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带齐证件(包括:房产证、契税单、购房发票、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死亡证明),证明房子是你爷爷的与你爸爸是父子关系,符合继承这套房由于个人继承。接着带着公证书和上述证件到当地房管所备案,(有会有评估公司评估房子,交一定的交易费),接着去地税局打契税(1-3%之间)房子面积小于90平方打评估价X1%的契税,面积大于90平方的普通住是评估价X1。5%,高档住宅就是3%),然后到地税登记备案,办理权属转移就行了,房子的产权就变成你爸爸的名字了。不办理,如果不出售出租的话也没什么影响!
全部4个回答 >房屋产权人过世后怎么办?
130****7608 | 2025-05-20 11:05:57-
180****4847 根据《继承法》,房屋产权人过世后,其继承人需办理继承公证,凭公证书及死亡证明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2025-05-20 20: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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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471 亲人去世后,先办继承公证,然后去房产局过户,记得带齐证件。 2025-05-20 17: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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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70年的房产权:指70年内所有者对财产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并排除他人干涉的全能,是物权的一种,房屋产权指房产所有者按照国家法律规定所有的权利。《城市房地产管理》中的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二、70年后的处理应对如下:到期了如果房子还在的话,房子依旧是你的,只是要补交土地税。房产产权期限是指房子所占的土地的使用权,而不是房子所有权本身。国家规定,城镇建设用地为国家所有,个人和企业可以有偿使用和交易使用权。住宅的使用权限是70年,从该地取得日算起。购房者只要有合法的产权证,房子就是私人财产,不属于国家。只要房子还在,个人就拥有该房子的所有权。是土地使用权70年,房子永远是你的,但是在中国土地是国家的,你只有使用权,住宅用地70年,商业40年,综合50年。房子的寿命就该到了,到时候或者继续产权,或者重新盖房子但你又要再购买。咱们国家城市的房子盖在国家的土地上,土地国有不能变,买了房子的人只有房产权,没有完整的地产权,只有土地的使用权。现今的房屋的政策寿命是70年。70年后国家要用地,你的房产权也到期了,那就只能重新买房了。如果70年后国家不用地,你的房子也不是危房,你再办理相关手续(到时候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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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在70年产权到期之后,需要通过出让的方式重新获得土地的使用权,而土地使用者需要支付相应的土地出让金。针对于目前的多种土地使用类型住宅用地的使用年限**高为70年,而商业用地和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和50年,如果后期之后还需要继续使用土地,需要在到期前的一年申请续期。就目前来说还没有70年到期的情况,但是购房者尽量选择服务使用年限较长的房屋进行购买。通俗来讲,在房屋70年产权到期后,虽然房屋属于业主所拥有,但需要补交相应的土地出让金,否则国家会将所占用地收回。在没有进行续期,或者是约定不够明确的房屋,会参考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收回。所以在产权到期之前,需要延长土地的使用期限,或者是通过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由国家拆除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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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房屋产权40年期满后,拥有该房屋的主人有以下几种选择:1、续期:可以向房屋所有权登记处申请续期,可以延长房屋的所有权期限,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2、转让:可以通过协商转让该房屋的所有权,但是需要经过合法的手续;3、弃权:可以将房屋的所有权放弃,并将房屋还给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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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如果是40年的话,在到期前需要提前一年的时间向相关的部门提出续期。因为40年的产权往往是商业用地或者是娱乐用地,是否能够通过批准要看当时的政府政策,在批准的前提条件之下,需要和开发商重新签订出让合同,并且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而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约,在土地上的建筑也能够继续使用,我们所购买的房屋产权,指的是房屋的使用权而不是土地的使用权。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的期限是永久的,但土地使用权根据不同的土地性质会有不同的使用年限。住宅类型的土地使用期限是**长的在70年,而且住宅土地使用可以到期自动续期,不需要额外进行申请,在到期之后如果还满足使用的条件,缴纳土地出让金类似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
