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卖房后不过户 老赖获刑一年半被告通过转移财产拒不执行两起判决导致法院执行面临复杂局面男子李某在卖房后不但不配合买方办理过户,在生效判决确定其有过户、支付违约金的义务后,为躲避债务竟转移财产,**终致使判决无法履行。5月31日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申请执行人诚挚地道歉。”被告人李某在法庭上表示悔过。卖房后不过户拒绝执行判决检方指控,2013年1月,被告人李某与杨某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杨某以400万元的价格购买李某名下位于海淀区的房屋。后杨某支付购房**款,但李某拒绝配合过户,杨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2015年10月,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杨某向李某支付剩余购房款,李某配合杨某办理海淀区房屋过户,并支付违约金1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李某仍不配合过户,杨某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3月,被告人李某将其名下另一套位于西城区的房屋过户给其母。2016年7月,因被告人李某与他人存在债权债务纠纷,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西城法院将李某名下的海淀区房屋司法拍卖。2016年9月,西城法院将清偿债务后剩余的房屋拍卖款54万元转入李某账户。同月,被告人李某将上述54万元悉数转移至其母账户内,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予惩处。房产转移给母亲逃避执行针对被告人李某有关因西城法院拍卖涉案房屋而无法履行过户义务的辩解,法院认为,在海淀法院判决生效后到涉案房屋被西城法院拍卖前,李某有8个月以上的时间可以通过变卖名下其他房产,或将购房人杨某应给付的卖房款转交西城法院等方法,履行西城法院支付令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使涉案房屋得到解封,进而履行海淀法院判决确定的过户义务,而李某在接到终审判决及海淀法院执行通知后非但不主动申报财产、说明情况,反而将其名下其他房产转移过户给母亲,以此设置障碍逃避执行。正是因为李某的上述行为才导致生效裁判无法执行,此种情况不属于因客观情况无法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形。被告人在法庭上表示悔过据了解,被告人李某在收到西城法院转来的54万元拍卖余款后完全有能力履行给付15万元违约金的判决义务,但被告人却将54万元全部转入其母亲名下,意图转移、隐匿财产,该行为进一步证明被告人抗拒执行的主观心态。 "
全部3个回答 >集资房子怎么办土地证?费用多少??一季度300城市土地出让金同比增近四成
131****7617 | 2019-11-24 16:54:24-
151****9465 "上半年300城市土地收入近1.5万亿 同比增逾三成
7月3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公布的土地市场**新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300城市土地市场楼面均价及出让金收入均有所上涨。前6个月土地出让金总额近1.5万亿元,同比增长逾三成;成交均价同比涨幅达到四成。
具体来看,上半年300城市推出土地面积45912万平方米,成交面积37398万平方米。出让金总额14735亿元,同比增加34%;成交均价2249元/平方米,同比增加40%;平均溢价率为36%。
从不同类型城市来看,其中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供地节奏明显加快,上半年土地供应量同比增加超过四成;成交方面量涨价跌,出让金同比相应增加。二线城市供求双降、溢价率同比下滑,出让金涨幅较去年同期明显收窄。由于一二线热点城市需求外溢,周边城市升温,因此上半年三线城市土地成交均价领涨,溢价率同比也呈现走高态势。
值得一提的是,在各类型用地中,住宅用地仍为土地市场主力地块,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小幅增长,总出让金额度超过千亿,同比增加近四成;商办类用地成交量同比下滑,但是出让金同比增加接近三成。
综合来看,中指院相关负责人分析指出,2017年上半年,受一二线城市调控影响,企业拿地需求层层外溢,经济发达城市周边的三四线城市成为各企业布局新战场,土地市场相应升温,出让金收入及均价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涨。
上半年,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重点监测的50大城市土地市场数据也呈现出类似特点:交易面积同比有增长,但增幅在不断收窄;溢价率总体保持在50%的警戒线以内;土地流拍率创历史新低。另外从城市结构来看,类似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城市群中的三线城市呈现出较高的溢价率,土地价格泡沫风险也值得警惕。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从受监测的50个重点城市来看,上半年全国土地市场的表现总体较好。“预计今年下半年全国土地供应规模会进一步加大,尤其对于热点城市来说,在新房市场去库存周期明显偏低的情况下,土地供应量会上升,这有助于房企拿地机会的增加”。
严跃进表示,“所以下半年土地交易规模预计会大于上半年。当然土地价格方面的资产泡沫依然需要警惕,各类土地招拍挂市场的限制性措施会增加,包括设定土地成交价格上限、加大自持性用地配建力度、限地价后转入限房价等内容,这都有助于土地价格保持相对平稳的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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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4 17:01:23 -
148****1508 "土地出让均价连续5个月同比下跌 溢价率创39个月新低土地市场流拍频现,房地产市场降温了吗?据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9月3日发布的《2018年8月40城土地市场报告》显示,8月份,40个典型城市土地成交建筑面积环比小幅上涨,年初累计土地出让金收入同比增幅收窄,土地出让均价连续5个月同比下跌,土地成交溢价率创39个月新低,多项指标增幅有所收窄。此外,8月份,全国土地市场成交面积整体平稳,一线城市成交面积环比增长18.7%,同比下降25.8%;二线城市环比增长38.3%,同比增长39%;三线城市土地成交面积环比下降24.3%,同比上涨63.1%。值得一提的是,8月份,40个典型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为2069.3亿元,环比减少8.3%,同比增长6.9%。随着金融环境的收紧,房企的资金压力逐渐加剧,购地方面也会更加理性,近期全国土地流拍现象增多,部分热点城市的土地市场也呈现出明显的降温态势。预计随着土地市场的降温,土地出让金收入的同比增幅将逐渐步入下行通道。分城市来看,2018年前8个月,40城年初累计土地出让金排名前5的城市分别为杭州、上海、重庆、北京和佛山,累计土地出让金总额分别为2216.2亿元、1087.2亿元、828.8亿元、822亿元和740.5亿元,这说明上述几个城市土地市场较为火热。杭州土地市场今年来持续火爆,5月份出让的百井坊地块以107亿元的总价成为近期的全国地王,该地块楼面价为5.5万元/平方米,刷新了杭州的历史新高。不过,近期杭州土拍却不断遇冷,8月27日杭州集中出让主城区3宗宅地,分别以3%、2%、0溢价率成交,这是今年以来杭州土拍首次出现宅地同时低溢价成交现象。虽然杭州土地出让金依然是全国**高,但从近期几场土拍来看,溢价率已较之前大幅降低,部分地块地价相比同区域前期地块跌二成,房企拿地趋于理性,土地市场降温态势明显。同时,诸葛找房表示,从整体来看,除3月份较低之外,其他月份均有多宗土地流拍。6月份达到流拍高峰,当月流拍土地共132宗,其中一线城市流拍3宗,二线城市流拍29宗,三、四线城市流拍高达100宗,这与6月份推出的土地量比较大有关。7月份有所回落,8月份截至20日全国土地流拍51宗。据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监测数据,7月份以来,东部流拍土地共计57宗,中部流拍土地共计61宗,西部流拍土地共计40宗,东北部流拍土地仅有7宗。东部及中部地区由于之前房价上涨过快,带动土拍价格上涨,而该地区也是调控政策**为严厉的地区,其中西安、长沙、太原等城市被住建部约谈,市场较冷下土地流拍较多。诸葛找房认为,整体来看,今年土地流拍量增多,6月份达到高峰。7月份以来土地流拍现象持续出现,底价或低溢价成交土地频现。在政策调控、融资环境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市场预期转变,房地产企业拿地更加谨慎和理性。预计下半年高价地,甚至“地王”现象会大大减少,部分区域还会出现流拍、流标的现象。易居研究院研究员沈昕表示,在调控趋严和金融环境逐渐趋紧的背景下,房企的资金压力将逐渐加剧,预计全国的土地市场仍会逐渐降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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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4 17:01:20 -
152****8932 "
近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发布2019年9月珠海房地产市场快报。报告指出,2019年9月珠海土地市场量价齐升,出让金总量同比增长。供应9月,珠海市累计推出各类用地17宗,共计77.0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61.36%,同比增加200.82%。其中,推出住宅用地4宗,共计40.5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623.94%,同比增加135.70%;无商办用地推出。2019年1-9月,珠海市共推出各类用地66宗,共计392.7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8.71%。其中,推出住宅用地25宗,共计165.0万平方米,同比增加234.44%;商办用地4宗,共计16.4万平方米,同比减少40.73%。成交9月,珠海市累计成交各类用地12宗,共计62.0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09.71%,同比减少52.56%。其中,成交住宅用地1宗,共计34.5万平方米,环比增加2222.40%,同比增加90.01%;无商办用地成交。2019年1-9月,珠海市共成交各类用地53宗,共计341.4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97%。其中,成交住宅用地18宗,共计132.5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82.53%;商办用地2宗,共计8.5万平方米,同比减少74.56%。出让金9月,珠海市累计土地出让金30.3亿元,环比增加211.21%,同比下降35.19%。其中,住宅用地出让金为29.3亿元,环比增加237.33%,同比增长285.26%;2019年1-9月,珠海市共收入土地出让金241.1亿元,同比增长37.50%。其中,住宅用地出让金为223.2亿元,同比增长254.32%;商办用地出让金为7.6亿元,同比下降79.55%。楼面价本月,珠海市各类用地楼面均价为2874元/㎡,环比上升17.09%,同比上升89.82%。其中,住宅用地楼面均价为6576元/㎡,环比下降54.96%,同比上升217.72%;2019年1-9月,珠海市各类用地楼面均价为4324元/㎡,同比上升90.86%。其中,住宅用地楼面均价为9619元/㎡,同比上升59.55%;商办用地楼面均价为5230元/㎡,同比上升21.21%。溢价率9月,珠海市各类用地平均溢价率为21.49%,比上月上升20.48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20.50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用地溢价率为21.85%,比上月上升21.85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上升21.85个百分点。2019年1-9月,珠海市各类用地平均溢价率为23.33%,比上年同期上升14.17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用地溢价率为24.26%,比上年同期上升5.79个百分点。商办用地溢价率为31.38%,比上年同期上升30.34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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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4 17:01:18 -
157****0485 "
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统计,9月份廊坊土地成交10宗,不及8月份的16宗。9月份,廊坊成交总土地面积约为264320.59平米,总土地出让金约为28259万元。其中成交住宅土地2宗,成交住宅土地面积28932.59平米,成交住宅土地出让金5028万元;成交商业用地1宗,成交商业用地面积13847平米,成交商业用地出让金2315万元;成交工业用地7宗,成交工业用地面积264320.59平米,成交工业用地出让金28259万元。值得注意的是,9月份廊坊土地供应量显著上升,达35宗,总建筑用地面积713780.32平米,预计收取土地出让金101509万元。其中推出住宅用地15宗,住宅建筑用地面积265947.01平米,预计收取住宅土地出让金72081万元;推出商业用地8宗,商业建筑用地面积15964.35平米,预计收取商业土地出让金6182万元;推出工业用地12宗,推出工业建筑用地面积431869.36平米,预计收取工业土地出让金2324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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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4 17: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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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过户专员受贿被判6年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过户专员王某,伙同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在帮助房产中介人员办理本市海淀区15套房屋交易税款缴纳过程中偷逃税款,先后收取中介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90余万元。一审因受贿罪被判6年后,她提出上诉,称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几乎都在办逃税,在这种环境下其才参与,原判量刑过重。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高院二审维持了原判。收取好处费190万 获刑6年经查明,王某于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伙同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杨某、刘某和协税员李某,在帮助部分房产交易中介人员办理本市海淀区15套房屋交易税款缴纳过程中,利用杨某、刘某所在岗位复核相关纳税资料并出具房产交易完税凭证,李某所在岗位受理、复核、查询房产交易纳税人申报资料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房产交易原始完税凭证、房屋产权证明等方式,不缴、少缴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其他税费,先后收取上述房产交易中介人员给予的钱款共计190余万元。案发后,部分赃款已追缴。据王某供述,不满五年且唯一的房屋需要缴纳个税和营业税,但刘某和李某称,把房产证复印件的登记日期伪造为满五年就可以免缴。她修改了大部分房产证复印件。在办理逃税时,王某根据具体情况向中介人员要应缴税款35%到45%的好处费,再按比例给李某等人共计100多万元,其个人获利数十万元。一审法院认为,王某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王某如实供述大部分犯罪事实,部分赃款已被追缴,一审从轻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万元。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内的70余万元予以没收,继续退赔犯罪所得。不构成自首 二审维持原判王某后上诉称,其未办理涉案其中一套房屋的逃税且有自首情节,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几乎都在办逃税,在这种环境下其才参与,原判量刑过重。市高院认为,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杨某、李某的证言以及房屋中介人员的证言均证明该套房屋系由王某办理逃税,共同证明了王某收受钱款,伙同杨某、李某偷逃税款的事实,且有我爱我家公司业务流程予以佐证。王某上诉称其仅在单位电脑业务流程系统上点击了其为操作员,实际办理该套房屋逃税的另有其人,但没有证据证明该套房屋的逃税是由他人办理的,故不予采纳。侦查人员事先已掌握王某涉嫌犯罪的线索,让第二税务所的工作人员以办理业务为由通知王某,王某虽自行到达第二税务所,但不是在明知司法机关对其进行调查的情况下主动到案,不构成自首。一审对王某的量刑及罚金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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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地产中国讯 万科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截至 2017 年 7 月 6 日,地铁集团已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完成全部交易款项的支付及股份过户的登记办理。其中,地铁集团应向恒大下属企业支付的 1,553,210,974 股万科 A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转让价款已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支付完毕;上述万科 A 股股份的过户登记已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办理完成。至此,地铁集团直接持有 3,242,810,791 股万科 A 股股份,占万科总股本的 29.38%,为万科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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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季度土地出让金总额同比增逾5成 宅地出让金增近8成某指数研究院今日发布的**新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300个城市土地成交量跌价涨,出让金同比增逾五成,各线城市季度收金总额均超去年。在土地出让金排行榜中,二线城市为榜单主力,武汉收金超五百亿居首。数据显示,1-3月,全国300个城市共成交土地4473宗,同比减少8%;成交面积1702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其中,住宅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1436宗,同比增加3%;成交面积658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9%。1-3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6835亿元,同比增加51%。其中,住宅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出让金总额为5587亿元,同比增加67%。1-3月,全国40个大中城市中过半数出让金同比增加,涨幅前十多为二线热点城市,一线城市仅广州入围;降幅前十城市中,上榜城市布局分散,福州、成都、石家庄同比降幅居前。从全国土地出让金排名看, 1-3月,全国土地出让金排名前二十城市成交总额为4200.7亿元,同比增加51%,上榜门槛升至94亿元。一线城市收金总额为930.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过半,沪广深排名均有攀升,仅北京收金总额同比缩水;二线城市为榜单主力,过半入榜城市收金同比增幅过百,武汉、南京居前两位,出让金分别为513.6亿元和453.1亿元。排名前十名的城市分别是武汉、南京、合肥、广州、上海、杭州、郑州、北京、天津、苏州。从楼面均价来看,各线城市均有上涨,二线涨幅领衔。1-3月,全国300个城市成交楼面均价为4019元/平方米,同比上涨55%;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成交楼面均价为8483元/平方米,同比上涨40%。分城市看,一线城市楼面均价为19729元/平方米,同比上涨8%;二线城市楼面均价为5957元/平方米,同比上涨72%;三线城市楼面均价为1963元/平方米,同比上涨36%。从溢价率来看,重点城市强化调控以稳定市场,一季度平均溢价率同比涨幅明显收窄。1-3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平均溢价率33%,较去年同期上升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平均溢价率39%,较去年同期上升6个百分点。来源:证券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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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2日,成都市《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一经发布,在市场引起强烈关注。很多读者通过各种渠道向四川在线反映他们所关注的问题,为此,成都市房管局相关人士认为,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成都市限购政策,避免产生房屋买卖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房屋买卖存在下列情形的,无法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提醒买卖双方注意避免风险:一、购房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二、出售的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三、预售的商品房尚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四、出售的房屋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五、房屋已抵押,抵押权人未书面同意转让的;六、出售的房屋是在2017年4月13日以后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未满3年的。相关报道:成都限购区内买新房 产权证满3年后才能转让4月12日,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要求自4月13日起在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以下为通知全文:成都市城乡房产管理局、成都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及住房信贷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成房发〔2017〕45号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房管局等部门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37号)、《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成办发〔2016〕45号)、《关于完善我市住房限购政策的通知》(成办发〔2017〕10号)等文件要求,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防范住房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规范房地产经营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购地不建、建而不售等捂盘惜售行为,不得以虚假装修、虚高装修价格等变相提高房价。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未在30日内申请预售许可或不接受预售申报价格指导的,房管部门可在1年内不受理其预售许可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不得提供或与小额贷款公司等机构合作提供**贷、假按揭、赎楼贷、尾款贷等违法违规金融产品和服务,不得进行或协助进行虚假房屋交易,不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协助伪造收入证明,不得挪用或协助挪用商品房预售款、存量房交易资金,不得违背房地产真实价值进行评估协助进行高估骗贷。各银行业机构要切实规范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的合作行为,健全合作退出机制,通过成都房地产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公开选聘房地产价格评估、经纪、咨询等中介机构开展合作,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合作方的约束和考核,避免信贷及道德风险。对于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前述违法违规问题的,各银行业机构应立即终止与房地产中介机构的业务合作,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整改纠正前不得拨付后续信贷资金或增加新的授信。各银行业机构、小额贷款公司不得与2年内受到有关部门和司法机构处理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合作。二、严格落实各项房地产信贷调控措施经人行成都分行会同四川银监局,指导四川省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对成都市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作出调整,各银行业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严格落实差别化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配合做好成都市房地产调控工作,促进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金融监管部门适时对成都市住房限购区域内的房地产信贷调控政策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机构将严肃问责。三、严格住房贷款合法性审查各银行业机构在进行购房贷款资格审查前,应通过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核查商品房买卖合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约状态,甄别房屋交易的真实性,对未在网上签约的,暂不予受理,从严防控信贷风险。四、严格执行房贷认定标准各银行业机构在审核住房信贷业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规定查询成都市房产档案信息系统、房屋交易合同网上签约系统、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对于购房贷款申请人的住房记录、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等查询情况要留档备查。五、严格审核**款资金来源各银行业机构要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中国银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信贷政策管理的通知》(成银发〔2016〕188号)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资金真实性检查要求,严禁购房者通过**贷、个人消费贷、个人经营性贷款、信用卡透支支付**款等加大购房杠杆、变相突破住房信贷政策的行为,严禁加大购房杠杆行为。六、严格审核还款能力各银行业机构要严格落实月供收入比不超过50%等政策要求,强化购房人收入证明材料审核,防范投资投机信贷风险。对于购房人提供虚假收入证明或不符合月供收入比要求的,不得放贷。对于已成年、未就业且没有固定收入的借款人,商业银行应进一步严格住房贷款条件,可相应提高借款人**款比例。七、严格防范投机炒房自即日起,在我市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的住房(含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3年后方可转让。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管理,督促支行网点严格遵守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及自律机制确定的自律要求,不得为投机炒房行为提供贷款支持,不得违规为不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人发放住房贷款,不得违反住房贷款条件、贷款比例发放贷款,不得违反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划付商品住房预售款,对支行网点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及时纠正、严肃处理。本通知自2017年4月13日起实施。特此通知。成都楼市限购时间表2016年10月1日起 限购政策:12个区域 1人只能新购1套房成办发〔2016〕37号文件内容:限购措施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县范围内实行住房限购,同一身份自然人、法人只能新购买1套商品住房(法人单位经审查确属用自有资金购买商品住房且用于职工自住的除外)。严格执行住房限购地区信贷政策,购买二套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款比例不低于40%。”2016年11月17日起 加码政策:南部2个区域 本地户籍或就业者有条件才能购1套新房成办发〔2016〕45号文件内容: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的户籍居民或在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稳定就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的其他地区户籍居民,在本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2016年10月1日后尚未在成办发〔2016〕37号文件规定的住房限购区域内新购买商品住房的,可在本区域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居民,不得在上述区域购买商品住房。2017年3月24日起 加码政策:11个区域 本地户籍或就业者有条件才能购1套房将二手住房纳入限购范围,购房者在住房限购区域购买二手住房的,应符合成办发〔2016〕37号、成办发〔2016〕45号文件规定的购买商品住房条件,且只能新购买1套住房(包括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成都高新区西部园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区域内购买住房的,购房者须具有限购区域户籍,或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成都高新区南部园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限购政策继续按成办发〔2016〕45号文件执行,但其中非本区户籍居民须连续不间断缴纳社会保险24个月以上。【延伸阅读】成都突然限购:网签未定购房者 既怕买不到又怕房价降“我是一周之前就办了手续了,而且也收到了房管局的短信提示,只是没有签订正式合同,不知道这个新政策会不会影响到我,所以赶来查询。”一位前来咨询的购房者非常焦急的告诉记者:“一方面担心受政策影响买不到;另一方面又担心由于‘限购’而导致未来房价下跌的话,自己受损失,我现在的心情非常矛盾。”成都""限购3.0版"":13个区域仅限本地户籍或就业者购房不到半年,成都先后出台3次楼市调控政策,稳定房地产市场。( 来源:四川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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