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面积要看产权,产权有就归你。
全部5个回答 >买房时赠送面积是什么,是真的吗?
134****5115 | 2019-08-24 09:32:29-
156****1056 一、赠送飘窗
很多购房者希望卧室有飘窗,因为飘窗会增加房间的采光和通风程度,从而提高居住的舒适度。所以,飘窗面积越大购房者越满意。因此,有些开发商为了销售会打出买房赠送飘窗的广告,需要注意的是,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m及以上的凸(飘)窗,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m以下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
二、赠送半封闭阳台
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所以,半封闭阳台如果开发商送的是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实际上只赠送了一半阳台面积,并非全送。
三、赠送露台
我们都知道,露台可以用来健身、娱乐、晾衣物,所以赠送露台也是很多购房者很满意的一种赠送方式。但是按照《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 2019-08-24 09:33:14 -
151****1778 、飘窗:
开发商**常“送”的面积便是在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有的甚至还有可能是假的飘窗,而业主装修时可以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在**新出版的《规范》中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该要按照板面积进行计算。如果说楼层的盘层高在2.9米左右,净高为2.7米左右,这样飘窗必须要离地面至少0.6米,不然就应该按照半面积进行计算。
2、露台:
一般的露台都是房间的外面的,所以说是不应该甲酸到建筑面积中去的。关于露台的权属问题,大家在购买之前就应该有所了解的。
如果露台是在房屋的公共区域,那么其就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住户不能单独使用;如果露台处在一个与自己房屋相连的独立空间,而且其他业主无法进入的话,那么开发商可以将露台的使用权指定给唯一业主。所以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弄清楚露台的所有权。
3、地下室:
高层、小高层和多层建筑的地下室一般都是作为车库的,而车库是和住宅分开计算产权的,但是通常来说别墅的地下室应该不会计入到总的建筑面积中,而是属于赠送空间,给购买住宅产权的业主单独使用。
4、挑高复式户型:
挑高复式户型与复式楼的是两个概念,挑高复式户型主要是指每户住宅在较高的楼层中后建一个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通常相比于正常跃层式住宅又要低一些。
因为单户总层高4.5米及以上按规定要算两层,所以这种赠一层的复式户型层高一般都在4.5米以内。虽然作为赠送面积的改造夹层装修成本要提高一些,但是,装修成本再怎么增加也不是大数目,而多一层就多好几个房间,很多购房者都表示可以接受,并认为这是**为实用实惠的赠送。
5、入户花园:
入户花园:即在入户门与客厅之间的一个类似玄关概念的单独空间,一般在大户型中比较多见,其面积计算方式要视有无敞开面而判定,若图纸标注上没有敞开面为全封闭式,就要计入房间面积,但目前常见的户型一般这个空间都留有敞开面,所以通常只算一半建筑面积。 2019-08-24 09:33:02 -
134****2638 先让我们来看一看房子中有哪些面积是可以赠送的,一般情况下,房子里面可以用来赠送的无非就这几种:阳台、飘窗、挑空、地下室、露台、花园等等。赠送阳台是为常见的赠送面积的形式,而入户花园以及内庭院等所赠送的面积对于房屋来说,多是起到了一些装点的作用,对生活品质具有一定要求的人会更容易被吸引。至于地下的空间,多出现在高层、小高层以及多层建筑中,一般数车库,可供业主单独的使用。
尽管在赠送面积有很多种,但是实际上开放商用来赠送的面积里面有很多秘密:
1、赠送的面积中间有很多都是开发商偷来的面积;偷面积的方式已经在房地产界是一个公开的秘密了,不少开发商为了增加房子的使用面积,在很多地方钻了建委计算面积的空子,比如阳台,对于为封闭的阳台,只计算一半面积,另外一半就可以当做赠送的面积了。在一个就是利用挑空,挑空只要不超过计算两层的面积,就当做是一层的面积计算。但这一部分面积很大程度上市不计入产权的,不受法律保护的,在后期出售的过程中会出现纠纷。
2、赠送面积的实用性;一些楼盘为了追求更多的“赠送面积”而导致户型设计不合理,这样会影响楼盘外形甚至内部结构。另外有些开发商为了销售,利用挑空的露台作为销售噱头,前期告诉购房者挑空是赠送的面积,后期买房以后可以自己进行封闭露台改成房子的使用面积,而实际上,房子在购买以后,挑空露台根本无法进行封闭,封闭以后直接影响整个房子的使用和通透性。
3、利用公共面积进行赠送;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一楼或顶楼赠送的花园或天台,实际上是归所有业主共有的,而且赠送面积开发商通常不会写入合同,一旦产生纠纷,恐怕高位接盘的业主就得不偿失了。
4、买房之前一定要看好合同;交钱之前一定要看合同,把记有产权的面积和赠送的面积在合同中写清楚,如果在签合同之前就把定金给交了,那么主动权在一定程度上就易手了,若是在后面遇到开发商不履行口头承诺,即使能够打官司要回自己的预付定金,也会消耗极大的时间和精力,很不划算。购房者在购买这种赠送面积的房源之前,一定要把赠送面积的条款切实写入合同当中,形成文字性的合同,这样才真正受法律保护。 2019-08-24 09: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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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赠送面积,不一定是真的送给你的,有时候只是开发商销售楼盘的噱头。像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2m的飘窗、一层小院、阁楼、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根据国家政策,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不计入建筑面积,意味着这部分面积本就不用购房者出钱购买。(该内容仅在北京适用)一、开发商“赠送面积”经常会送哪些?经常会送的有露台、飘窗、一层小院、地下室、阁楼等。1.露台(1)露台是指设置在屋面、首层地面或雨篷上的供人室外活动的,有围护设施的平台。按照2013年初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露台、露天游泳池、花架、屋顶的水箱及装饰性结构构件,不计入建筑面积。(2)有些开发商会在后期设计时,将露台划到室内,变为室内的一部分。由于不计入建筑面积,露台其实是不计价的。样板间通常会用醒目的标语将“赠送面积”标示出来。2.飘窗(1)飘窗,从室内向室外看,一般呈矩形或梯形向室外凸起,三面都装有玻璃,窗台的高度比一般的窗户低一些。(2)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0m以下的凸(飘)窗,窗台与室内地面高差在0.45m及以上的凸(飘)窗,不计算建筑面积”。(3)不计入销售面积的飘窗,实际上本来就不能收钱,开发商也没有送给购房者。带有飘窗的起居室,采光、通风较好3.半封闭阳台(1)室外阳台是指在建筑主体外的阳台。(2)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也就是说,当开发商说要送你阳台时,其实有可能只送了你一半的面积。室外阳台可进行户外锻炼,观赏、纳凉、晾晒衣物4.小院小院一般是指一层的小院,可作小花园或开发成菜园,作为赠送面积送给购房者。实际上,一层小院应属于公共面积,购房者的房屋产权证上,也不会有小院的测绘面积。同样是一层带小院的房,送小院的房子单价会略高于不送小院可作菜园,也可个人开辟为花园5.阁楼(1)阁楼一般位于顶楼,且房屋屋顶有一定的坡度。可以将阁楼设计为卧室、书房或储藏室,面积比较大。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规定,对于形成建筑空间的坡屋顶,结构净高在2.10m及以上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及以上至2.10m以下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结构净高在1.20m以下的部位不应计算建筑面积。(2)有没有真正送给你面积,还要看阁楼的净高,如果在1.2m以下,开发商其实没有赠送给你面积哦。小院的房子单价。阁楼在顶层,冬冷夏热,不适宜居住6.地下室地下室即指位于地平面以下的建筑空间,根据《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如果开发商赠送的是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实际上相当于送了购房者一半的面积。地下室阴暗潮湿,适合作储藏间二、这些面积真是白送的吗?并不是。首先,开发商赠送的面积,不一定是真的送给购房者的。其次,如果真的是赠送的,也会在房价或者精装修上把成本收回来。1.赠送面积本就不收钱正如上文所说,公用露台、高度不超过2.2m的飘窗、一层小院、阁楼、层高小于2.2m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根据国家政策,都是不计入建筑面积的。不计入建筑面积,意味着这部分面积本就不用购房者出钱购买。开发商利用这部分面积,给购房者一些“甜头”,让购房者以为自己得了巨大的优惠,房屋交易过程更顺利。2.真正赠送面积的房子房价较高例如独立露台、半封闭阳台等,计算一半建筑面积的部分,开发商以赠送的形式吸引购房者,但一般这样的房子单价较高。一个简单的道理,开发商不会做亏本的买卖,每建筑平方米的房价升高一点点,赠送面积的成本便能挣回来。需要注意的是,赠送面积往往不会写在合同或写进产权证中。没有依据,后期一旦发生纠纷,购房者很难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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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送面积通常分成2类,一类是合法的,也就是能够入房产证的面积。如果这些部位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理所当然的应履行保修义务;另一类是没有写入房产证的赠送面积。对该类赠送,律师认为,没有写入房产证的赠送面积其实是违法的,这些面积应该属于小区所有业主共有,开发商无权将这些面积赠送给私人使用。如果这些业主共有的地方出现了质量问题,开发商也应该根据保修合同履行保修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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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飘窗:开发商**常“送”的面积便是在旧版《规范》中不算面积的飘窗,有的甚至还有可能是假的飘窗,而业主装修时可以将窗台打掉变成房间面积。在**新出版的《规范》中规定,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该要按照板面积进行计算。如果说楼层的盘层高在2.9米左右,净高为2.7米左右,这样飘窗必须要离地面至少0.6米,不然就应该按照半面积进行计算。2、露台:一般的露台都是房间的外面的,所以说是不应该甲酸到建筑面积中去的。关于露台的权属问题,大家在购买之前就应该有所了解的。如果露台是在房屋的公共区域,那么其就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住户不能单独使用;如果露台处在一个与自己房屋相连的独立空间,而且其他业主无法进入的话,那么开发商可以将露台的使用权指定给唯一业主。所以买房时,购房者一定要弄清楚露台的所有权。3、地下室:高层、小高层和多层建筑的地下室一般都是作为车库的,而车库是和住宅分开计算产权的,但是通常来说别墅的地下室应该不会计入到总的建筑面积中,而是属于赠送空间,给购买住宅产权的业主单独使用。4、挑高复式户型:挑高复式户型与复式楼的是两个概念,挑高复式户型主要是指每户住宅在较高的楼层中后建一个夹层,两层合计的层高通常相比于正常跃层式住宅又要低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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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购房者所谓的“送面积”,在开发商业内叫“偷面积”,指的是不计算价格的面积并且不计入购房合同的面积。有人形象地将“送面积”比喻为“逼良为倡”。 其中原因有三: 一是政府的高税收逼得开发商使出“送面积”的招数可以避掉销售过户环节的一大笔税费;二是高房价逼得购房者选择这种“送面积”的房子,同地段同等价格的房屋当然有“送面积”的比没“送面积”的实惠。于是开发商打出“送面积”的促销噱头,购房者趋之若鹜,看样板房时都会问问哪些地方是赠送的面积,不送面积或送面积少的房子会被认为是性价比差,成为被购房者首先淘汰的对象。 小区因“送面积”无法办理房产证,因此产生的迟延办证纠纷也层出不穷。有网友反映当时买房时被某房地产商“买一层送一层”的广告所吸引。销售的户型图标着上下两层。入伙时开发商交楼的毛坯房里已完成了中空楼板的一层加建,但开发商为规避法律责任,让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时签订了一份开发商事先拟定好的格式合同《施工委托协议书》,约定购房者委托施工方加建一层楼板,也即是开发商承诺的“送面积”。但是因为建楼板、阳台擅自加建、改建等情形,与报建施工图不符,小区属于不予规划验收的情形,国土规划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已装修入住一年多的700余户购房者面临着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局面。 “送面积”分为几种情况:第一种“送面积”是改变规划加建,未经报批更改手续,如上述案例中加建一层属于违规,存在无法通过规划验收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第二种“赠送的面积”属于公用面积,如一楼庭院、屋顶花园等,属于小区业主共有财产,开发商无权赠送,该赠送行为本身就不合法;第三种比如在L形露台上围起一道玻璃或封闭一面墙,就多出一间房来,这种形式在样板房里可以看到,但交楼标准并没有这道墙,围起来的这部分面积也不载入产权证,在遇到拆迁、出售、继承、评估、抵押等时,都存在着法律障碍。 近段时间以来,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叫停开发商“买房送面积”的促销行为。现在北京、深圳等一线城市不知道何时出台关于建筑面积的新规,一旦出台相关新规,之前建好的“偷面积”户型由于不合新的规定,将有可能面临无法取得《验收合格证》和《建设规划许可证》,无法取得房产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