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买卖3大原则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全部3个回答 >2024年按揭房屋买卖的新政策有哪些?
151****2846 | 2024-06-22 18:26:56-
180****4070 2024年按揭买房政策加强监管,优化流程。 2024-06-30 18:2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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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085 新政策可能加强对购房者信用评估,提升贷款审批效率,同时加大风险防控力度。 2024-06-26 0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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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8856 2024年按揭房屋买卖政策注重楼市稳定和购房者权益,预计将有更严格的金融监管及更为透明的市场信息披露。 2024-06-23 07:4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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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6776 按揭买房政策多了,买房更规范了。 2024-06-22 22: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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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4642 2024年按揭房屋买卖新政策包括加强首付比例监管,优化贷款审核流程,推动二手房交易便捷化,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保障市场稳定发展。 2024-06-22 21: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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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农民进城落户,不用退出宅基地如果是按照以往的政策规定,农村农民将户口迁出后,农村的宅基地就不再归自己所有,是要被收回的,但是,此次,根据土地承包管理法的修正草案,国家指出,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为由,限制农民进城落户;这就意味着,此后农民即使是进城落户,也不用再退出宅基地,农村老家的宅基地,自己仍然拥有相关权益;第二:农村宅基地是公益性用地,村民申请即可获得之前有位农民朋友曾说自己在申请宅基地时,村里要求他缴纳500元的申请费,这种情况是否合理?在这里,需要和大家重点强调一下,农村宅基地是国家给予农村农民免费使用的土地,是具有公益性质的用地,过去大家或许需要缴纳土地税之类的条款,但是,现在,包括以后,根据相关规定,只要是年满十八周岁以上,且符合一户一宅的规定,就可以免费申请获得一块宅基地;第三:农村宅基地买卖双方存在新的限制条件一直以来,我国对于农村宅基地买卖行为都是实行直接限制的政策,尤其是不允许城镇户口的居民在农村买卖宅基地,但是,对于本村村民之间,在部分试点地区,是允许宅基地自由买卖的,例如北京、吉林、黑龙江、江苏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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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看重长期缴费,优惠也多。考虑养老,购房也得有远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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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4年新政,小产权房存在法律风险,购买者需警惕权利不确定性。建议咨询律师,合法合规操作,以防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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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宅基地属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只有该组织成员才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二、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分三种具体情况:1、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2、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3、已在集体经济组织落户,但尚没有分到宅基地。根据一户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的规定,对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村民,再申请宅基地是不可能得到批准的。对上列情况,村民如再申请第二处宅基地时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也不应得到批准。至于第三种情况,则可依法申请建房用地。二、如果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会出现两种情况:(1)城镇居民。根据199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第2条第2款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2)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根据国家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只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有资格使用该组织的宅基地。因此,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农民也不是农村房屋买卖合法的购买方。总之,农村的房屋买卖必须慎重,对于并非同一个村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如诉诸法院,法院将可能认定其为无效。三、农村宅基地买卖3大原则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如果宅基地房屋通过买卖转移宅基地使用权(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规定进行审查、批准,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需要注意的是宅基地房屋买卖,除了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还要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变更。如果不进行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房屋根本就没有发生转移。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员有直系亲属等身份或其他规定的身份。因经济发展、人口流动等,原使用权人不再使用宅基地,依法可以转让,但宅基地使用权的购买者(受让主体),有资格限制。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如果转让给城市居民或其他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将不符合法定的条件。解决方法:转让时,购买者已经将户口迁入本乡或本村,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3、转让后原则:“一户一宅”《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宅基地遵守“一户一宅”的标准。双方进行宅基地买卖是,应该满足这个标准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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