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被征地单位和个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征地工作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的补偿、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适用本办法的原则规定。第三条 市和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领导,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实施。
全部3个回答 >重庆土地统征安置房人均多少?重庆市城镇房屋拆迁安置房补偿标准
148****7984 | 2019-10-21 05:2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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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661 土地统征,实际就是征收拆迁。征收后,土地的性质会变更为国有。根据法律的规定,征收必须要依法对于土地和地上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进行合法合理的补偿。也就是说,依法进行的征收,是要对于土地和房屋进行完合法的补偿。征收后的土地和房屋的所有权会发生变更,那么拆迁只是时间的问题了。毕竟,征收方要的土地而非房屋。 2019-10-21 05:2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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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6849 补偿标准没有,城市房屋拆迁补偿的价格是由评估部门按照你那片区的市场均价进行定价。这个在房屋进行拆迁之前要进行拆迁听证会,在那个时候就会告诉你拆迁补偿标准,也会给你一份拆迁评估报告书。
如果你要货币安置再去买新房没有优惠。除非你选择还房安置。在该开发区比市场价要便宜 2019-10-21 05:28:45 -
135****2418 2018年平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安置房抽签定位今天在体育馆内拉开帷幕。
下午1点30分,被征收户陆续来到体育馆,登记完毕身份信息后入座静待正式抽签的开始。
身份登记后准备看“手气”啦
按照身份登记的顺序,被征收户依次来到抽签箱,抽签、签字、公证人员展示签上的内容,一切有序进行。
有序抽签中
今天抽签有两个户型
一:大舟制衣厂地块约90平方米户型,
二:东方绿洲约83平方米户型。
按照选房资格顺序号,被征收户被引导至选房的房间,在工作人员的引导、解释、帮助下,被征收户按次序选出了自己较为满意的安置房。
2019-10-21 05:28:39 -
139****4688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区政府各委、办、局:
《金山区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安置房供应指导意见》已经第19次区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金山区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安置房供应指导意见
为了规范我区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安置行为,维护宅基地使用人和房屋所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暂行规定》(沪府发〔2011〕75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结合本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我区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安置房供应指导意见如下:
一、关于区域划分
一类:金山新城范围内东至亭卫公路及亭卫南路、西至学府路(原松金公路)、南至老沪杭路、北至龙皓路(原红旗路)的区域,朱泾镇所属行政区域;
二类:枫泾镇、亭林镇、漕泾镇、张堰镇,以及山阳镇(除一类涉及的范围外)、金山卫镇(除一类涉及的范围外)、石化街道办事处(除一类涉及的范围外)所属行政区域,金山工业区原朱行镇行政区域部分;
三类:廊下镇、吕巷镇所属行政区域。
二、关于本区各区域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安置房供应对象、标准
(一)安置房的供应对象。
选择产权房屋调换的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宅基地使用人或者房屋所有人,可以按户(以合法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户)供应安置房。
(二)安置房的供应标准。
1.选择产权房屋调换的征收集体土地居住房屋宅基地使用人或者房屋所有人选购安置房的,安置房的供应标准按经审核认定的安置人数每人不超过30平方米建筑面积。
2.安置人数按以下标准由征地房屋所在地各镇人民政府、石化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金山新城管委会审核认定:
(1)在征地公告时,户口在征地居住房屋处且在合法有效的宅基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中记载的宅基地使用人,可以计入安置人数。
(2)宅基地使用证、房地产权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未记载的,但户口在征地居住房屋处的居住人员,在征地公告时,按照本市和本区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的有关规定,符合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条件的人员,可以计入安置人数。
(3)户口和居住地在征地居住房屋处的原农业户籍家庭中,征地居住房屋尚未实施补偿安置,但因征收集体土地或以土地换保障户口已农转非的人员,在征地公告时,参照本区农村村民个人建房的有关规定,符合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条件的人员,可以计入安置人数。 2019-10-21 05:28:34 -
153****0099 随着农村城市化的进一步加深,越来越多的农村逐渐并入了城市。这也意味着很多农村的房子将面临拆迁,而对于拆迁的补偿,一般可分为两个。一是货币补偿;二是实物补偿,也就是直接分房子。虽说农民更愿意得到货币补偿,但是短期来看,货币的补偿并不能明显地改善农民的居住条件以及生活质量。
近日,在住建部召开的例行吹风会上,工作人员也是提出了未来拆迁补偿的具体方针。总体上根据不同的地方实施不同的标准,而且专家也对这次会议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分析和点评,接下来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总体棚改的方向:因地制宜
我国未来拆迁补偿方案,总体上还是以货币补偿和实物补偿为主。但是对于我国各个区域情况的不同,政府也将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补偿方案:1,一二线城市总体的商品房库存量较高,而且房价总体偏高。而三四线城市,甚至一些相对偏僻一点的城镇,商品房的库存量总体较少,且房价相对比较稳定。针对这类情况,我国也将采取不同的补偿措施。
二,以后现金补偿或将取消
根据我国目前存在的两种不同情况:
1,有些城市商品房库存量比较大,而且房价相对较高。国家住建委也是对这些地区的拆迁户实施实物补偿。这样做的好处是避免了大量现金直接涌入楼市,而推高楼价。其次,也可以避免农户因为购买商品房而出现负债,从而影响其生活质量的。
2019-10-21 05: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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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土地统征了\问离了婚的子女有房屋补贴呢\只要子女把户口迁出的\就没有房屋补偿。了。所以说尽量别把户口迁出去\否则就不给你补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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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你提个位置吧。陈家桥车站,旁边有个红灰色房子的校区叫做“嘉禾康桥”,嘉禾康桥东南侧有个黄白色六七层的小区叫陈家桥安置区,陈家桥安置区后面的高层就是龙腾丰文。在陈家桥车站你站着看红灰色房子后面的高层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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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新的征收条例,您有权选择货币或者实物安置(就是房子换房子,以货币为中介),房屋的赔偿是在有资质的评估公司的评估结果基础上,结合当地的优惠政策,综合考虑给出的。所以在赔偿时,会有专门的联合工作组找您,就您的物产进行谈判。希望能帮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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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从合同法的规定来说,动迁房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1999年3月15日由第九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日国家主席令第15号公布,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是一部由**高立法机关全国人大制定通过的基本法律。所有的民商事合同都受《合同法》的调整和约束,只有婚姻、收养、监护、继承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它法律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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