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 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 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 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全部3个回答 >卖房预售证有哪些
132****9835 | 2018-06-19 20:34:07-
151****9892 房屋预售许可证,应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即住建局办理。
一、需提供的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二、办理的程序: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商品房预售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 2018-06-19 20:35:25 -
145****9181 1、登录所在位置的房管局网站;
2、查询房源;
3、输入预售证号即可查到它的相关信息。
预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如该房屋已建成,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购房者如需调查房屋的建筑质量,还可查验房地产商的《工程验收证》。 2018-06-19 20:35:17 -
153****9323 一、房产开发的商品房销售前,开发企业必须要先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才可以对外销售的。
二、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
第七条 开发企业申请预售许可,应当提交下列证件(复印件)及资料:
(一)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二)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四)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占工程建设总投资的比例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
(五)工程施工合同及关于施工进度的说明;
(六)商品房预售方案。预售方案应当说明预售商品房的位置、面积、竣工交付日期等内容,并应当附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2018-06-19 20:35:11 -
155****2729 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预售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
(二)按照土地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并已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
(四)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
(五)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已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六)已在项目所在地商业银行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
(七)预售商品房项目及其土地使用权未设定他项权; 2018-06-19 20:35:00 -
151****4009 房地产开发商预售房地产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
2、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
3、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工程预算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
4、房地产开发商和金融机构已签订预售款监管协议;
5、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或者已解除抵押关系。符合上列条件的,经主管机关核准后,发给《房地产预售许可证》。 2018-06-19 20:3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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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许可证是房产买卖中不可或缺的证件之一,如果开发商没有获得预售许可证,则不允许对房产项目进行销售。不过,即使已经有明确规定禁止这种行为,仍有部门开发商在未领取预售证的情况下卖房。未领预售许可证就卖房 还强制客户买理财南京江北的国熙台由央企中建东孚拿地开发,于6月25日公开售楼处,预计7月初开盘,该项目共推出4栋楼274套房源,户型面积为92—166平米。不过,该项目虽然还没有确定开盘时间和价格,前来看房的人已是络绎不绝。然而,想要买下国熙台项目中的房子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因为他们有一些“特殊规定”。如果想要参与国熙台项目的开盘摇号,购房者必须拿着本人身份证在现场办理“恒享钱包”借记卡,然后再用POS机把20万现金转入这张卡,成为国熙台的VIP客户后才可享有开盘摇号的资格。另外,若开盘前将钱款取出,不但没有理财收益,还将被视为放弃选房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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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如果在房子未建设完成而需要销售期房,需要取得预售许可证。一般取得预售许可证必须取得土地使用权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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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采取预售的方式出售房屋的,而是采取认购的方式,即与购房人签订认购书或意向书,从而规避预售。 2、定金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当合同由于给付定金的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时,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当合同由于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的原因而不能履行时,收受定金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因此,你的定金是否能够要回,要看合同不能履行的原因。 如果该开发商确实是在无许可证情况下销售房屋,说明该开发商违规销售,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应该能够要回已交的钱。 到底谁是谁非,还要看实际情况以及你的合同的详细内容。因此,以上回答仅供参考,为了更好地解决你的问题,建议你拿着合同详细咨询律师。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开发企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商品房的,依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处罚 《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擅自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已收取的预付款百分之一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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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没有预售证的房子是不能买卖的,开盘只是开发商销售的一种仪式。该仪式是建立在开发商办理出预售证之后才举行的。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允许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的批准文件。其主管机关是市国土房管局,证书由市国土房管局统一印制、办理登记审批和核发证书。3,开发商只有在取得了预售证的情况下才可以对外销售房子,收取购房者的房款,未办理出预售证收钱的属于非法行为,法律不保障买卖双方的权利的!4,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预售证是房管局负责审批颁发的,如果办理出来了一是在售楼处会有展示,二是房管局有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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