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租用集体土地改变性质用怎么办
全部3个回答 >个人租村集体土地后可以转租吗?应该怎么办理呢?
156****5003 | 2019-09-18 11:28:01-
136****4373 可以转让,但是不能自由转让,仅能转让给本集体成员.不可以转让用于非农业建设
2019-09-18 11:28:17 -
141****3689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的,应当对承包方的资信情况和经营能力进行审查后,再签订承包合同。同时,该法还规定,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让、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因此,该企业租用你村的土地,其在租期内有权将其转租给别的企业,这种农村集体土地买卖并不违法。当然,如果该企业将土地租给别的企业,改变了原土地的用途,对将来土地的功能产生不利影响,你村可以要求改正,或提前解除合同。 2019-09-18 11:28:14 -
141****4223 土地流转是可以的。
如果流转时,是你们私下签协议,村委会不知情,且没参加签名。那么可以要村委会提出诉讼,取消你们私下协议。因为法律规定,流转要经村委会同意。
2019-09-18 11: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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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需要办理的工商手续。新成立的餐饮店应到所在地主管的工商局办理开业登记,工商局在申请后30天内作出登记或不予核准登记的决定。 办理开业登记的餐饮店,首先应申请店名预先核准,经核准后,《企业名称预先审核通知书》到登记主管的工商局领取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位:餐饮店的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经营性质,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从业人数,经营场所面积,经营期限,分支机构。 工商批准登记后,向企业法人发放法人营业执照,向费法人企业或独立核算的企业分支机构发放营业执照。 在领取营业执照以前,不得以餐饮店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餐饮店成立日期。办理开业登记应按照规定交纳登记费,开业登记费位注册资金总额的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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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出售是使用权的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据此规定,集体土地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是可以流转的如果你们村没有按法律规定办是违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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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不是出售是使用权的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十四条 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适用本章规定。 第四十五条 以其他方式承包农村土地的,应当签订承包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期限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以招标、拍卖方式承包的,承包费通过公开竞标、竞价确定;以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费由双方议定。 第四十六条 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可以直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实行承包经营,也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折股份给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后,再实行承包经营或者股份合作经营。 第四十八条 发包方将农村土地发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应当事先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据此规定,集体土地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是可以流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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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买卖集体用地肯定是不合法的,但集体土地可依法出让、转让、出租。我国土地所有制度分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农村的土地属村民小组(生产队、经济社)所有,农村的农用地属于家庭联产承包的范畴,同一村民小组内的村民通过置换、调换等形式转变承包经营权,也可以转包给其他人使用,但不得改变原使用用途。根据《广东省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农村村民经合法途径取得的农村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转让、出租,但其集体性质不改变,并不得用于房地产开发。本答复仅限广东范围内,其他省、市、自治区可参考相应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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