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这个财税【2017】29号文,规定得既简单、又明确,适用领域也不大,还有什么好解读的?实际上,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问题,是比较复杂的问题。文件之外的东西,远比文件之内的有意思。
全部5个回答 >开办公司交土地使用税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45****7294 | 2019-09-25 15:36:23-
147****7095 如果是自己房子作为经营场所需要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另外开公司需要交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河道费,企业所得税。 2019-09-25 15:3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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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479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贵公司不管是有偿还是无偿使用个人房产用于生产经营都属于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人,应当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根据《北京市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细则》土地使用税申报纳税期限为每年的4月份和10月份的前15日内申报缴纳。 2019-09-25 15:36:43 -
154****4324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凡是在上述所称城市、县城、建制镇、工
土地使用税
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施工企业,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可见, 政府成立投资公司名下的土地需要交土地使用税。
2019-09-25 15:36:38 -
148****7079 是耕地,1年后按季度交。
非耕地,次月开始交。
都是按面积和该地块适用标准计算。 2019-09-25 15:3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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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是对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占用土地面积从量定额征收的一种税。 一、纳税人 ● 在省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拥有土地使用权除涉外单位和外籍个人外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 ● 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使用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的各方分别纳税;军队无租出借的房产占地,由使用有代缴土地使用税。 二、征税对象及征收范围 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生产经营用地征收土地使用税。 三、税额 土地使用税采用分类幅度税额,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我省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确定如下: ● 大城市五角至七元五角; ● 中等城市四角至六元; ● 小城市三角至四元五角; ● 县城、建制镇、工矿区二角至三元。 四、计算方法 年应纳税额=应税土地平方数*单位核定税额 开篇第一句话已经非常明确:土地使用税的征收对象是,在我国境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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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第八条 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缴纳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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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需要每年上交,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年计算,分期缴纳。一般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结合当地情况分别确定按月、季、半年、或一年等不同的期限缴纳。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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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国税发[2003]89号文件规定,出租房产,自交付次月起交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出租者应当携带出租商铺的不动产权证(所有权证和国土证)、租赁合同等,到当地地税部门申报缴税。所交税额需按照土地等级及土地等级适用的税额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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