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年内土地出让金772亿 创近四年新低当前一线城市房价高企,土地市场经营性用地供应日益短缺。亚豪机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2016年内北京土地市场仅成交26宗经营性用地,土地成交金额为772.19亿元,创近4年新低。而商品房市场的成交热度却始终高企,达到4739.39亿元,创下历史新高。相比之下,截至目前今年北京土地出让收入仅占到当年商品房销售额的16%,这一比重创下历史新低。中原地产预计,2016年全年一线城市住宅土地成交量只有1500万平方米左右,将是一线城市住宅土地供应刷新历史纪录**少的一年。事实上,不仅供应稀缺,地价上涨也明显,一线城市住宅土地已经出现了全面高价的现象,2016年114宗住宅土地平均楼面价为17142元每平米,相比2015年的11533元每平方米上涨了49%。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一线城市下半年陆续出台了非常严格的调控政策,特别是土地方面,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经达到历史**严,分别出现了限价、限属性、限持有面积等各类限制性出让方式。张大伟认为,楼市调控成交下调,给高价拿地的企业带来巨大风险。“930”调控之后,北京楼市成交迅速进入量缩价稳的阶段。数据显示,9月北京纯商住宅的成交套数高达5499套,调控后的10月锐减4成,降至3354套,11月环比再降2成,跌至2670套,12月前半月北京仅成交1665套纯商住宅,预计全月销量将与11月持平。成交量重挫的同时,成交均价的涨势得以止步,调控后,北京纯商住宅的整体均价水平稳定在4万元/平方米上下。(来源:经济参考报) "
全部4个回答 >买了房交多少土地出让金?4月300城土地出让金2256亿同比增35%
151****3051 | 2019-11-22 21: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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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地产中国讯 万科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截至 2017 年 7 月 6 日,地铁集团已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完成全部交易款项的支付及股份过户的登记办理。
其中,地铁集团应向恒大下属企业支付的 1,553,210,974 股万科 A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转让价款已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支付完毕;上述万科 A 股股份的过户登记已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办理完成。
至此,地铁集团直接持有 3,242,810,791 股万科 A 股股份,占万科总股本的 29.38%,为万科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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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1:17:20 -
154****5303 "
能过户、能贷款,二手房中介经纪人“牵线搭桥”虽然是商办房,但能办贷款;楼盘早已为购房人注册好公司,只等过户——在房山区绿地诺亚方舟悦公馆售楼处,被称为“商办限购令”的“3·26新政”如同一张废纸。2017年3月26日,北京对商办房进行限购:新建项目不得销售给个人,银行方面也暂停办理贷款。这两年,虽然曾出现开发商为逃避限购协助购房人代办公司问题,但伴随住建部门严格执法而基本销声匿迹。然而记者近期连续多日调查发现,如今又有楼盘使出了更隐蔽的招数:不仅提前注册好公司,甚至还可以办贷款解决购房人的资金周转问题。逃避限购办好公司给购房人过户总价125万元能买一套50平方米的房子,紧挨着房山大学城地铁站,旁边将有房山唯一一家三甲医院……绿地诺亚方舟悦公馆售楼处里,销售人员刘峰不断向购房人抛出楼盘优势。条件再诱人,也绕不过这一楼盘的天然“劣势”:50年产权、商办房。此前,商办房被很多开发商包装成“商住”。2017年本市发布3·26新政,出手对高温不降、疯狂炒卖的“商住”祭出限购令。按政策,个人不再能购买新建商办房。但在绿地诺亚方舟悦公馆售楼处里,这条限制已被突破。刘峰介绍,该项目由绿地集团开发,目前由另一资方介入销售,并已经给房子注册好了公司,每套房子都挂在不同的公司名下。“购房人签约后,资方注册的公司直接过户给购房人,再由开发商配合购房人办理正式网签。”他说。表面上绕来绕去的招数,实际上就是为规避限购。记者注意到,商办房限购近两年的时间里,住建部门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加以防范,但开发商依然“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断开发出新的规避措施。**早,开发商在销售商办房时往往采取代办公司的方式;这一方式迅速被住建部门制止后,房山区“金隅糖+”项目去年被发现以“没有税,无需注册公司”等宣传口径对外销售,以股权转让的方式转让公司,同时转让作为公司资产的对应商品房;而今,绿地的招数也是如出一辙,但更为隐蔽。能办贷款质押股权只需3成**公司过户与转让只是第一步。悦公馆逃避限购的关键还在于能办理贷款,这也是其**大卖点。根据政策,商业、办公类项目应当严格按规划用途开发、建设、销售、使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为居住等用途;商业银行暂停对个人购买商办类项目的个人购房贷款。既然明令禁止贷款,为何悦公馆可以松开口子?“这和买商品房的房贷不一样。”刘峰解释,公司过户给购房人后,房子也正式挂在了购房人拥有的公司名下,那购房人就可以用公司的名义向银行申请质押股权获得贷款。按照政策,这一贷款方式****低只有三成,甚至比普通商品房的房贷**还低;贷款年限**长20年,略短于房贷。在北京过去和现在销售的商办项目中,这种贷款方式极为少见。对于贷款方式是否靠谱,刘峰直言:可以放心,已经与某知名银行谈妥贷款事宜。对于购房人来说,这一购房及贷款方式真的靠谱吗?本市一家知名房企负责人向记者解释,这种公司抵押贷款的方式将让购房人面临着更高的贷款利率,年利率一般在7%以上,直接增加月供;以公司名义购买了房产后,每年相关税费也将近5000元;此外,未来再上市的成本和难度也都会更大。中介“帮忙”我爱我家经纪人暗中代理商办房在推销给无资质购房人的过程中,还有一方悄悄发挥力量。记者调查发现,在售楼处和购房人之间牵线搭桥的,正是知名中介“我爱我家”。有过看房经历的陈先生说,**初把绿地诺亚方舟悦公馆项目推荐给他的,就是我爱我家的经纪人。记者以购房人身份向我爱我家另一位经纪人咨询房产项目时,也被推荐了同一个项目。该经纪人声称,这是我爱我家代理销售的项目。无论是开发商还是中介机构,在销售中都不能宣传居住用途或逃避限购。拥有商办**大存量的房山区曾启动过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开发商和代理公司签署承诺书,其中一条便是:不在售楼场所和其他媒介宣传带有“不限购、可注册、豪装、LOFT、买一层送一层”等敏感字样,不以任何方式宣传商办类房屋可以用于居住,不为个人规避商办限购代办工商注册登记。无独有偶。近几日,陈先生还接到了我爱我家经纪人张乐的推销电话。这次也是推销了一处低总价的商办楼盘,位于顺义南法信地铁站旁,楼盘名为空港七号。“总价100万元就可以买一套,4.2米层高。”对于空港七号逃避限购的措施,张乐介绍,开发商帮助购房代办公司,1.2万元的代办费用中,开发商可以负责承担1万元;该楼盘虽然无法办理贷款,但开发商还支持分期付款,购房时先付50%房款,之后再付50%房款。在调查过程中,我爱我家经纪人向本报记者证实,绿地诺亚方舟悦公馆、空港七号等商住项目在我爱我家的对外网站上看不到,但经纪人可以在内网上看到。“现在不称呼这种房子为‘商住房’,都叫‘商办’。”我爱我家经纪人张乐向记者坦言,经纪人表面上不会跟购房人说“商办房可用于居住”,但房子买回去谁又能管得了住不住。于是,限购令、承诺书也就成了表面文章。(文中中介经纪人姓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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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1: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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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杨先生计划在北京市通州区某小区购买一套小户型房屋。但经多方打听,高额的房价还是超出了杨先生的预算。此时,某中介公司向其推荐了一套低价房源。经确认,该房屋系限价商品房,面积近60平方米,售价仅为70万元。相对低廉的价格吸引了杨先生,但根据政策规定,限价商品房自取得契税发票或产权证起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该房屋尚未满足交易条件,杨先生对购买房屋的风险也表示担忧。但在卖房人夏先生和黄女士夫妇的再三保证下,杨先生与夏先生夫妇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杨先生以70万元的价格购买此房屋,夏先生夫妇在房屋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30日内配合杨先生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
合同签订后,杨先生依照合同约定陆续给付夏先生夫妇购房款60万元,杨先生亦接收了房屋,静待房屋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办理房屋过户手续。不久,通州区房地产市场经历2011年至2012年的低谷后迅速上涨。2016年4月,夏先生夫妇决定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杨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理由就是合同内容违反了《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的强制性规定。
对此杨先生非常不满,提出涉案房屋虽然是限价商品房,但双方明确约定了等待房屋符合上市交易条件后再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因此该房屋买卖合同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合同应属合法有效。夏先生夫妇毁约的真正原因是房价的大幅上涨。越想越气的杨先生随后也向法院提出了反诉,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但夏先生夫妇必须要赔偿其各项损失及购房款共计200余万元。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后,多次给双方做调解工作,**终促成双方协商一致,确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杨先生须将房屋返还给夏先生夫妇,夏先生夫妇则给付杨先生购房款及补偿款共计1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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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1: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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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请律师”活动咨询**多的是房产遗产几年前买的经适房现在卖家反悔不肯过户,怎么办?老人想把遗产只留给儿子不给儿媳,又该怎么办?3月26日,“有请律师”周日见活动如期举行,房产和财产问题依然是市民**关心的问题。当天参加活动的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两位律师不仅给咨询市民支招,对于他们一些不当的做法,也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为规避限购离了婚,卖房人却反悔了4年前,王先生、张女士夫妇购买了一处经济适用房,根据政策,当时不能过户。夫妻俩押了几万元的尾款,准备等过户时再支付。2016年可以过户了,但南京出台限购政策,他们没有了购房资格。怎么办?夫妻俩当机立断办了离婚。婚离了,卖家却变卦不肯过户,提出房子不卖了。原来,4年前这套房子不到100万,现在已**到200万了,对方自然不肯卖了。为了维权,两人把卖方告上法院。法院判决4年前的购房合同无效,如果卖方不交付房产,需要补偿他们房产的增值部分。“但卖方根本没钱,后来协商把房子卖给我们,我们补他40万。”张女士告诉律师,对方还是不肯配合过户。“他要求我们必须先付40万,但我们担心钱给了,他反悔怎么办?”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陈明律师表示,4年前他们购买尚不能过户的经济适用房,确实不妥。“现在一般法院都会判购房合同无效,所以要维权就比较难。”而对于两人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办理离婚,他同样不赞成。“你们讲起来是假离婚,但在法律上讲就是真离婚,双方的权益都没有保障。”陈明说。陈明给支招,将40万通过一个双方都信任的中间人保管,只要卖方配合过户,在拿到房产证当日,钱款从中间人直接转给卖方。如果找不到中间人,可去银行办理一个个人账户,将40万存入,请银行进行冻结。这就相当于让银行做了中间人。想把遗产只给儿子不给儿媳,老人立遗嘱“我们辛苦攒的房子,能不能只留给自己的孩子?”周先生拿出一张遗嘱,希望把自己和妻子名下3套房产留给女儿一人,与女婿无关。“女儿太老实,我们想把房子留给她一个人。”周先生问律师这样的遗嘱是否合理。北京市高朋(南京)律师事务所李丹丹律师建议:“3套房是夫妻共同财产,像您这样和老伴共同立遗嘱是没有问题的,但是3套房子价值较大,为了防止百年之后孩子继承不便,建议去公证一下这份遗嘱的效力。”“我想去遗嘱库立遗嘱,听说60岁以上的老人免费,但我老伴还没满60岁,怎么办?”周先生听说公证需要一笔费用,这样说。李丹丹表示,如果老两口分开,将自己名下可支配的房产份额立遗嘱也是可以的,不一定要一起。”李丹丹律师同时提醒,自书遗嘱、见证遗嘱都具有法律效力,但是,还是公证遗嘱的效力**强。刘女士想把名下的房产留给儿子一个人。“儿媳是二婚的,我想把房子留给儿子。”陈明律师表示,这个想法完全可行。但在遗嘱中,一定要写明房子只给儿子一人,和媳妇无关,否则,继承来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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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弟二人因误解很少来往,再见却是法庭上,一方让其从自己名下房子中搬走,并支付占用费20多万元,一方称单身居住、疾病缠身、并无他所。兄弟阋于墙,八旬老母亲旁听庭审数度落泪。案情简单,但直接判决可能导致原被告关系进一步恶化,白云区法院的主审法官当庭安慰双方的母亲,并从法理、情理、孝道入手,多次协商促使兄弟二人达成和解,关系缓和后的二人还可以坐下交流。 2017年底,一件物权保护纠纷的案件引起了法院民四庭肖録婷法官的注意。原告和被告是亲兄弟,涉案房屋原由原被告双方的母亲共有(产权人之一)的房屋拆迁置换所得,后原告出资购买了涉案房屋的相应份额后过户至原告名下,但该房屋一直由被告居住。 兄弟二人因多年前的误解,虽母亲在世,却一直疏于往来。如今原告表示小孩读书需用房,但被告在沟通后仍不肯搬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涉案房屋,并要求支付被告占用房屋期间的费用20多万元等。 诉讼中,原告表示如被告愿意向其返还涉案房屋,可安排芳村的另一套房产给被告单独使用。被告表示其结婚后不久就已离异,且无子女,疾病缠身多年,无法找到一份长期供职的职业,没有固定收入,涉案房屋虽多年前由原告购买了产权份额而取得了产权,但母亲已承诺其可在涉案房屋内一直居住,且当年其亦有权继承部分涉案房屋份额。另外,芳村的房屋临近高速路,不利于其养病。 案件审理期间,考虑到本案原、被告关系为兄弟关系,如果直接判决处理,不但不利于后续的执行,可能将导致原被告双方的关系进一步恶化,无法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故多次劝告双方协商处理。 法官发现,原被告之间虽多年来疏于亲情往来,但双方之间的矛盾并非不可调和。在调解过程中,原告代理人透露原被告双方的母亲近期因病住院,双方曾在医院就涉案房屋的问题有过沟通,被告希望原告能够支付一笔款项。 法官遂以此为突破口,建议双方从涉案房屋产权由来、原被告双方关系、母亲的感受、被告的实际情况和收回涉案房屋的时间成本等方面综合考量。经过多次协商,双方**终达成原告向被告支付补偿款项、被告交还涉案房屋的一致合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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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土地市场火爆,一些二线城市土地出让收入纷纷超过千亿元,而北京却远远落后,其原因主要是土地供应数量和面积大幅减少。北京规土委显示,12月20日,北京土地市场有两宗经营性用地成交,总成交金额超过18亿元。据中原地产统计,加上这两宗地块,北京今年年内累计合计出让土地42宗,土地出让金798.54亿元。这42宗地块的总规划建筑面积约725万平方米,是近11年来的**低值。目前北京还有一宗经营性用地有望于年内成交,该地块的起始价为61.52亿元。土地供应的多寡将直接影响未来房源的新增供应,此前业界已经担忧北京未来新建商品房由于供应较少,可能出现豪宅化倾向。今年,苏州、南京、上海、杭州、天津5个城市土地出让金已经超过千亿元。近几年来,北京一直是土地市场上的领跑者,其土地出让收入多年来排名靠前,2016年土地市场行情大好的背景下,北京为何还要缩减土地的供应?一位外地房企高层对第一财经表示,北京2016年供应土地确实少于往年,其原因可能是担心出现地王,另外也可能存在疏解非首都功能以及调控人口的考虑。在2015年全国土地市场较为低迷之际,北京土地出让收入达到1983亿元,再度创下历史新高,其火爆程度令人咋舌。在京沪广深四个一线城市中,从可以查到的近年来数据可以粗略发现,北京可能不是当年土地出让总收入**高的城市,但应该一直是土地净利占比**高的城市。《中国国土资源年鉴》显示,2005年北京土地出让总收入99亿元,土地出让纯收益竟然高达94.7亿元,土地净利占比高达95.65%。2005年,上海土地出让总收入389.7亿元,纯收益116.29.9亿元,这两项数据均高于同期的北京,但土地净利占比这一项仅仅约30%,远远低于北京。2006年,北京土地出让总收入195.1亿元,土地出让纯收益高达189.69亿元,土地出让净利再度攀升至97.2%。不过,到了2007年,北京土地出让收入上升到375亿元,土地出让纯收益为180.9亿元,土地净利占比已经下降到了48.24%。同一年,上海土地出让总收入380.4亿元,纯收益114亿元,纯收益占比约30%。而2007年广州市土地出让总收入为242.7亿元,纯收益仅4.9亿元。深圳市土地出让总收入为155.3亿元,纯收益23.3亿元,占比约15%。此后数年,北京的土地出让净收入占比基本上没有再超过50%,不过也大多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08年北京土地出让总收入686.5亿元,纯收益312.9亿元,纯收益占比达45.6%。2013年北京土地出让总收入1853亿元,纯收益841.48亿元,占比约45.4%。上述数据均来自《中国国土资源年鉴》,不过从2014年开始,北京没有再公布土地出让的纯收益数据。(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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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季度土地出让金总额同比增逾5成 宅地出让金增近8成某指数研究院今日发布的**新数据显示,一季度全国300个城市土地成交量跌价涨,出让金同比增逾五成,各线城市季度收金总额均超去年。在土地出让金排行榜中,二线城市为榜单主力,武汉收金超五百亿居首。数据显示,1-3月,全国300个城市共成交土地4473宗,同比减少8%;成交面积17023万平方米,同比减少3%。其中,住宅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1436宗,同比增加3%;成交面积6586万平方米,同比增加19%。1-3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总额为6835亿元,同比增加51%。其中,住宅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出让金总额为5587亿元,同比增加67%。1-3月,全国40个大中城市中过半数出让金同比增加,涨幅前十多为二线热点城市,一线城市仅广州入围;降幅前十城市中,上榜城市布局分散,福州、成都、石家庄同比降幅居前。从全国土地出让金排名看, 1-3月,全国土地出让金排名前二十城市成交总额为4200.7亿元,同比增加51%,上榜门槛升至94亿元。一线城市收金总额为930.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加过半,沪广深排名均有攀升,仅北京收金总额同比缩水;二线城市为榜单主力,过半入榜城市收金同比增幅过百,武汉、南京居前两位,出让金分别为513.6亿元和453.1亿元。排名前十名的城市分别是武汉、南京、合肥、广州、上海、杭州、郑州、北京、天津、苏州。从楼面均价来看,各线城市均有上涨,二线涨幅领衔。1-3月,全国300个城市成交楼面均价为4019元/平方米,同比上涨55%;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成交楼面均价为8483元/平方米,同比上涨40%。分城市看,一线城市楼面均价为19729元/平方米,同比上涨8%;二线城市楼面均价为5957元/平方米,同比上涨72%;三线城市楼面均价为1963元/平方米,同比上涨36%。从溢价率来看,重点城市强化调控以稳定市场,一季度平均溢价率同比涨幅明显收窄。1-3月,全国300个城市土地平均溢价率33%,较去年同期上升8个百分点;其中,住宅类用地(含住宅用地及包含住宅用地的综合性用地)平均溢价率39%,较去年同期上升6个百分点。来源:证券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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