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从北京市住建委获悉,北京市住建委近日会同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规划国土委联合起草《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有产权住房是对原自住型商品房政策的进一步调整、优化、升级、规范,今后不论从建设品质、管理水平、供应规模上均会进一步提高。 根据办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进一步降低了房屋出售价格,充分减轻购房负担,**大限度支持夹心层首次购房需求,满足无房家庭住房刚需,政府和老百姓一起努力解决住房困难。 共有产权住房建设用地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综合招标”等多种出让方式,遵循竞争、择优、公平的原则优选建设单位,并实行建设标准和工程质量承诺制。 在审核分配方面,明确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为促进职住平衡、精准分配,房源优先配售给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北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以及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在规范管理方面,已购共有产权住房用于出租的,购房人和代持机构按照所占房屋产权份额获得租金收益的相应部分,具体应在购房合同中约定。已购共有产权住房不满5年的,不允许转让房屋产权份额;满5年的,可按市场价格转让所购房屋产权份额。 北京市将从严查处虚假申购和违规使用行为,对违规者,禁止10年内再次申请北京市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政策性住房。申请家庭成员北京本市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违法违规或严重失信行为的,将限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根据办法,“新北京人”分配不少于30%。各区人民政府根据共有产权住房需求等情况合理安排共有产权住房用地,其中,满足在本区工作的非本市户籍家庭住房需求的房源应不少于30%。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有利于抑制住房投资投机性需求,让住房制度更加公平合理,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形成符合首都特点的房地产市场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帮助更多的人实现住有所居。
全部3个回答 >禄丰国有划拨土地出让金为多少??全国卖地收入猛增43%调控大潮中谁在蒙眼狂奔?
134****3036 | 2019-11-22 21:03:38-
142****1621 "
南京“5·13新政”规定,新购房3年内不得上市销售,此前各种民间解释普遍认为,该规定或以网签时间为准。今天是房产局新政后工作的第一天,后台有不少粉丝反映,他们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时,被要求房产证满3年才能交易,难道新政已经波及前两年的买房人?
小编第一时间从华侨路房产交易中心了解到,目前房产局正在开会研究相关内容,明日将会有统一回复。
新政出台后不少投资客仍持乐观态度,然而,那些早已“限售”城市的二手房市场都已经经营惨淡,南京会不会也面临同样的冲击呢?
链家关停300家在京门店 多家中介下调中介费
之前就有消息称,北京在加入“限售”行列后,链家在京的门店已经开始逐步关停300家。不止链家,包括房天下、我爱我家这类中大型中介企业也都陆续关闭了一些环北京楼市的门店。据悉,这些门店等政策宽松了,或者还会再开。
不仅如此,据中国经济网新媒体报道,北京各中介门店普遍下调了中介费。链家多个门店表示,中介费已经从2.7%降到了2.2%。我爱我家门店透露,中介费则由2.5%降至2.0%。链家相关人士表示,中介费的调整涉及成本运营等方面的问题。
南京河西二手房有降价苗头 业主房价预期高
今天,小编就北京普遍下调中介费,南京是否会跟进的问题,采访了华侨路附近的不少二手房中介。链家、我爱我家等多家二手房中介都表示,新政尚未对于区域内在售二手房房源产生影响,中介费目前也将维持2.4%。
从去年10月份至今,调控不断升级加码,二手房房价没降反而涨了,可以看出业主对于房价预期依旧走高。
据本网调查,新政后南京主城区的二手房市场并没有过多反馈,热门板块河西南暂时还没有房主涨价,反而是有升龙天汇的个别业主因担心限卖之后无人接盘而降价了。当地资深二手房经纪人滕经理表示,河西南目前二手房均价4.2万-4.6万/㎡左右,未来两年内暴涨的可能性不大,因此现在是河西南业主出售二手房的**好时机。
由于新政后二手房成交额大幅度的暴跌,严重影响了业绩,北京中介不得不采取关停门店、下调中介费等措施,这也从侧面反映出“限售”等楼市新调控机制力度之大。
南京新政刚出台不久,仍处于“发酵期”,反映会不会和北京一样,还有待时间的检验,本网也将持续跟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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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1:1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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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8日晚间,招商蛇口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招商局集团分别将其直接持有公司3.82亿股和2.36亿股A股股份无偿划转给中国国新的下属公司国新投资和中国诚通的下属公司北京诚通,证券过户登记手续已于7日完成。截至公告日,招商局集团直接持有公司46.07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8.28%,通过其全资子公司招商局轮船有限公司间接持有4.098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18%,通过下属子公司招为投资间接持有8474.5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国新投资持有公司3.83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4.846%;北京诚通持有公司2.36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本次无偿划转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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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1: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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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5月20日,房主吴先生与廖先生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双方约定:吴先生将其所有的一套房屋,以65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廖先生。廖先生于协议签订之日预付房款20万元,余款45万元于同年6月10日在交付房屋时一次性支付,同时吴先生承诺在全额支付房款的15日之内协助廖先生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协议签订后,廖先生按约定付清了全部房款,吴先生也将房屋交付给了廖先生。正当廖先生高高兴兴地装修房屋时,吴先生感觉房子卖便宜了,因此拒绝协助廖先生办理过户手续并要求归还房屋。廖先生当然不同意。他认为自己已经付完全款并且开始进行装修,现在吴先生无故反悔,实在没有任何道理。他要求吴先生按照协议约定,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吴先生则认为,房子没过户前就是自己的,自己现在不想卖了,当然也不用协助廖先生办理过户手续。无奈之下,廖先生来到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律师说法
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告诉廖先生,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包括履行通知、协助等附随义务。
同时,《物权法》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本案中,吴先生与廖先生之间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根据前述法律规定,该房屋买卖协议自成立时生效;未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效力。因此,涉案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对买卖双方具有约束力,应当继续履行。
既然吴先生与廖先生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合法有效,且已实际履行,那么作为合同当事人的吴先生和廖先生就要受到该合同的约束,双方都应该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按照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现吴先生拒绝协助廖先生办理房屋过户,属于违约,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廖先生可以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当然,在这里,律师提醒,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合同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任何一方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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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21: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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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网讯 5月7日晚间,中天金融(000540.SZ)发布公告称,公司持有的中天城投集团100%的股权已经过户至贵阳金世旗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产投”)。这意味着备受资本市场关注的中天金融集团非金融类业务资产过户划上了圆满句号。据悉,金世旗产投已向中天金融累积支付了前两期交易对价125.46亿元,中天城投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也已办理完结。根据《股权转让协议》,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后60个工作日内,即2018年7月24日前,金世旗产投预计支付第三期交易价款120.54亿元。此前,3月10日中天金融披露的公告称,将非金融类业务置出交易获得的246亿现金全部用以支付购买华夏人寿的股权转让款。记者注意到,交易对手金世旗产投此番悄然引入世界500强企业碧桂园(02007.HK)作为战略投资者,持股比例为24.3%,位列金世旗产投第三大股东。“上市公司置出房地产开发业务,获得246亿现金,可以集中精力发展旗下金融产业,这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中天城投集团牵手碧桂园,可以借助碧桂园成熟完善的全国化营销拓展渠道及品牌优势,实现客户与产品的高效对接,快速提高销售速度。也可以借此融入碧桂园在房地产开发全产业链成本控制及标准化输出的优势基因,全面提升系统化运营能力,从而提升资金周转效率,提高抗风险能力和经营收益”,业内资深人士对记者表示。此次置出非金融类业务之后,中天金融资产负债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有利于持续增强上市公司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在置出非金融类资产的同时,狠抓公司治理防控金融风险,目前中天金融正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各项风险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作为贵州省第一家上市公司,为了化解西部地区金融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实之难,2014年以来,中天金融实施战略升级,按照贵州省“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深入实施“引金入黔”工程的要求,践行“引金入黔”助力脱贫攻坚,以普惠保险强化民生保障、助推实体经济。中天金融定位于“绿色金融服务”,通过补齐贵州金融短板,拓宽贵州中小企业融资渠道,降低其社会融资成本,促进金融生态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民生保障,更好地服务于实体经济,更好地服务于脱贫攻坚”,这正是中天金融始终牢记的初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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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登记涉及每位群众切身利益,为解决各地“办证难”的问题,山西省国土资源厅近日出台政策,对已购公有住房(房改房)符合转移登记条件的,土地出让金按照成交价1%缴纳,土地使用期限调整为70年。据新华社4月12日报道,已购公有住房也就是过去常说的“房改房”,是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住房福利化的结果。各地实行房改时,公有住房作为一种住房福利出售给职工,土地性质是划拨,价格很低。到了2000年前后,国家鼓励商品房的买卖,为了鼓励这些享受房改福利的人卖房,允许“房改房”上市出售。山西省不动产登记有关负责人表示,虽然早已明确了已购公有住房可以过户交易,但是对于土地的有关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导致长期以来“房地分离”的问题,阻碍了当前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正常办理。为此,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专门政策,对已购公有住房转移登记的问题进行了说明。据介绍,今后对已购公有住房符合转移登记条件的,土地出让金按照成交价1%缴纳,土地使用期限调整为70年。如成交价低于税务部门计税评估价的,以税务部门认定的计税评估价为准。土地使用年限起始期为该宗地内第一套房屋上市交易之日起计算,其土地性质变更为出让。(来源:上海证券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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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房产交易中心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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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的计算公式为:补交土地价款(元)=标定地价(元/平方米)×缴纳比例(≥10%)×上市房屋分摊土地面积(平方米)×年期修正系数1、已有标定地价的城镇,不再另行评估;上市房屋尚未确定分摊土地面积的,可用上市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整幢建筑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整幢建筑总建筑面积(平方米)计算分摊土地面积后,直接按上述公式确定应缴纳的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已有基准地价但未评估标定地价的城镇,可在简化修正系数体系后,采用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测算标定地价,测算公式为:标定地价(元/平方米)=基准地价(元/平方米)×区位修正系数×容积率修正系数2、对没有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体系的城镇,可暂采用以下简便方法确定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补交土地出让金或相当于土地出让金价款:补交土地价款(元)=基准地价(元/平方米)×所在建筑总层数修正系数×缴纳比例(≥10%)×上市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年期修正系数3、对于建筑层数差异较小的城市,为便于土地出让金及相应价款的征收,也可采用如下公式确定:补交土地价款(元)=基准地价(元/平方米)×所在区域建筑平均层数修正系数×缴纳比例(≥10%)×上市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年期修正系数上述公式中,区位修正系数由各地依据房屋所处的位置、交通便捷程度、基本生活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状况、环境质量等因素,对照基准地价因素修正体系具体确定,变动范围一般为-20%至+20%;容积率修正系数根据基准地价修正系数体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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