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合同内没有明确约定由谁缴纳物业管理费的话,依照《物业管理协议》是由业主缴纳的,就算你们约定了由你缴纳物业管理费,如果你不交的话,房东也是有连带责任的,具体的你可以到你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咨询一下。由谁缴纳物业管理费没有一个硬性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房屋租赁合同里面,当然房子是房东的,就算你拒交,他也是有责任的,物业公司主要是找房东。
全部9个回答 >请问如果没签订租房合同的情况下,物业管理费应由谁出??
154****7534 | 2014-01-22 20:09:16-
144****7587 因不是标准的WORD文档,你需要再编辑下:
房屋租赁合同
编号:
订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租赁房屋事宜订立条款如下: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房地产情况房屋地址: 上海 市 区 路 弄 号 室
产权证编号权利人所有权性质私有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
房屋结构房 型 房 厅
卫 土地使用面积-------土地使用年限--------
租赁用途 □ 住宅 □ 办公用房 □ 商业店面 □ 工业用房 □ 其他
第二条:租赁期限
自公元 年 月 日至公元 年 月 日止,共计 年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每月人民币(大写): 元整(包含物业管理费)
支付方式(1)该房屋租金 年内不变;
(2)租金 个月支付一次,即人民币 元整;
(3)每次租金应先付后住,依次类推; 户名:
(4)租金以 方式支付。开户行: 帐号:
(5)甲方在收到乙方租金或押金后应出具相应的收据。
(6)甲、乙双方约定每次房租在 日前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保证金
(一)■人民币 元整,乙方于签订本合同时交付予甲方。
(二)该保证金不可视为乙方预付的租金,甲方应于租赁期满,乙方交还房屋并结清租金、 电话费、水电费、煤气费、 等其它相关费用后当天无息返还乙方。
(三)当乙方有任何拖欠应付款项时,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先行偿付,偿付部分乙方应立即补足。
第五条:甲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甲方保证前述房屋产权清楚,并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提民事赔偿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二)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将房屋及本合同附件中的设备完好无损的交付乙方使用,若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月租金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超过5日,则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保证金,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三)甲方负责对房屋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如因甲方延误房屋的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甲方负责赔偿;
(四)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屋,甲方须提前 个月通知乙方。
(五)甲方于签订本合同后,未经乙方同意,擅自提前解除本合同,或其它严重违约,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须双倍退还保证金,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负责赔偿。
(六)甲方应确保所出租的房屋有出租的权利,如因该房屋产权纠纷或其他原因造成该房屋中途不能正常使用时,甲方除退还乙方保证金之外,还向乙方赔偿等于 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
第六条:乙方的义务及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依房屋交接时之现状使用,如要求重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包括该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须办妥有关手续后,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根据合同约定,要求恢复原状的,乙方必须恢复原状;
(二)除不可抗力外,乙方因使用不当或与乙方有关的其他人损坏房屋或设备时,应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
(三)乙方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承租的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第三者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或其他变相方式供第三人使用;
(四)甲方维修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应提前5天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甲方维修而产生的后果,则概由乙方负责;
(五)乙方必须按规定用途使用所承租的房屋,不得以所租用的房屋供非法使用或存放危险物品或在租用的房屋内有任何非法营业之行为;
(六)乙方应自觉遵守房屋使用规则,诸如物业管理规章、住户公约等。如乙方利用租赁的房屋有违反国家法令、法规行为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收回所租房屋;
(七)乙方应按时交付租金,如逾期交付房租,则每逾期一日,由甲方按月租金金额的千分之三收取违约金,如乙方拖欠达15日时,则视为乙方自动放弃所承租的房屋,甲方有权没收押金终止合同,并立即收回乙方所承租的房屋;
(八)租赁期内,该房屋内所有公用使用费用,如:水、电、煤气、电话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使用而产生的费用均需由乙方负担,若乙方逾期交付电话费、水、电、煤气及其他相关费用,则每逾期一日,按上述费用之征收部门的规定支付滞纳金。逾期达一个月的,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九)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全部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如甲方仍继续出租房屋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承租权。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前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十)租赁期满或因乙方违约致使本合同提前终止,则乙方须及时将房屋及甲方提供的设备如数归还,除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任何遗留在房屋中的物品,若乙方在10天内未能将之取回物品的,将视为放弃,甲方有权处置,乙方无权再要求返还或赔偿;
(十一)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未经甲方同意而擅自提前解约或其他严重违约,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向甲方赔偿等于 个月租金金额的违约金,若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本租赁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一)如甲方按法定程序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在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本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
(二)甲方出售房屋,须提前 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购买权;
(三)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使承租房屋及设备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因此造成合同终止的,租金按实际使用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四)变更和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经济损失的应由另一方负责赔偿。
第八条:税费的负担
前述房屋在租赁期内所需缴纳租赁税费(若需)的,则由 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按本合同约定的下列方式之一予以解决。
□ 向上海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向该房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 则
(一)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见证人下另行议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附房屋设备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代理人: 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 日期: 2014-02-14 10:55:50 -
146****935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
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屋符合国家对租赁房屋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省、市)(区、县);门牌号为
2、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三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身份证明
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复印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四条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共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每月租金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租金总额为元(大写万仟佰拾元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
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七条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
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
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
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
或经济赔偿。
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
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租赁期满后或因乙方责任导致退租的,除双方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选择以下权
利中的一种:
(1)依附于房屋的装修归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复原状。
(3)向乙方收取恢复工程实际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个月前书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
(2)甲方未尽房屋修缮义务,严重影响居住的。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已经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害的。
(7)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
4、租赁期满前,乙方要继续租赁的,应当在租赁期满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届满后仍要对外出租
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合同终止。
第十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
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
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十一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
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倍的滞纳金。甲方
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
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
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第十二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个月以上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逾期交纳本合同约定应由乙方负担的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则应按上述费用总额的%支付
甲方滞纳金。
3、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
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倍的滞纳金。乙方
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三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以
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提请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其他约定事项
1、
2、
第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八条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产证号:
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
签约代表:
签约日期:年月日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签约地点:
设施、设备清单
本《设施清单》为(甲方)同(乙方)所签订的编号为房屋租赁合同的附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以下设施、设备:
一、燃气管道[ ]煤气罐[ ]
二、暖气管道[ ]
三、热水管道[ ]
四、燃气热水器[ ]型号:
电热水器[ ]型号:
五、空调[ ]型号及数量:
六、家具[ ]型号及数量:
七、电器[ ]型号及数量:
八、水表现数:电表现数:燃气表现数:
九、装修状况:
十、其它设施、设备:
甲方:乙方:
签约日期:年月日
签约地点:
【使用说明】
1、《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为中国消费者协会委托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拟定,为建议使用。
2、凡承诺使用《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的经营者,有义务应消费者的要求使用。
3、选择“争议解决”方式中提请仲裁方式时,应填写所选择仲裁机构的法定名称。
4、《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承租居间合同》推荐文本中相关条款,在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前提下,考虑消费者与经营者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实际需要可能做出修改。 2014-02-14 10:53:35 -
151****4065 从房间的使用步骤来切入点,来管理,会更顺畅一些。房间从入客前、到入客后,再到退房后,3个状态中要做的事情来分别处理。在此3个阶段中,你们4人需有明确分工。比如,谁负责登记入住信息,统一记录房间的状态,即哪些房空,哪些房客满。谁负责客人入住和退房后的后勤工作。等等其实**困扰大家的,应该是相互的信任,比如由谁来负责现金的收支,会成为一个不可忽略而又很敏感的问题。
所以在房间的管理上,一定不要少了房间入住的登记,而且负责的登记的与负责收支的人一定不要是同一个人,这样也是为了起到相互监督作用;
而负责收支的人也要做好流水账记录,并定期向大家汇报当月现金流动情况。 2014-01-25 14:09:11 -
133****3104 这个要看你当时给房东签订合同的时候合同上是怎么体现的。租金是否含物业管理费,如果不含那就应该有你来缴纳。如果含,就是房东缴纳,你缴纳的是可以要回的。 2014-01-25 09:0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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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6****3966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在承租关系中依据双方租赁协议收取,并没有一定是承租方缴纳的说法,一般是根据双方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在物业认证。
但如果双方忽视了这个问题,双方可以再度到物业协调。而物业管理这方面,是从其协议,如果承租方不按时缴纳,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从房屋产权人(业主)追加连带缴纳责任! 2014-01-24 11:30:21 -
148****7335 物业管理费的收取在承租关系中依据双方租赁协议收取,并没有一定是承租方缴纳的说法,一般是根据双方书面或者口头协议,在物业认证。
但如果双方忽视了这个问题,双方可以再度到物业协调。而物业管理这方面,是从其协议,如果承租方不按时缴纳,物业管理企业有权从房屋产权人(业主)追加连带缴纳责任! 2014-01-23 19:01:03 -
154****5888 算是违约的
但是合同上会有所规定的条件
如果是特殊状况那么房东应该退回剩余的房租与抵押金
但是只是你单方面的退租那么就是你自己违约
其实情况都是双方规定的我觉得**好的办法就是拟你与房东去好好协商 2014-01-23 10:21:09 -
148****2843 一切根据合同来说,要是合同上有不租了退押金的话,你就得退,要是没有就不用退了 2014-01-23 09: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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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6785 如果合同内没有明确约定由谁缴纳物业管理费的话,依照《物业管理协议》是由业主缴纳的,就算你们约定了由你缴纳物业管理费,如果你不交的话,房东也是有连带责任的,具体的你可以到你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处咨询一下。
由谁缴纳物业管理费没有一个硬性的规定,主要体现在房屋租赁合同里面,当然房子是房东的,就算你拒交,他也是有责任的,物业公司主要是找房东。 2014-01-22 20: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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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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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这类事情并没有明确的相关规定,往往是在签定合同时双方协商决定。一般是房主承担采暖费用(根据城市不同而定),其它的费用由承租方(租房人)承担。因为在居住期间,你享受到了物业提供的服务,承担相关费用也是情理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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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因为物业公司提供的是一种综合性的服务,这种服务包括很多方面的内容,而物业公司是根据业主拥有的房产面积,按每平方米固定金额收取物业管理费的。在管理费的构成项目中,有些是按年计费的,有些是按月计费的,有些是按面积计费的,有些项目的收费可分,有些项目的收费不可分或很难分。因此在现实生活中,经常是业主因为物业公司一项服务未做好,就拒交全部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公司则以其提供的是综合性服务,其他均无问题为由,要求业主交纳全额物业管理费,再具体问题具体解决。业主究竟有没有权利拒交物业管理费﹖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呢﹖ 对此问题,《物业管理条例》没有规定,各地现行的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也没有规定。笔者认为,毕竟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刚刚起步,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中还有很多有待完善的地方,同时鉴于物业管理费构成的复杂性,如果明文规定业主有权拒交物业管理费,则可能加剧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和对立,导致较多的冲突和诉讼。而在另一方面,现行法规中虽然没有规定业主可以拒交物业管理费,对此也不能理解为无论物业公司服务有多少不足,业主都必须全额交纳物业管理费。笔者认为,当物业公司的服务存在瑕疵时,业主对物业管理费的交纳享有抗辩权,但不应全额拒交,而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分项收取费用的物业管理费,可拒交存在瑕疵项目的管理费用,对不要分或很难分项的物业管理费,可按比例拒交部分物业管理,具体拒交数额,应由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与物业公司交涉,如果已形成诉讼,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公平合理的原则判定或调解。
全部3个回答 > -
答
只要你验收了,你就要交物业管理费.........................
全部5个回答 > -
答
首先物业费包括:公共卫生、公摊水电、治安管理、公共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和清洁等。按照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的合同义务,没有足够的抗辩理由而不交物业费是一种违约行为。但出现以下几种情况,业主可拒交物业费:1.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2.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3.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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