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办理,只能是房产所有权三个人共有
全部9个回答 >公房使用权纠纷上诉有用吗
142****4268 | 2018-07-02 16:5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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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3196 上诉是否会起作用,取决于具体案情和一审判决适用法律是否得当。
一、案情和一审适用法律是决定上诉结果的关键:
案情因素:
如果证据不充分,认定的事实模糊不清,整个案情或部分案情存在质疑,上诉可以发挥一定作用。
适用法律因素:
如果判决中适用的法律条款不得当,与案情事实不相适应,违背客观事实的真实性,上诉是有意义的。
二、《民诉法》规定对上诉案件的处理方式:
第一百七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错误的,以判决、裁定方式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四)原判决遗漏当事人或者违法缺席判决等严重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 2018-07-02 16:54:40 -
151****2500 公房也称之为公有住房,国有住宅。它指的是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来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还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拥有权、占有权、处分权、收益权)归国家所有。目前居民租用的公有住房当中,按房改政策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可出售的公有住房,一类是不可出售的公有住房。而上述两类房均为使用权房。
2018-07-02 16:54:30 -
159****7060 公房使用权可以有限制的转让。
公房是指公有住房,是相对于全部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是指由国家以及企事业单位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归国家、单位,国家和单位通过适当收取租金或者无偿的方式提供给职工或者居民使用。
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规定,公房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不得损害产权人的利益。因为使用权人与产权人属于合同关系,使用权人转让使用权,应当征得所有权人同意。
法律依据和参考资料:
《物权法》
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合同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018-07-02 16:54:14 -
157****6381 根据相关婚姻法律法规及《**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一方承租的公房,离婚时,如果存在下述情况,双方均有权承租:(四)婚后一方或双方申请取得公房承租权的; 2018-07-02 16: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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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起诉也不能居委会调解,那只能和你姑姑协商了,或者让你祖父出面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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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的,比如军产房,只有使用权,没有交易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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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的房子可以买卖。使用权是和产权相对的,又称公房,也就是公家的房子,属于国家的,拥有的是使用权,所以每个月需要交房租,要变成产权的也就是自己的很容易,那就是把产权买下来,这个房子就变成自己的了。使用权的房子也有房证,是个小本子,比个人产权的房本要小很多。使用权的房子在法律上可以买卖,和产权的房子没什么太大区别,价格肯定要低一些,另外交的更名过户费也要少一些。区别**大的就是使用权的房子卖的时候必须由单位开介绍信,房子才可以卖,因为这个房子是单位的,但是这个问题不大。使用权房交易有以下两种方式:(一)将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消费者如果想要购买使用权房,可以将购买的使用权房变成产权房。产权单位一般在年初和年中两次布告通知。可以拿单位工龄介绍信到房管所或产权单位的房管科参加房改。目前使用权房因政策限制尚未完全开放,能够上市进行买卖交易的非常少,除非是获得产权单位同意后,通过缴纳一定费用,把使用权变成产权,才能进行买卖。(二)房屋置换除了将使用权换成产权进行交易外,还可以通过房屋置换进行过户。在通过置换进行过户时,需要注意两点。一是双方都应持有北京市户口,另外一点是不能进行贷款按揭。通过房屋置换并不能取得使用权房的产权,但可以享有出租的收益权和一定限度的处置权。一般只有拥有本地户籍的人才能购买使用权的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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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的房子房管部门无法做抵押登记,抵押权不做登记取得他项权证就无法取得法律的很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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