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先办继承公证,再过户。注意遗嘱和法定继承顺序。
全部3个回答 >公有房产使用权继承有哪些政策和规定?
132****6566 | 2024-07-29 07:08:08-
133****8481 公有房产使用权继承需遵循当地政策,可能涉及申请和审批。 2024-07-30 2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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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9457 公有房产使用权继承政策因地区而异,通常需遵循当地法规,可能涉及评估、申请、审批等流程。深度了解和实际数据需依赖当地政府资源。 2024-07-29 23:5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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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133 公有房产使用权继承?这得看具体政策和规定,一般得走正规手续。 2024-07-29 23:1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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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不是个人财产,故而不是遗产,不能继承。继母非上海户口不能成为承租人。协议若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有双方的亲笔签字,不需要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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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有房使用要守规矩,合同约定是关键,转租和用途变更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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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年限**高70年 据市国土部门有关人士介绍,土地使用年限是从开发商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证之日开始计算,即国家首次出让该地块的时间。根据1990年5月19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住宅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商品房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工业用地(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工厂、工业区):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性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2、土地使用年限期满可自动续期根据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的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据悉,在《物权法》出台之前,根据1994年7月5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也就是说,根据以往的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是需要缴纳一定费用的。而《物权法》出台后,虽然规定了可以自动续期,但实际上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法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2007年3月,《土地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相比于“草案”,“征求意见稿”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替换了“无偿自动续期”。但是,当购房者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怎样进行权利延期,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费用,缴纳多少出让费用,都还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而有关业内人士认为,适当续费是**有可能的。3、土地使用年限缩水的原因多 对于为何会出现个别新买的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就缩水的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和国土部门人士认为,主要是房地产开发时间周期较长、土地出让后部分地块存在转让以及土地闲置时间较长等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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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房不是个人财产,故而不是遗产,不能继承。继母非上海户口不能成为承租人。协议若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有双方的亲笔签字,不需要经过公证也是有效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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