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也被称为房屋抵押贷款。房贷,是由购房者向银行填报房屋抵押贷款的申请,并提供合法文件如身份证、收入证明、房屋买卖合同、担保书等所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银行经过审查合格,向购房者承诺发放贷款,并根据购房者提供的房屋买卖合同和银行与购房者所订立的抵押贷款合同,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和公证,银行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把所贷出的资金直接划入售房单位在该行的帐户上。
全部5个回答 >业主需求包含哪几方面
146****8417 | 2022-02-28 18:09:56-
132****5401 业主对于物业的标准是希望能够拥有整洁美观的小区环境,而且经常使用的物品必须是完整的,特别是一些公共场所,要尽可能的保持干净卫生的状态,尤其是对于一些物业费用收的比较高的小区,要尽可能的加强安保,保障居住的安全性。对于当前这个时代,服务就显得至关重要,而对于物业公司来说,服务是物业公司生存的根本。
就目前而言,不同的小区类型所提供的物业等级也有着较大的区别,但无论设施设备的档次高低如何,都要尽可能的保持清洁的状态。业主回到家中,希望能够享受到舒适安全的体验,而进入到小区也是同样的道理,物业人员的服务越细腻越主动,越能够赢得业主的信任,体验感好了之后才会提升物业公司的口碑,更换自己的等级,收取更多的物业费用。 2022-03-17 12:5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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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 根据市人民政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市实际,初步制定本办法。 一、保障范围及对象 (一)在全市范围内,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统一征地,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被征地时享有第二轮土地承包权,且被征地后人均农业用地不足0.6亩(包括已整体农转非的农村)必须参加养老保险。被征地后,人均农业用地在0.6亩以上部分土地被征用的村,可参照本实施办法解决相应人员的养老保险问题。具体保障人员经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通过,由乡镇(街道办事处)政府核准并经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单位统一参加养老保险。 (二)已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不纳入本保险范围。 (三)被征地时不满16周岁人员,按征地补偿规定一次性发给征地补助费,待其达到就业年龄或学习毕业后,作为新生劳动力,参加相关的社会保障。 二、保障形式 (一)被征地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在一次性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后直接进入养老保险,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二)被征地时男16周岁至59周岁、女16周岁至54周岁人员在一次性缴足应缴养老保险费用后,达到规定的年龄时,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三)符合参保条件但本人拒不参保并与农保机构签订不参加养老保险承诺书的,村集体和市财政不给予养老保险补助,个人以后的生活纳入自理或社会救济范畴。 三、基金的筹集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按照政府、集体、个人三者共同负担的原则进行筹集,筹集额度按参保人达到规定领取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后,养老金待遇不低于我市城镇**低生活保障标准每月120元确定。筹资比例按政府承担筹资额的30%,集体补助筹资额的40%,个人缴纳筹资额的30%。 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费政府承担部分由财政从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拨付。对男60周岁、女55周岁及以上人员的保险费政府承担部分,应一次性纳入统筹帐户。对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人员的保险费政府承担部分,原则上一次性缴清,确有困难的,财政可做预算,分次纳入,并按农保基金管理,财政补足相应增值部分。 集体补助部分从土地补偿费中列支,一次性缴清。 个人缴纳部分从征地安置补助费中抵缴,一次性缴清。 具体筹资或缴费执行标准为: 政府承担30%即6355.67元,集体补助40%即8474.23元,政府承担和集体补助部分的筹资额不随参保人年龄而变化。 个人缴纳30%,分两类情况:被征地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实行相同的领取标准,领取年龄为每超过1岁,缴费额相应减少,具体缴费按公式计算(详见缴费领取计算表);被征地时男16—60周岁、女16—55周岁,不分年龄段实行相同的缴费标准,即6355.67元;参保时年龄越小,到领取年龄时养老金越多,养老金领取标准按每相差1岁增加2.5%。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根据本地**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适时提出筹资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筹资标准调整后,新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资金筹集应按新的标准执行,标准调整前已参保人员的筹资标准不变。 (三)国土资源部门在审核办理征用土地手续前要征求劳动部门同意,征用土地开发商或发包方必须到劳动部门农保所办理签章手续,否则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征地手续;土地开发商或发包方必须一次性缴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 (四)市政府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风险基金制度。风险基金从土地出让金纯收益中提取,提取比例不低于土地出让金纯收益的5%,主要用于化解参保人的养老金调整风险和长寿风险,不足部分由市财政预算中解决。风险基金在征地补偿时随时提取。 四、享受条件和标准 (一)被征地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及以上人员,按规定缴足养老保险费,从次月起,按月领取养老金120元。男16-59周岁、女16-54周岁人员,与规定领取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每相差1岁,到达领取年龄时,养老金领取标准增加2.5%(详见缴费领取标准表)。 (二)参保人享受养老金的待遇与缴费水平挂钩,对集体经济实力较强的村可选择较高的标准,但提高领取养老金标准部分的保险费完全由村集体和个人承担,政府只承担不低于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线的筹资额的30%即6355.67元。 (三)养老金待遇的调整,根据我市**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变化情况确定,具体调整时间,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财政、民政)适当提出调整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 (四)参保人员养老金,由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所通过邮局、银行等社会化发放渠道及时足额发给参保者本人。 五、与其他养老保险的衔接 (一)被征地农民在城镇各类企业就业,企业应为其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后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根据本人意愿,可将个人帐户中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和集体补助的50%的本息退还本人,也可经企业年金理事会同意,将个人帐户上述资金转入企业年金。 (二)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前,已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原个人帐户不变,达到领取年龄后,其相应的养老金领取额,可与参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应享受的领取额合并,统一发放。 (三)参保对象从本地迁往外地,可根据本人意愿将个人帐户中个人缴纳的全部本息和集体补助的50%的本息退还本人,也可将保险关系留在本地,进入领取期后按规定领取养老金。 六、基金的管理与监督 (一)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实行县级统筹,由本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农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国有商业银行设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实行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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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主要考虑的因素由一下几个方面:1、地理位置。位置为第一要素。周边商业设施要充足,生活和购房会很方便。交通要发达,去哪里都很便捷。2、价格适中。太贵的房子咱们买不起。太便宜的房子,那肯定有问题。3、生活环境。周边绿树成荫,小河流水,这样的环境肯定让人居住的惬意且舒适。如果身处闹市,从早到晚的吵杂噪音、汽车尾气污染或沙尘满天,这种房子能住的舒服么。4、公共资源。周边就近有没有幼儿园、**,有没有超市便利店,有没有菜市场或早市,这些都是提高生活舒适度的标准。5、好的物业管理。常说,一个好的物业可以让房子保值增值。相比一个三不管的居民大杂院,一个由优秀物业管理的安全、整洁、干净、温馨的小区。带来的不仅仅是居住生活上的差异,若干年后房屋价值的差异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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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就业了的被征地劳动力相比较,不能就业的被征地劳动力的生活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一般来讲,只要被征地劳动力能够重新就业,生活就能够有保障。问题恰恰出在这里,由于外在的和自身的原因,许多被征地农民无法就业。从外在的形势来讲,我国现阶段的就业形势非常严峻,供给大于需求,劳动力市场上的竞争非常激烈。在这种不利的局面下,从自身来讲,被征地劳动力普遍地缺乏文化知识,素质不高,没有从事非农业生产的一技之长,没有竞争力,如果再遇上年龄偏大或身体不好,就更没有竞争力了。被征地劳动力一旦不能就业,其自身的生活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根据各地的规定,被征地劳动力只有在达到养老年龄以后才能领取养老金,在此之前只能领取一定期限的生活补助费,如,南京市和上海市规定的期限是2年,北京市规定的**长期限是5年,而且支付标准比较低,如南京市2005年的标准是每个月160元,北京市是按照**低工资支付,2007年的标准是每个月730元。另外,被征地劳动力的负担很重,很多人是上要养老,下要养小。收入少、负担重导致不能就业的被征地劳动力的生活不能得到充分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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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在顶楼,看是否屋顶漏过水; 2、电闸总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是否齐备;是否正式电及接通与否,有的是零时电;如果局部有的插座,全部试一试是否安装正确、可用(有专用的插座电路检验仪器);带着电笔、插座电路检验仪器去。 3、水,自来水、热水、中水(如果有),是否接通,水压够不够;管路是否漏水;热水的温度够不够;所有的开关是否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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