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权房不是个人财产,故而不是遗产,不能继承。继母非上海户口不能成为承租人。协议若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有双方的亲笔签字,不需要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效益。
全部3个回答 >公有房产使用权继承有哪些政策和规定?
132****6566 | 2024-07-29 07:08:08-
133****8481 公有房产使用权继承需遵循当地政策,可能涉及申请和审批。 2024-07-30 22:38:30
-
185****9457 公有房产使用权继承政策因地区而异,通常需遵循当地法规,可能涉及评估、申请、审批等流程。深度了解和实际数据需依赖当地政府资源。 2024-07-29 23:55:42
-
158****9133 公有房产使用权继承?这得看具体政策和规定,一般得走正规手续。 2024-07-29 23:19:19
-
答
-
答
土地使用年限**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有可能的。3、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多 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
全部5个回答 > -
答
>使用权房不是个人财产,故而不是遗产,不能继承。继母非上海户口不能成为承租人。协议若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有双方的亲笔签字,不需要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效益。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国家规定的土地使用类型有哪些按用途划分,可以划分为国有农用地、建设用地,国有未利用地一般不确定使用权人。其中,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农用地可以依法承包给单位或者个人,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对于国有建设用地,国家可以将通过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入股等方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个人使用。与此相对应,单位或个人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国有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承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作价出资(入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二、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与划拨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无偿交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必须依法报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用地单位或个人颁发《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和《建设用地批准书》。国家对于划拨用地范围有严格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4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3条规定:“下列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确属必需的,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全部4个回答 > -
答
房屋产权是属于完全物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基本权能。表明房屋的所有权归您个人所有。人民的物权在宪法里规定为神圣不可侵犯。受到各种法律的保护。 房屋使用权的获得可能是基于别人的租让,或者同意进入居住,再或者是委托照看房屋。不完全具有四项基本权能。没有处分的权利。同样,它是不完全物权。 由于本人能力有限,回答到这里。如有问题我会继续补充。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