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买房,就喜欢有人送我一些面积,这样我的房子就大了呀!”这是多数普通民众都会有的想法,但是,免费送的东西却不一定好拿哦!因为往往这些地方就隐藏着不为人知的秘密。赠送的面积是国家给的“偷面积”,当然并不是真的偷。首先要告诉你一个真相,买房赠送面积不是开发商给你的优惠,而是国家已经规定好了的。在现行的建筑设计规范中规定:(1)入户花园以及没有封闭的阳台算一半面积;露台是完全赠送的;(2)地下室净高满2.1米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3)飘窗分为凸窗和落地飘窗两种,凸窗是不落地的,不算面积,落地飘窗净高高于2.1米要算面积,低于2.1米不算面积;(4)阁楼净高满2.1米部分算面积,不满不算面积。因此,开发商利用这些设计“赠”给买房者,可以增加项目销售的卖点,但实际上这些本来就是你该得的。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赠送面积越大,在购房者心里得房率就越高,但智囊团要告诉你第二个真相:赠送面积不属于产权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将赠送面积写入购房合同,购房者交房后遇到赠送面积“缩水”的问题,由于没有合同约束,就很有可能失去与开发商据理力争的依据。**后,再叨叨一下下哦!其一,赠送面积虽好,但还是得看是否实用。一些“赠送面积”譬如入户花园等,往往存在着光线晦暗、窄小不好用、装修麻烦、容易飘雨受潮等问题;其二,入户花园、挑高阳台、露台等能否封闭起来,取决于城建等职能部门是否批准,否则可能成为违章建筑被责令拆除。另外,开发商经常会承诺给顶层业主的顶层露台、给底层业主的地下室空间等。其实,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该部分空间应当属于该楼的全体业主共有,而非属于开发商所有,只要其他业主提出异议,受“赠”的业主是无法独享其利的.
全部3个回答 >赠送面积的含义是什么?
180****1129 | 2025-01-09 07:07:18-
133****0926 赠送面积是指开发商在销售商品房时,额外提供的不计入产权面积的空间。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赠送面积应明确约定,不得影响房屋安全和使用功能。 2025-01-10 10:5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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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3763 赠送面积就是买房时,开发商额外送的一些空间,比如阳台、花园等。对我们来说,就是多得一些使用面积,挺实惠的。 2025-01-09 23:5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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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930 赠送面积就是开发商为了吸引买家,额外提供的免费空间。投资时,要关注赠送面积是否实用,能否增加房产价值。 2025-01-09 18:0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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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水平面积的总和。包括使用面积、辅助面积和结构面积。使用面积是指建筑物各层平面中直接为生产和生活使用的净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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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赠送飘窗很多购房者希望卧室有飘窗,因为飘窗会增加房间的采光和通风程度,从而提高居住的舒适度。所以,飘窗面积越大购房者越满意。因此,有些开发商为了销售会打出买房赠送飘窗的广告,需要注意的是,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m及以上的凸(飘)窗,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m以下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二、赠送半封闭阳台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所以,半封闭阳台如果开发商送的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实际上只赠送了一半阳台面积,并非全送。三、赠送露台我们都知道,露台可以用来健身、娱乐、晾衣物,所以赠送露台也是很多购房者很满意的一种赠送方式。但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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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我不太清楚,公摊面积好像就是公共部分一起用的面积,要算钱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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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的陷阱有哪些?1、赠送面积变产权计费面积购房者买房的时候说的是赠送面积接房的时候变成计费的产权面积,这样的陷阱你遇到了吗?例如有业主曾遇到“敞开式”变“封闭式”导致半赠送面积变全计价产权面积,要接房先补交2-3万元的房屋差价。2、赠送面积不写入合同在合同中几乎看不到开发商销售说辞中的“赠送面积”,当然有良心的开发商除外。因为没有法律约束,曾经承诺的“赠送面积”到手后要么缩水,要么啥都没有!如曾经有购房者相对非端头户多花了几十万购买了一个有前庭后院和端头花园的联排叠院的端头户型,接房时却发现端头侧花园变成看了车道和公共绿化带,真的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空欢喜一场。但该业主却很难维权,想追求责任没有证据,因为合同中并没有约定赠送面积,户型图上也没有相应标识。3、赠送空间可再改造很多售楼员在推销房子时,为了渲染赠送面积的实用性,告诉购房者可在赠送面积上再改造。但缺乏法律常识的购房者往往头脑一热忽略了违规违建的可能性后果。如曾有业主在“赠送面积”上修建阳光房,却被城管部门强制拆除,原因是业主对家中的露台、阳台部位的改造属于“违规”。二、如何避免赠送面积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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