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遗的房产转归继承人的行为。它是房地产转让中的一种方式。但这种转让方式主要是指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行为,而不是直接反映商品的关系。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继承关系要在一定的条件下才能发生。 一、继承应当在被继承人(在房产继承中就是遗留下房产的人)死亡后才能发生。 这是继承的首要条件。有的房产所有权人为了避免继承人在日后可能会因争夺房产而产生纠纷,在生前就将房产权交给继承人,如分给某个或各个子女,这也是合法的行为,但这不是继承,因为这时继承还没有开始,而是生前的赠与行为。 二、继承遗产的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就是依照法律的规定能作为继承人的继承人。 这是继承的第二个条件。被继承人如果立下遗嘱, 将房产指定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是捐献给国家、 集体,这也是被继承人处分遗产的方式,但这不是继承而是遗赠。
全部3个回答 >子女的房产父母能继承吗?应该怎么查询呢?
137****3959 | 2019-09-10 16:25:06-
135****6807 不动产属于管理比较严格的遗产。
子女继承首先遵循遗嘱
其次是自然继承人
再是第一顺位继承人,以此内推。
不管是遗产还是父母在生前就给子女的,都要过户的。
如果父母还健在就想把房产给子女,这个比较麻烦。
首先国家规定,商品房必须通过二手不动产公司(就是卖二手房的中介)进行交易,自建房除外。
这种情况下,要交个人所得税、交易税、营业税和国五条细则中包含的其他税收,中介公司还要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手续办完了,就去工商局办理房产证,然后再去房产局办理产权证。自建房就直接去办。
如果是父母已逝的话,如果是合法的遗嘱继承和自然继承的话,凭司法机关的证明直接去工商局和房产局。 2019-09-10 16:25:29 -
144****32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2019-09-10 16:25:21 -
132****4320 继承在法律上是一种权利,当然是可以放弃的。但是,即便是放弃了继承权,如果父母要求其承担以后的赡养义务,其仍然不能免除赡养义务。因为法律上的义务是不能放弃的,除非权利人,也就是父母自愿放弃相对应的权利,不要求其承担赡养义务
2019-09-10 16: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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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遗嘱,就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单独继承。无遗嘱,由你爹妈各自第一序列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需要三方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选取继承人继承,得到公正书,再由被选定继承人到住房所属房管部门继承过户住房,《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九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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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产过户给子女是否可以收回可以参考对于以下四点:1、房产赠与已过户 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产的归属随着房产登记的转移而转移,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经完成,要想再要回房屋基本上是不可能的。但如果受赠方同意也不是没有要回的可能。2、房产赠与已公证,但未过户 公证是以法律形式对赠与合同的确认,也是对合同双方意思自治的保护,客观上限制了赠与人对赠与合同的反悔。一旦赠与合同进行了公证那么要撤销也是很难的,但不代表不能撤销,撤销公证赠与也是可以通过公证来撤销的。3、房产赠与未过户 这种情况是指只签订了赠与合同但是未进行公证也未过户的情形。赠与合同在《合同法》中特殊之处就在于在一般情形下,赠与人可以在赠与物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而不负相关责任,因此给受赠人带来了不确定性。 4、法律规定不能撤销的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是不能撤销的,与此同时附义务的赠与也是不能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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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房产继承,要看有没有遗嘱。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的流程1、找房屋评估部门对房屋评估;2、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所需材料如下:(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原件。3、进行房屋测绘;4、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二、法定继承法定继承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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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缴纳房价1.5%的契税和0.05%的印花税.不足五年的房产要缴纳5.5%的营业税(满五年的免),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利润的20%或房价的1%).继承分成两种,一种是法定继承,一种是遗嘱继承。法定继承是在没有遗嘱指定的情况下,房子按照继承顺序传递和分配。如果有两个子女,但老人只想把房子给其中一个,那就需要提前立遗嘱,指定谁为继承人。继承时涉及的费用主要是房子评估费和继承公证费。房子评估费一般是房子评估价的5‰,但每宗至少要收取1000元。一般评估价会比市价低30%左右。所以一套500万市价的房子,评估费也就在1.8万左右。继承公证费是按照评估价梯度执行,受益额2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过1.2%收取;超过20万元不满5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1%收取;超过50万元不满5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8%收取;超过500万元不满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5%收取;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不超过0.1%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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