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想索赔就找开发商理论就可以了,但是不建议您到法院起诉。
全部3个回答 >新房问题(急)(装修工人已停工)
141****3106 | 2014-03-29 11:02:46-
148****5672 如不影响居住安全,想换房比较困难,可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2014-04-01 09: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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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843 找律师对去了解情况……这会处理起来得到的好处会多些 2014-04-01 09: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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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6428 他们工作时要热情对待,就好了,微笑热情是**好的交流技巧 2014-03-31 19: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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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7090 1、如果是买的预交房可向开发商索赔或要求修补,甚至退房。2、如果是二手房,只有向物业申请修补了。3、警告世人买房要看清楚再买,否则很大麻烦。 2014-03-30 11:4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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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8931 谈到性价比,你可以到优创装饰公司来看看,重庆独家推出装修完工90%再付款模式:五优工程,三C客户服务,八大精品施工工艺的管理方式,给客户提供了真正的消费保障。
独立的工程部:全程质量上的监管,让业主装修的质量更放心
独有的付费模式:完工90%再付款。一般装修都有以下5个步骤;
1.隐蔽工程(强电弱电,给排水,燃气管)
2.泥瓦工程(墙地砖安装,防水,砌墙,找平,包管)
3.木工工程(石膏板吊顶,衣柜鞋柜,墙面造型)
4.油工工程(墙面刮腻子,刷乳胶漆,木器漆)
5.安装工程(灯具,洁具,厨卫挂件)
而我们的装修付款模式呢是在第四步,做完了之后业主检查合格,才开始付费90%,不符合要求就必须重新再做。
这样的公司重庆只有一家,亲,仅此一家额!欢迎咨询! 2014-03-30 10:02:49 -
157****6092 我来谈谈这个情况。
装修中通常会出现你担心的这个问题,即当你不包材料,由自己购买时,装修公司的现场人员或者工人们会故意浪费材料。反正钱是你的。多花了与他们无关,例如,装修现场中,如果连铁钉都是业主采购,那么,你会看到,满地都是掉落的铁钉和枪钉等。乳白胶使用后,工人也懒得盖上盖子,结果硬结后不好使用,就叫你买。
如果是装修公司包材料(辅材),那么,钉子、胶水都会认真的在使用后拾掇好的。我就看见,有的工人连工具刀片都会省着用一截后,掰断一截又用。
这种情况太普遍了。所以,你的担心不是多虑。
但是,前面网友说得对,是否用石膏板或是木工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具体分析。有的部位因为受力的原因,必须用木工板,而有的部位则没有必要。你可以询问工人,或者分析一下图纸来区别。当然,也可以将具体情况、部位再说说,我可以帮你分析一下。
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2014-03-30 09:56:45 -
152****0821 找物管!
找律师!
首先先拍照!证据! 2014-03-29 14:49:13 -
142****9308 让你的泥水工先进,“墙面修补”**主要的是将室内的空间改成你需要的格局
然后做水电,记得暗藏线路,做完之后,一定要测试
再弄地板,记得做地面保护
第四可以进木工了,就是房门,天花,以及家具制作
**后油漆,扇灰
至于还要具体的,建议你找家装修公司帮你装修,那样的话方便点,不用那么麻烦。 2014-03-29 11: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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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实际是建设工程的索赔问题,通常是在索赔事项发生后按照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约定进行索赔。如果因为政策因素造成工程损失而需要给予赔偿的,要根据具体事项看政府很少在相关规范性文件中是如果规定的,一般没有普遍性的通用性赔偿规定。比如每年的高考,不少地区的地方政府都会出台要求在建工程高考期间停工的文件,这些文件一般都会规定工期可以因此顺延。所以,您需要根据要求停工的具体事项,查阅相关政策文件,看其中是如何规定的。 关于建设工程的索赔,一般包括价款索赔和工期索赔。《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11-0216)的《通用条款》中,就工程建设的索赔程序提供的以下条款: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索赔遵循如下程序进行: (1)发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向承包人送交索赔通知。未能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 30 日内发出索赔通知,承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发包人应在发出索赔通知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供说明索赔事件的正当理由、条款根据、有效的可证实的证据和索赔估算等相关资料; (3)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资料后30日内与发包人协商解决,或给予答复,或要求发包人进一步补充提供索赔的理由和证据; (4)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送交的索赔资料后30日内未与发包人协商、未于答复、或未向发包人提出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承包人认可。 (5) 当发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持续影响时,发包人每周应向承包人发出索赔事件的延续影响情况,在该索赔事件延续影响停止后的30日内,发包人应向承包人送交**终索赔报告和**终索赔估算。索赔程序与本款第(1)项至第(4)项的约定相同。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遵循如下程序进行: (1)承包人应在索赔事件发生后30日内,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未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30日内发出去'赔通知,发包人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事件通知后的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交说明索赔事件的正当理由、条款根据、有效的可证实的证据和索赔估算资料的报告; (3)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有关索赔资料的报告后30日内与承包人协商解决,或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按本款第(3)项提交的报告和补充资料后的30日内未与承包人协商、或未予答复、或未向承包人提出进一步补充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被发包人认可。 (5) 当承包人提出的索赔事件持续影响时,承包人每周应向发包人发出索赔事件的延续影响情况,在该索赔事件延续影响停止后的30日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送交**终索赔报告和**终索赔估算。索赔程序与本款第(1)项至第(4)项的约定相同。 另外,实践中承包单位一般对价款的索赔比较重视,却往往忽略工期的索赔。其实工期索赔与价款索赔同样重要,应当有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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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114 查询 房产急修 电话! 再说这个是物业必须管的 要不交什么物业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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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意思是房屋的所有权是你母亲和原房主共同共有?房产证上是共同共有还是个人所有?这样就陷入一个怪圈,夫妻一方将个人房产赠送给另一方,虽然产权属于个人了,但因为是婚内所得,所以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无特别公证的话),但现在需要出售的话,因为是夫妻财产,需要征得双方的同意方可,也即必须两人同时到场。如果以上推断属实,那可以证明这两人不是夫妻关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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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们房贷合同,一般都要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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