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规定。二、中府办[1998]149号文件对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进行了规定:实行一户一处不超标准的宅基地,用地标准控制在每户120平方米以内。 (一)、申请农村宅基的对象 1、持有本村户口的村民。 2、原籍回乡定居的复退军人、干部、华侨、港澳台同胞。 3、就地农转非的本村村民。 (二)、申请农村宅基的条件 1、申请人必须是原来没有宅基地。 2、申请人原使用宅基地面积没有达到规定标准。 3 、新分户。三、符合上述条件可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申请宅基地需要什么条件?我与妻子结婚有两个孩子。特别注明我妻子是阜沙镇农村户口 ,而我是外地户口。所以我想咨询一下有没有有关这一方面的土地政策。像我们这样的有没有条件可以申请宅基地。
153****2874 | 2012-09-24 11:07:49-
158****1285 申请宅基地条件规定如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规定。二、中府办[1998]149号文件对我市农村宅基地管理进行了规定:实行一户一处不超标准的宅基地,用地标准控制在每户120平方米以内。 (一)、申请农村宅基的对象:1、持有本村户口的村民。 2、原籍回乡定居的复退军人、干部、华侨、港澳台同胞。 3、就地农转非的本村村民。 (二)、申请农村宅基的条件:1、申请人必须是原来没有宅基地。 2、申请人原使用宅基地面积没有达到规定标准。 3 、新分户。三、符合上述条件可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2012-09-24 11: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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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果你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就去试试申请农村宅基地:(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具体流程还是逐级上报批准的,先从乡镇到县市土地主管部门,再到县市人民政府,如果你的宅基地申请都获得了批准,就说明你申请成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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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归集体所有,所有权归村经济合作社。既然你的户口以迁走土地是不能签转的,所有它应该还属于原集体所有。如果上面有你的老房子就不一样了,就成了财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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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点钱就可以搞定了%7E%7E这个你不用太着急%7E%7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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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宅基地管理办法:第七条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第八条 农村村民需要使用宅基地的,应当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公布并提交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经讨论同意并公布后,逐级报乡(镇)土地管理机构、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和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村民委员会应当公布批准使用的宅基地。第九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一) 年龄未满十八岁的;(二) 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三) 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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