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逾期交房,首先要看开发商是否存在免责事由,即开发商是否遇到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如果开发商逾期交房是因为发生了合同约定的免责事由,并及时履行了告知义务,则开发商可以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但如果开发商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发生了约定的免责事由告知购房者,开发商仍要承担逾期违约责任。
什么情况下开发商需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150****7324 | 2024-06-21 10:28:18-
134****4113 根据法律规定,开发商若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或提供虚假许可证明,导致购房合同无效或解除,需依法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以保护购房者权益。 2024-06-21 10: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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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5782 基于市场合规性要求,开发商若故意隐瞒无证销售或提供虚假预售证明,造成购房合同失效,将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24-06-21 10:2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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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2658 开发商卖了没预售证的房子或者给了假的预售证明,导致购房合同无效或被取消,那开发商得赔咱们购房款的一倍。 2024-06-21 10:2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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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4318 开发商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存在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情形,导致购房合同无效或被撤销、解除,需承担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024-06-21 10:2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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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有义务在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内履行该项义务,如果该房屋属于期房,即未建成的房屋,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如果该房屋是已建成房屋的,开发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是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内。开发商没有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毕房屋产权证书的,则需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如果开发商在应该办理产权证书的上述期限届满一年后仍不能办理产权证书,买方有权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的规定,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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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延期交房,我们购房者可以要求赔偿违约金,还可以要求赔偿租房等损失。但关键是合同怎么签的,按合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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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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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解释第十八条规定的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 指的是什么呢?这就是前面所述的开发商没有履行协助办证的义务,即开发商没有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没有在房屋竣工后的3个月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没有取得该项目的大产权。非开发商原因造成逾期办理产权证书,则开发商不应承担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以下情况:第一,由于行政机关的过错造成的。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责时,由于其行政不作为或者违法作为,导致开发商不能如期办理产权证书。例如:《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登记机关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7日内应当决定是否予以登记,对暂缓登记、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申请人)。”第二十七条规定:“登记机关应当对权利人(申请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凡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的,初始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他项权利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30日内核准登记,并颁发房屋权属证书;注销登记应当在受理登记后的15日内核准注销,并注销房屋权属证书。”如登记机关未依法履行登记职责,则应当有登记机关承担行政责任,开发商由此免责。第二,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可抗力,法律规定应当符合三个标准,即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实,如自然灾害,社会异常事件等。第三,由于购房者自己的过错造成的。如购房者没有按照约定支付办理产权证书的费用,没有提供证明文件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