木枕、圆形粗钢材、卷扬机等设施设备,下午准备工作开始,周边群众近千余人围观。经过两天的时间,21日下午,小楼被整体平移150米到达新址。原房屋朝南偏东,“到位”后向西旋转了30度进行纠偏。据介绍,平移该小楼共花费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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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占用的性质和使用年限等来算出区域补偿价,通俗来说就是土地使用权补偿。那么土地使用权应该怎么补偿呢?有这么几种情况:(1)土地承包经营权。本村村民在本村的土地上承包相关的土地所衍生出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2)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也就是取得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这可能是通过拍卖、一次性买断等方式取得的。(3)出让划拨的方式得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经过国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取得工业用地资质的,这都应纳入土地使用权赔偿范围。但是租赁权现在还划定在债权的范围内,没有划归物权的形式,所以租赁权是没有土地使用权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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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农村(集体土地)的,农村的房子拆迁有三种补偿方式,1. 有条件的,优先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另补偿房屋重建成本价;2. 纯货币补偿,就是房屋重建成本价+宅基地地价;3.房屋置换,相同地段按面积**低1:1;(2)如果是城市(国有土地)的,城市的房子有两种补偿方式:1.房屋置换,相同地段**低拆多少补多少;2.货币补偿,**低是周边房地产市场价。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安置费。以石家庄为例(自主搬迁):2012年搬迁费20元/平方米,按2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25元/平方米计算,逾期12月以内,每月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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