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是没有记录的,只有在征信上有贷款记录,还清后在贷款就没有影响了
全部4个回答 >产证附记上注明了用于租赁的房产可以买卖吗?如用于抵押,银行如何实现其抵押权?
159****3149 | 2014-04-01 20: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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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4091 该产证应该时间应该比较长了吧!属于老产证了;这表示你当时**原始的借款金额;直至你银行贷款全部清偿以后,交易中心会重新在附记栏中敲一个贷款注销专用章的; 2014-04-02 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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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9022 该产证应该时间应该比较长了吧!属于老产证了;
这表示你当时**原始的借款金额;
直至你银行贷款全部清偿以后,交易中心会重新在附记栏中敲一个贷款注销专用章的;
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2014-04-01 20: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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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抵押权实现就是抵押的东西可以用来还债。如果房主还不上贷款,银行可能会把房子卖掉,用卖房的钱来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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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中存在很多未结清贷款即出售房屋的情况,买卖被抵押的房屋其实是很常见的,需要由卖方在限定时间内解除抵押,抵押解除了才可以进行正常的过户。合同履行中出现了纠纷,买方可以依法向法院起诉。一、房屋被抵押、解抵押是怎么回事?房屋被抵押 ,常见的是原房主通过贷款购房的房屋,在贷款还清前,房屋是抵押给银行的。除此之外,也有房屋所有权人因个人债务等其他原因,将房产抵押给其他人。所谓解抵押 ,简单来说是指有贷款的房子,在产权交易中心有登记,此时房子某些权利受到限制(如出售)。当你把贷款还完了,可以去银行拿到贷款还清证明,就可以去不动产登记中心解除抵押登记,这个过程称之为解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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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抵押贷款需遵循《物权法》规定,确保房产权属清晰,无法律纠纷。抵押过程中,双方应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权利义务,保护双方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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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抵押权如何行使?答
根据《物权法》第195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情形时,抵押权人可请求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权人优先受偿。行使抵押权应遵循法律规定,保障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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