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是没有入住的房子其实也是要缴纳物业费的,因为按照现在国家对于物业管理的相关条例,只要房屋在交房之后,所产生的任何物业费用都是由业主自行承担,在没有交房之前是由开发商进行承担的,所以即便是没有入住,哪怕是没有装修也不影响正常交物业费,因为物业公司已经按照约定为业主提供了相关的服务,物业公司面对的是整个小区的业主,不能够因为单个业主没有入住就停止提供服务,所以业主也需要履行自己的交费义务。对于没有入住的房子要缴纳物业费,现在有一些地区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少交一部分的物业费,但不是作为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大多数的物业公司可以减免30%的物业费,但是需要房屋至少空置半年以上,可以提前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
房子没入住物业费怎么算
142****1287 | 2021-11-16 14:26:06-
155****2949 房子没入住物业费按照正常还是需要按时缴纳的,因为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物业公司已经提供了相关的管理和维护,并不能因为没有入住房子就不向物业公司支付物业费,但因为现在空置房屋的情况比较多,如果超过半年以上一直没有居住,可以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按照70%的标准缴纳物业费,但具体是否同意也要看物业公司是否允许。
在房屋已经竣工,但是没有交给业主之前,物业的相关费用都是由开发商进行缴纳的,但一旦交房之后所产生的物业费都由业主自行承担,所以如果不是因为正当理由而拒绝收房,在业主收取房屋的交付日开始,此后的物业服务费用都由业主自行承担,如果长期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可以通过法律的途径要求业主进行支付。
2021-11-16 14:2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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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购买的商品房无人居住,也是需要交纳物业管理费的。如果房屋长期闲置,可以协商物业管理公司或根据当地出台的相关政策,打折收取。二、物业管理费在房屋实际交付后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缴纳。三、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四、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实际操作中一般是以购房者实际收房之次月开始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五、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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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后空置房屋也需要交纳物业费用。业主支付物业管理费用的义务直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物业管理公司依照合同履行义务,提供的服务是一种公共性服务,一个小区不会因为某一个人或几个人不在此居住,管理成本就会减少。虽然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在小区内居住,但物业管理公司对于小区内的保洁、保安、绿化、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保养等日常管理工作已经展开,并未因此而减少工作量和费用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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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没装修没入住要交物业费,只要已经完成交房手续的房子,无论是否装修都需要按时缴纳物业费用。根据我国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所使用的房子,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但如果已经交房完成,则是由物业使用人来缴纳物业费用。所以只要和开发商完成交房手续,就一定要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费用的缴纳时间和缴纳的费用需要提前在物业服务合同当中进行约定。长时间空置的房屋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在一些城市当中长时间空置的房屋,可以按照70%的标准收取物业费,但房屋不居住并不是不交物业费的理由,因为房屋即便是空置,并没有影响物业管理公司对于房屋提供物业服务,所以还是需要按时支付相应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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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到了入住交接和物业管理两个问题。房屋买卖中的交付,从严格意义上讲,应当是以产权证的登记和取得作为**终的交付标准,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只有产权证才是产权人享有和行使有关财产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但是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开发商销售的房屋绝大多数都是期房,而房屋在验收交接后至产权证办理期间,往往有一个较长的周期,这就使标的物的实际交付和权属证明的取得之间无法完全同步。因此,入住交接就成为房屋买卖交付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买卖双方往往以此环节作为验收房屋是否符合法定和约定交付条件的一个主要程序。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第8条和第11条中,均对房屋交接的程序做了约定和规范,如要求开发商要在房屋交付时,向购房人提供房屋验收合格的证明(验收合格文件为《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开发商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开发商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购房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开发商承担。具体到此问题,如果您对开发商的交付提出了自己的意见,但如果这些意见不构成法定或约定的、不能交付的情况(比如房屋根本未经正式验收合格等),同时又接受了房屋钥匙,则说明您对房屋的交付已表示认可,您可以就提出的细部问题,继续要求开发商进行修补,但不能据此认为开发商不符合交付条件。既然房屋已经交付,无论您是否实际居住,有关的物业管理费也理应交纳,因为无论业主是否实际居住,物业公司有许多物业服务均已提供(如保安、保洁等)。当然,如果您认为物业公司的收费标准不合理或对提供的服务不满意,则可以对这部分内容向物业公司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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