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3-03-23 09:33:33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为了购买、建造、翻建或者改造自住住房而缴存的一种专项储蓄。职工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自己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那么,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呢?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介绍:
![](https://img-other.jiwu.com/news/2021/12/28/171112788294.jpg/news?600x350?type=1)
一、提取条件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府令第63号)和《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2〕6号),职工可以在以下情况下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 购买、建造、翻建或者改造自有产权的自用住房;
- 收回已出售的自有产权自用住房;
- 购买经济适用性或者廉价出售性保障性商品住房;
- 租赁已经本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离;
- 租赁网签备案范围内或者范围外的非保障性商品化出售或者出让的自用住离;
- 还款购买、建造、翻建或者改造自有产权自用住离所贷款本息;
- 还款购买经济适用性或者廉价出售性保障性商品化出售所贷款本息;
- 还款购买非保障性商品化出售或者出让的自用住离所贷款本息;
- 退休、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 离开本市不再在本市缴存;
二、提取限额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若干问题的意见》(沪府办规﹝2019﹞7号)和《关于调整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及月缴费额上下限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沪人社发﹝2022﹞1号),职工申请提取时,应当按照以下规定确定月缴存额:
- 购买、建造、翻建或者改造自有产权自用住离,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最高可提取不超过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下限标准与当年度城镇居民最高档次社会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之和(即2022年为3000元)。
- 收回已出售的自有产权自用住离,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最
高可提取不超过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下限标准与当年度城镇居民最高档次社会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之和(即2022年为3000元)的50%;
- 租赁已经本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离,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最高可提取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4500元;
- 租赁网签备案范围内或者范围外的非保障性商品化出售或者出让的自用住离,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最高月提取限额从2500元调整为3000元;
- 还款购买、建造、翻建或者改造自有产权自用住离所贷款本息,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最高可提取不超过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下限标准与当年度城镇居民最高档次社会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之和(即2022年为3000元)的100%;
- 还款购买经济适用性或者廉价出售性保障性商品化出售所贷款本息,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最高可提取不超过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下限标准与当年度城镇居民最高档次社会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之和(即2022年为3000元)的150%;
- 还款购买非保障性商品化出售或者出让的自用住离所贷款本息,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最高可提取不超过当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下限标准与当年度城镇居民最高档次社会养老保险月缴费额之和(即2022年为3000元)的200%;
- 退休、死亡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余额;
- 离开本市不再在本市缴存,可以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余额。
三、提取流程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及服务方式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19〕8号),职工申请提取时,应当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 登录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站或手机APP,选择“个人业务”→“在线申请”→“在线申请业务”→“在线申请业务类型”→“选择相应业务类型”,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
- 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授权委托市公积金管理中心集中查询、核验相关信息。
- 系统审核通过后,在线签署电子协议。
![](https://mstatic.jiwu.com/v7.0/dist/images/mfgl/ic_like_yellow.png)
![](https://mstatic.jiwu.com/v7.0/dist/images/mfgl/ic_head_9.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