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房关键:保持房屋整洁,充分展示。避开产权不明、信息不实、交易风险、资金安全问题。
全部5个回答 >二手房交易中需警惕的四大风险是什么?
131****2076 | 2024-06-27 17:18:53-
151****1422 二手房交易风险:产权、质量、合同、资金。 2024-07-02 08:0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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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2696 买二手房要留心:产权要查清,房子质量要看好,合同要看仔细,资金要安全过户哦。 2024-06-28 23: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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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3485 二手房交易需警惕风险:产权争议、隐藏质量问题、合同条款陷阱和资金安全问题。要慎重。 2024-06-27 23: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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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3980 二手房交易需警惕四大风险:产权不清、房屋质量隐患、合同陷阱及资金安全问题。务必核实产权证、房屋质量报告,审查合同条款是否完整且公正,选择可靠的资金监管方式,保障交易安全。 2024-06-27 20:2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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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交易常见的合同纠纷有产权问题、房款支付、交房延迟和违约等。买房时最好找专业人士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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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新政策出台,看看政府对小产权的态度以及小产权房的风险。很多人说,小产权房的存在是中国房价过高导致的,人们对现实的房价接受无能只好选择不那么正规的途径来买到住房,这就是所谓的小产权房。那么国家对小产权房有什么样的政策规定,以及购买小产权房有什么风险,购房者有了解吗? 什么是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 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 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小产权房**新政策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明确规定,“对于借户籍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或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农民住宅或‘小产权房’等违法用地,不得登记发证。对于不依法依规进 行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或登记簿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小产权房产权区分 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房”,国家不发产权证的叫“小产权房”。大、国家小产权房政策的争议不在房屋所有权,而是土地使用权。对小产权的解释主要有3种: 1. 是针对发展商的产权而言,将发展商的产权叫大产权,购房人的产权叫小产权,这种叫法是因为购房人的产权是由发展商一个产权分割来的。 2. 是按房屋再转让时是否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来区分的,不用再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大产权,要补缴土地出让金的叫小产权。按这种解释普通商品房就是大产权房,经济适用房就是小产权房。 3. 是按产权证的发证机关来区分的,国家发产权证的叫大产权,国家不发产权证的,由乡镇政府发证书的叫小产权,又被称为乡产权,乡产权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 小产权房购买风险 (一)房产转让 “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小产权房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也有一定影响。 (二)政策风险 购买在建小产权房时,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由于乡产权房没有国家认可的合法产权,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无法得到对产权进行的拆迁补偿,而作为实际使用人所得到的拆迁补偿与产权补偿相比微乎其微。 (三)监管缺位 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四)财务风险 如果买卖双方出现交易纠纷,就郭先生和卖家这样的情况,法院针对数额比较大的借款,买方有借款取证的责任,如果真相被揭开,法律肯定是不会支持这样的债权关系的。 小产权房一直是购房者比较关注的问题,希望国家可以对其认可,而就目前国家政策来看,短期内没有这种可能。如果购房者一定要选择小产权房,那一定要了解清楚购买风险,以免之后出现问题再后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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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妈 11月22日 我爸 1月21日 我 12月14 我媳妇 5月302009年1月恭候您搬家的黄道吉日:避开您父生肖的冲日和大门朝向的煞向后可任选2009年1月09日 12月(大)14日 星期五(冲猴煞北) 2009年1月13日 12月(大)18日 星期二(冲鼠煞北)2009年1月21日 12月(大)26日 星期三(冲猴煞北)2009年1月24日 12月(大)29日 星期六(冲猪煞东)吉时:避开11-13点的冲时后任选。恭贺您乔迁之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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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交易纠纷时常出现,如何才能在交易中避免掉入陷阱里,保障自身的利益呢?购买二手房注意事项有很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一些二手房交易中的陷阱,希望能使大家提高警惕,小心这些圈套。陷阱一房屋买卖前,验证产权证是买房人一般都不会忽略的环节,但产权证的真实性并不是所有人都会考 虑的。**直接、有效的防范方法,是到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进行查询,核实产权的真实性。陷阱二出卖人具有合法处分权,是保证“二手房”买卖行为合法有效的基本条件,否则可能导 致买卖合同无效,这是二手房买卖中常见的“陷阱”。要想避开这个陷阱,买房人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出卖人必须是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如果房屋有多个共有人需要全体共有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如果出卖人为已婚,买卖行为需要取得其配偶的确认,购买二手公有住房, 应取得共同居住人同意。陷阱三在签订买卖合同后,如果卖房人又将该房屋卖给他人,并且办理了过户手续,致使先前的买卖合同 无法履行。“预告登记”是避免这一陷阱的有效手段,但买房人要注意,必须在预告登记后三个月内去办理申请产权变更登记,超过三个月未申请的,预告登记失效。陷阱四购买的房屋正由出卖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情况下,在买房人付款后,如果房屋居住人拒不交付房屋, 买房人仍会无房可住。为避免这一陷阱,在购买这类房屋时,买房人应在房屋腾空,具备交付条件后再交付房款并在付款后立即接收房屋。陷阱五一些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屋,是因为存在难以解决的问题(如开发商欠缴政府费用、设计变更未经 批准),可能在长时间内无法取得产权证。如购买此类房屋,先要把未办理产权证的原因弄清楚,对未来风险有充分预期,再决定是否购买。陷阱六如果房屋存在被抵押、被法院查封情况等产权受限制的情况存在,买房人在购买房屋后,将无法顺 利取得所有权,甚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买房人应事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查询,如存在上述情况 ,不要购买。陷阱七为卖出房屋,卖房人经常会向买房人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但有些内容并未写进合同中。事后,当 买房人发现问题时,有苦难言。为避免这个“陷阱”,买房人应就关心的问题询问卖房人后,尽可能去核实情况的真实性,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写进合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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