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怎么才能取出来
上海公积金是上海市为了解决职工住房问题而设立的一种住房储蓄制度,职工和单位按照规定比例缴存到个人账户中,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等。那么,上海公积金怎么才能取出来呢?下面就介绍一下提取的条件、限额、要件和方式。
提取条件
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沪府令第67号)和《关于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租赁住房房租的通知》(沪公积金管委会〔2022〕6号),职工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
无房户支付房租的;
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
退休的;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
租赁已经本市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并纳入统一管理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按规定办妥租赁备案,并符合连续足额缴存本市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且在本市无住房公 积金贷款、无委托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等其他生效中提取业务条件的。
另外,职工在提取前必须满足一定的缴存年限。具体来说,职工至少需连续缴存12个月才可以申请提取。对于非连续缴存的职工,则需要在累计缴存满60个月后方可提 取。
提取限额
不同情况下,职工提取公积金的金额有不同的限制。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下的提取限额:
无房户支付普通商品或经济适用等非保障性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 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
无房户支付普通商品或经济适用等非保障性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的房租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500元;
租住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每户家庭(含单身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4500元;
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账户已封存6个月以上或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且账户已封存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全部住房公积金;
退休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全部住房公积金;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可以一次性提取本人及配偶的全部住房公积金;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的或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以根据合同、发票、收据等证明材料申请提取相应金额。
提取要件
职工申请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要件:
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婚姻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离婚证、死亡证明等有效婚姻关系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缴存情况查询结果:可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微信服务号查询打印;
提取申请书:可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下载打印或到各营业网点领取填写;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需要提交如下材料:
支付普通商品或经济适用等非保障性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 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自有产权商品化出售类别以外其他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