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宗土地出让金,首次缴纳比例不得低于全部价款的50%,分期缴纳的余款原则上1年内缴清,特殊项目(不含房地产项目)用地经批准**长不超过2年缴清。
全部3个回答 >土地出让金按多少年摊销?业界研究称一季度中国300个城市土地出让金同比下降
131****9043 | 2019-11-22 20:48:34-
151****9927 "
卖房后不过户 老赖获刑一年半被告通过转移财产拒不执行两起判决导致法院执行面临复杂局面男子李某在卖房后不但不配合买方办理过户,在生效判决确定其有过户、支付违约金的义务后,为躲避债务竟转移财产,**终致使判决无法履行。5月31日上午,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我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向申请执行人诚挚地道歉。”被告人李某在法庭上表示悔过。卖房后不过户拒绝执行判决检方指控,2013年1月,被告人李某与杨某签订购房合同,约定杨某以400万元的价格购买李某名下位于海淀区的房屋。后杨某支付购房**款,但李某拒绝配合过户,杨某将李某起诉至法院。2015年10月,二审法院终审判决杨某向李某支付剩余购房款,李某配合杨某办理海淀区房屋过户,并支付违约金15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人李某仍不配合过户,杨某向海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6年3月,被告人李某将其名下另一套位于西城区的房屋过户给其母。2016年7月,因被告人李某与他人存在债权债务纠纷,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西城法院将李某名下的海淀区房屋司法拍卖。2016年9月,西城法院将清偿债务后剩余的房屋拍卖款54万元转入李某账户。同月,被告人李某将上述54万元悉数转移至其母账户内,致使判决无法执行。海淀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对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应予惩处。房产转移给母亲逃避执行针对被告人李某有关因西城法院拍卖涉案房屋而无法履行过户义务的辩解,法院认为,在海淀法院判决生效后到涉案房屋被西城法院拍卖前,李某有8个月以上的时间可以通过变卖名下其他房产,或将购房人杨某应给付的卖房款转交西城法院等方法,履行西城法院支付令所确定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使涉案房屋得到解封,进而履行海淀法院判决确定的过户义务,而李某在接到终审判决及海淀法院执行通知后非但不主动申报财产、说明情况,反而将其名下其他房产转移过户给母亲,以此设置障碍逃避执行。正是因为李某的上述行为才导致生效裁判无法执行,此种情况不属于因客观情况无法履行判决义务的情形。被告人在法庭上表示悔过据了解,被告人李某在收到西城法院转来的54万元拍卖余款后完全有能力履行给付15万元违约金的判决义务,但被告人却将54万元全部转入其母亲名下,意图转移、隐匿财产,该行为进一步证明被告人抗拒执行的主观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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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0:52:22 -
141****0773 "
杭州10月22日电 (张斌)22日,记者从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了解到,未来,二手房买卖登记过户“一件事”服务将覆盖浙江全省,签订买卖合同、缴纳税费、水电气过户等二手房买卖登记过户手续将实现全流程网上办。此前,浙江衢州创新推出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服务,使当地每年至少可减少“跑腿”38万多人次、减少纸质材料46万份。目前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正推动该省实现“一件事”联办。今年以来,浙江持续推进“**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介绍,该省正加速实现民生事项“一证通办”,即公民个人凭居民身份证就可办理相关事项,不需提供由政府机关产生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不动产权属证明为例,浙江人现在只需要在浙江政务服务平台——“浙里办”APP进行查询即可办理。2019年1月至10月,浙江全省不动产权属证明查询146万余次,其中,有九成以上查询记录源于“浙里办”APP。(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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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0:52:18 -
152****2664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其中一条内容的关注度颇高:
根据公告规定: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
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
公告内容很多,在此不一一赘述。同时列出第5条,其规定了公告执行的时间。
第五条规定“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这就意味着, 从下周日开始,作为购房者的您,拥有了更多首套房的机会或者买房的机会。首套房对于购房者来说弥足珍贵,低**比例、低贷款利率,卖房的门槛会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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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0: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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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300城市土地收入近1.5万亿 同比增逾三成7月3日,中国指数研究院公布的土地市场**新数据显示,2017年上半年,全国300城市土地市场楼面均价及出让金收入均有所上涨。前6个月土地出让金总额近1.5万亿元,同比增长逾三成;成交均价同比涨幅达到四成。具体来看,上半年300城市推出土地面积45912万平方米,成交面积37398万平方米。出让金总额14735亿元,同比增加34%;成交均价2249元/平方米,同比增加40%;平均溢价率为36%。从不同类型城市来看,其中北上广等一线城市供地节奏明显加快,上半年土地供应量同比增加超过四成;成交方面量涨价跌,出让金同比相应增加。二线城市供求双降、溢价率同比下滑,出让金涨幅较去年同期明显收窄。由于一二线热点城市需求外溢,周边城市升温,因此上半年三线城市土地成交均价领涨,溢价率同比也呈现走高态势。值得一提的是,在各类型用地中,住宅用地仍为土地市场主力地块,上半年成交量同比小幅增长,总出让金额度超过千亿,同比增加近四成;商办类用地成交量同比下滑,但是出让金同比增加接近三成。综合来看,中指院相关负责人分析指出,2017年上半年,受一二线城市调控影响,企业拿地需求层层外溢,经济发达城市周边的三四线城市成为各企业布局新战场,土地市场相应升温,出让金收入及均价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涨。上半年,易居房地产研究院重点监测的50大城市土地市场数据也呈现出类似特点:交易面积同比有增长,但增幅在不断收窄;溢价率总体保持在50%的警戒线以内;土地流拍率创历史新低。另外从城市结构来看,类似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城市群中的三线城市呈现出较高的溢价率,土地价格泡沫风险也值得警惕。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认为,从受监测的50个重点城市来看,上半年全国土地市场的表现总体较好。“预计今年下半年全国土地供应规模会进一步加大,尤其对于热点城市来说,在新房市场去库存周期明显偏低的情况下,土地供应量会上升,这有助于房企拿地机会的增加”。严跃进表示,“所以下半年土地交易规模预计会大于上半年。当然土地价格方面的资产泡沫依然需要警惕,各类土地招拍挂市场的限制性措施会增加,包括设定土地成交价格上限、加大自持性用地配建力度、限地价后转入限房价等内容,这都有助于土地价格保持相对平稳的态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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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我家过户专员受贿被判6年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过户专员王某,伙同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在帮助房产中介人员办理本市海淀区15套房屋交易税款缴纳过程中偷逃税款,先后收取中介给予的好处费共计190余万元。一审因受贿罪被判6年后,她提出上诉,称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几乎都在办逃税,在这种环境下其才参与,原判量刑过重。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北京市高院二审维持了原判。收取好处费190万 获刑6年经查明,王某于2013年9月至2015年3月,伙同北京市海淀区地方税务局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杨某、刘某和协税员李某,在帮助部分房产交易中介人员办理本市海淀区15套房屋交易税款缴纳过程中,利用杨某、刘某所在岗位复核相关纳税资料并出具房产交易完税凭证,李某所在岗位受理、复核、查询房产交易纳税人申报资料的职务便利,通过伪造房产交易原始完税凭证、房屋产权证明等方式,不缴、少缴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其他税费,先后收取上述房产交易中介人员给予的钱款共计190余万元。案发后,部分赃款已追缴。据王某供述,不满五年且唯一的房屋需要缴纳个税和营业税,但刘某和李某称,把房产证复印件的登记日期伪造为满五年就可以免缴。她修改了大部分房产证复印件。在办理逃税时,王某根据具体情况向中介人员要应缴税款35%到45%的好处费,再按比例给李某等人共计100多万元,其个人获利数十万元。一审法院认为,王某伙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牟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王某如实供述大部分犯罪事实,部分赃款已被追缴,一审从轻判处王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60万元。王某名下银行账户内的70余万元予以没收,继续退赔犯罪所得。不构成自首 二审维持原判王某后上诉称,其未办理涉案其中一套房屋的逃税且有自首情节,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几乎都在办逃税,在这种环境下其才参与,原判量刑过重。市高院认为,第二税务所工作人员杨某、李某的证言以及房屋中介人员的证言均证明该套房屋系由王某办理逃税,共同证明了王某收受钱款,伙同杨某、李某偷逃税款的事实,且有我爱我家公司业务流程予以佐证。王某上诉称其仅在单位电脑业务流程系统上点击了其为操作员,实际办理该套房屋逃税的另有其人,但没有证据证明该套房屋的逃税是由他人办理的,故不予采纳。侦查人员事先已掌握王某涉嫌犯罪的线索,让第二税务所的工作人员以办理业务为由通知王某,王某虽自行到达第二税务所,但不是在明知司法机关对其进行调查的情况下主动到案,不构成自首。一审对王某的量刑及罚金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据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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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年内土地出让金772亿 创近四年新低当前一线城市房价高企,土地市场经营性用地供应日益短缺。亚豪机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2016年内北京土地市场仅成交26宗经营性用地,土地成交金额为772.19亿元,创近4年新低。而商品房市场的成交热度却始终高企,达到4739.39亿元,创下历史新高。相比之下,截至目前今年北京土地出让收入仅占到当年商品房销售额的16%,这一比重创下历史新低。中原地产预计,2016年全年一线城市住宅土地成交量只有1500万平方米左右,将是一线城市住宅土地供应刷新历史纪录**少的一年。事实上,不仅供应稀缺,地价上涨也明显,一线城市住宅土地已经出现了全面高价的现象,2016年114宗住宅土地平均楼面价为17142元每平米,相比2015年的11533元每平方米上涨了49%。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一线城市下半年陆续出台了非常严格的调控政策,特别是土地方面,北京、上海等城市已经达到历史**严,分别出现了限价、限属性、限持有面积等各类限制性出让方式。张大伟认为,楼市调控成交下调,给高价拿地的企业带来巨大风险。“930”调控之后,北京楼市成交迅速进入量缩价稳的阶段。数据显示,9月北京纯商住宅的成交套数高达5499套,调控后的10月锐减4成,降至3354套,11月环比再降2成,跌至2670套,12月前半月北京仅成交1665套纯商住宅,预计全月销量将与11月持平。成交量重挫的同时,成交均价的涨势得以止步,调控后,北京纯商住宅的整体均价水平稳定在4万元/平方米上下。(来源:经济参考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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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地产中国讯 万科6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截至 2017 年 7 月 6 日,地铁集团已按《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完成全部交易款项的支付及股份过户的登记办理。其中,地铁集团应向恒大下属企业支付的 1,553,210,974 股万科 A股股份对应的全部转让价款已于 2017 年 6 月 28 日支付完毕;上述万科 A 股股份的过户登记已于 2017 年 7 月 6 日办理完成。至此,地铁集团直接持有 3,242,810,791 股万科 A 股股份,占万科总股本的 29.38%,为万科第一大股东。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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