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对中介费作如下规定:1、通过中介进行二手房屋交易的,即便房屋**终未成交,交易一方或双方依照合同仍可能需要支付约定的中介服务费用。但同样情况下,即使在买受人签署佣金确认书,在交易未成就的情况下,法院亦可能会从“等价有偿”的民事活动基本原则出发,酌定中介机构应收取的劳动报酬。2、约定以过户作为居间费用支付条件的,在过户手续已办理情况下,交易一方或双方主张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办理过户过程中的行为瑕疵要求退还中介费的,法院不会支持。3、二手房交易因买受人一方不符合贷款条款而未成就,后以房产中介工作人员承诺“能贷款,能代为出具有单位、有收入的证明”为由,拒付居间服务费的,如无无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法院一般不会支持。4、就未取得权属证书的房屋进行交易并不必然导致合同无效,买受人以之作为房产中介“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而拒付中介费的,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5、房产中介收取委托人“购房定金”后,不能就该房屋交易达成居间促成的,可能需承担向委托人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故,对存在中介方的二手房买卖,定金交纳应有明确的接收主体,同时须有相对方或义务方明确承诺遵守定金罚则,且承诺对象直接针对的是定金交付者。实践中,中介以“代管定金”形式进行居间中保的交易形式,作为一种促成交易的安排,法院在审判中通常会予以尊重和确认。6、一方利用对售房政策的了解,比如是否交纳营业税问题上故意做出虚假意思表示,导致另一方有理由相信,从而影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价款确定,会被认定存在重大误解和显失公平,导致二手房买卖合同被撤销。7、中介参与的三方协议,如因附加于中介方的义务未履行,实践中如中介方承诺垫资代卖方还清贷款从银行取出抵押房产本,**终又未践诺,导致买方或卖方违约,有可能会被法院认定中介方责任属第三方责任,买方或卖方应单独向对方先承担违约责任。
全部3个回答 >二手房买卖纠纷的问题?
146****1670 | 2014-03-12 10:53:12-
148****8892 你真点背遇到这种事。你当时要是半个委托公正就好了。到法院一般会判个各自返还,如果是监护人签订合同的话,还有胜算的可能。建议你私了此事。祝你好运吧! 2014-03-15 09:4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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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227 您好,如果合同签订了,这个中介费你是要付的,你可以起诉中介诈骗。如果房东真像您说的还可以便宜但是你也已经交钱了,房东不会傻到再给你降价的,除非这个钱是中介和房东说好了,多给他卖的算中介的。
以后买房请找专业诚信中介。 2014-03-15 09:29:36 -
137****3784 无房产证的房子是不能交易的,都不能证明产权是不是他的他凭什么卖?当然你也不可能办贷款,因为没有抵押物。这一类的做法通常是通过开发商更名购房合同,我记得新政中是不允许的,比如海口市就规定“在订立商品住房买卖合同后,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之前,除特殊情形外,严禁办理房屋转让和更名手续。”你们当地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你可以查一查。
所以合同应该是无效的,你也可以要回**款。
个人看法仅供你参考,涉及到法律问题**好请教下律师。 2014-03-13 09:17:22 -
145****1287 二手房合同里面应该有说明,转让前业主所前生的全部费用由业主自己结清,之后由买家承担,这个费用是业主卖房之前就承担的如果他不支付,可以算他违约 2014-03-12 21: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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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4568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吧,
首先,中介的谎言具体是什么,是否对您构成直接或间接危害和损失,情节严重,(中介和业主威胁你说是你违约不退还定金的话。)你可以用法律保护自己。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类似房子死过人。闹鬼,这样的理由,就没必要去了。因为你肯定败诉。)
再就是你说的编号其实就是网签。拿您的身份证复印件和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去过户大厅打网签的地方可以注销。
三只要房子未过户改成您的名字。对您未来买房没有任何影响。!! 2014-03-12 11: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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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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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二手房买卖纠纷答
1、中介费是中介公司的居间费用,按中介协议,买卖双方签约即应付居间服务费;2、购房合同如果有效,定金双倍返还。3、对方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你作为守约方不应承担损失。建议协商不成,通过法律手段挽回经济损失。我的QQ:805912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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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二手房纠纷问题!答
只能通过法律手段了,房价上涨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卖方履行合同,遇这种事情直接找律师好了,别拖%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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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 二手房买卖纠纷答
贷款的话 要等到年初才能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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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共有的二手房买卖根据《婚姻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的财产,在婚姻解除时,应由夫妻双方来分配,任何一方不能独自侵占共有的财产。在二手房买卖时,稍不留心,购房人所签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就会因为二手房主人的婚姻变故而导致无效,有时还会引起其他麻烦。有的二手房主人因婚姻变故,在离婚诉讼期间,抢先处理夫妻共有的房产,以低价或较便宜的价格与二手房购买人签订房屋转让协议。这类情况大体归为两类,一类是房产证上有夫妻两人的名字,这样的情况较为容易处理,购房人应该请夫妻二人共同与其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如果夫妻一方不出面签字,则应该让不来的一方给签字的一方授权,此授权应该让公证处公证或律师见证,以证实其真实性。夫妻共有的房产,只有在夫妻二人共同同意下签订的转让协议方为有效,否则在法律手续上不完善,协议无法律效力,**后在产权过户时会遇到障碍。另一类情况是房产证上虽没有写明夫妻二人的名字,但二手房主是已婚的人。这种情况较为复杂,针对夫妻的共有财产双方都有权利享有收益权这一原则,购房人应该要求由二手房主人夫妻共同在二手房买卖合同书上签字,以示同意转让。这样做看似麻烦,实际上可以避免不必要的风险,否则如果签了转让协议,二手房主人的夫或妻一方不同意,她(他)就会想方设法阻止购房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果夫妻一方不在国内,就要请签字的一方出示另一方的委托书或同意函同意转让其二手房,如果不在的一方连委托书或同意函也没有的话,**好请签字一方,当然也应该是房产权属证有其姓名的一方,出具保证函,保证其房产的转让是其夫妻共同同意的,并保证对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这份保证书实际上也是一个试金石,如果签字的一方连保证函也不敢出的话,这就证明里面一定有问题,那么购房人就应该警觉,这个二手房到底该不该买。2、共同拥有产权的二手房买卖有的情况是几个朋友,或是几个亲戚,或是兄弟姐妹几个人共同拥有一处房产。当购房人遇到这样的二手房时就更应格外小心。因为这类二手房是几人共同拥有的共有财产,所以任何一个人都无权单独处置共有的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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